第三十四章:答疑
No.118
到家以后,我又是拖地又是洗厕所,好像多干点活,随身听就可以自己回家似的。
老爸在旁边看着新奇,哪能知晓我是出于心虚:“今儿这太阳怕不是打西边出来的吧?还是你脑袋被驴踢了?看起来伤的挺重啊。”
“您这话儿说的,”我不自主的加足马力,“多干点活应该的,我这不总想着给你俩减轻负担。”
老妈闻声走过来,沿着我刚擦过的窗台一路摸索:“干活也是敷衍,全是灰。”
老妈这人多精,我压根不敢瞧她的正脸,只得避重就轻:“教育的是,以后积极改正。”
她依然阴沉着脸:“保准儿是做了见不得光的亏心事儿,我现在给你机会,麻溜的自己招,等到时候被我发现,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打断我的狗腿是吧,”我抢在前头替她说,“成天只会用这招威胁我。”
“知道就好,现在趁你的狗腿还在,赶快回屋睡觉!”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看见老妈,如同老鼠遇见猫,我没得选,只能放下抹布灰溜溜的滚回卧室,裤子刚脱到一半,客厅里忽然铃声大作,随后听得我爸喊:“鑫鑫,学习委员催你交作业!”
我他妈吓得差点儿没站稳摔地上,大半夜的,夏雨也不想个合适点儿的借口!
于是赶紧提上裤子去接电话,老爸看起来颇有意见:“怎么着,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作业没写完,让人大半夜的打电话过来催。”
我百口莫辩:“别听她瞎说,这人精神不正常。”
老爸走后我才拿起电话:“大姐,谁说我作业没写完?”
夏雨语调高亢:“谁说的?谁这么坏?实在不像话!”
我想看她能演到何时:“你说呢?”
她装无辜:“我不知道啊!”
“哦,”我拉长尾音,“原来没人让我交作业啊。”
“对呀。”
“拜拜!”
“喂,”她一阵嬉笑,“别别别啊,怪我多嘴。”
“这还差不多,”我志得意满,“大晚上的,夏侦探有何贵干?”
“侦探?”她吧唧几声,“这个词儿还挺受用。”
“阿谀奉承而已,你可千万别当真。”
“切,谁稀罕。”
“哎呀,”我在沙发上伸了一个懒腰,“看来你也没有正经事儿,不如我讲个趣事儿给你听吧。”
“可以啊,洗耳恭听。”
“话说这个事儿啊,老有意思了,”我一拍大腿,摇头晃脑的说,“正所谓,最近两日人心慌,盗寇猖獗莫旁徨。雨君若问今日事,待到明朝上学堂!”
“废话连篇,还整的一套儿一套儿的,你到底还说不说!”
“马上告诉你,老话儿讲,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总得先来个定场诗勾兑勾兑气氛。”
紧接着,便和盘托出:“话说今天我刚上二楼,在楼梯拐角处被一个从三楼下来的建筑工人撞的差点滚下去,那人急匆匆的,道歉都没说便扬长而去。徐昊虽看他脸熟,只怪当时没反应过来。刚才回家的时候才对我说,之前他在球场上被三个小混混欺负,那人正是其中的一个,你说世界小不小。”
电话那头半天听不到,我还以为她嫌故事无聊挂掉了。
“喂,在不在?”
夏雨的声音猛然又跳出来:“你怎么能确定那人是建筑工人?”
我不假思索:“因为带着安全帽。”
“那我问你,在你看来,普通人和建筑工人的区别在哪里?”
“哪里?”
“一个安全帽啊!”
No.119
夏雨跟我说:“傻子,你今天八成与小偷擦肩而过,指不定你朝思夜盼的随身听就在他身上。”
我听后大为震惊:“此话怎讲?”
她用好大一会儿功夫,才将整件事儿的来龙去脉给我解释清楚,中间有两次,能明显听到她停下来喝水的声音。
从案发开始,她始终在思考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便是盗窃团伙儿的性质,究竟是校内人员所为亦或校外人员?
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如果把此次事件比做纷繁复杂的河流,它是一切的源头,所有的线索如支流般最终汇集于此,只有明确这一点,才能理清整件事儿的脉络。
可惜之处在于,我们从一开始便走在一条错误的路上。
整个图书馆可以进两种人,师生和建筑工人。能近距离拿走包裹而不引起注意,常识让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小偷必须拥有学生的打扮,只有这样,偷盗的把握才会更大些。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建筑工人的可能性极低。
非此即彼的观念将我们困在其中。
然而她通过观察,发现进出图书馆的建筑工人并没有统一的着装要求,有些甚至身着便服,单单头上带顶黄色安全帽。
于是她开始考虑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却总感觉中间缺少至关重要的一环,刚才听我讲徐昊的遭遇才恍然大悟,终于找到解开这个结子的最后一条线索。
我们只是单纯而又固执的认为,小偷团伙儿有一个秘密地点,用来藏匿偷来的包裹。却没能想到,这个地点同样可以让他们的身份发生转换。
这便是中间丢失的重要一环!
有了这一环,小偷团伙儿可以是除外师生和建筑工人的第三种可能。假设他们通过某种途径获取几顶工人的安全帽,完全可以大摇大摆的扮成建筑工人进入图书馆,如果他们愿意,换上几件故意弄脏的衣服更加唯妙唯俏。
然后在我们未知的那个地点,脱去帽子和衣服保存起来,俨然变成来自习的同学,偷盗得手后,把不值钱的物件丢到秘密地点,再换成工人的样子离开。
如此反复,谁会想到在静谧的图书馆,某个角落正在上演变装秀。
“真的这么简单吗?”
“就是这么简单,我们只不过被表面现象和心里固有的想法所迷惑。正确而重要的线索摆在眼前却被忽略,然而一旦抓住它,以后发生的每件事都可以成为逆向推理的佐证。这个团伙儿的作案手法,现在看来当真拙劣,甚至漏洞百出有些可笑。我猜测或许有那么几次,在他们忙着换装的当口,恰巧被某些同学或工人撞现行,可是谁又会特别留意陌生人的行为?”
“最平淡无奇的犯罪行为往往才是最神秘的,因为你根本看不出它有什么新奇或是独特的地方。倘若小偷是几个动了歪心思的在校学生,解决起来妥妥儿的是大海捞针。”
我听完后懊恼不已:“那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找到那个神秘地点,随后只需守株待兔。”
我大憾:“今天这样一闹,必定会引起那团伙儿的警觉,难说以后还会不会出现。”
夏雨却说,“贪婪是人之本性,顶风作案的可能性不是没有,给我点时间,容我在想想,明天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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