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勾氏又来了
静贵妃先是一愣,随后整个人都颤抖的不成样子了,看着萧佳人的目光简直都可以用骇人来形容。
萧佳人用力的握着她的手:“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平安,如今快两岁了呢。”
“快,快和我说说。”静贵妃声音颤抖,整个人都是哆嗦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萧佳人。
萧佳人并没有隐瞒,把如何遇到平安的事情都说了,唯一没说的就是得了金花人参的事,也没说杀死苏郎中的事。
静贵妃眼泪顺着眼角不要钱的往下淌,明明是哭,嘴角却弯出了笑意,听萧佳人说完,竟下地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萧佳人急忙跳下来把她扶起来:“千万使不得啊,我可不想死呢。”
静贵妃被她逗笑了,拿出帕子擦泪:“哪里会死?如果平安真的就是我的宸儿,佳人啊,你于我有大恩大德,就是我死都得护着你周全。”
“不说死啊活啊的,你相见吗?”萧佳人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只要静贵妃说见,她就立刻去找乔谦修安排她去叶城,天大的事情也没有母子团圆更喜庆了。
可是,静贵妃却瞬间收了泪,拉着萧佳人又坐在了炕上。
“你怕?”萧佳人试探的问。
静贵妃点了点头:“佳人,他在何处?”
“在叶城,圣门内找了文武师父启蒙。”萧佳人眼底有了温柔之色:“平安聪明的很,前些日子圣门来信还提了,谁能想得到一个不足两岁的小家伙,竟说什么都有模有样,以后定是个文武全才。”
静贵妃又笑着掉泪了,挪到了萧佳人身边,伸手抱着她,在她耳边:“那就留在圣门,你今日没提,我也没听说。”
萧佳人愕然偏头。
“他,平安长大,羽翼丰满再说,虽说是我生他,却是佳人养他,生恩不比养恩重,也是你的孩子。”静贵妃说着,眼角眉梢都带了温柔的笑意,尽管脸上泪痕未干。
她的宸儿是个有福气的,只是还太小了一些,再等几年吧,等他有了根基再说,单凭她一个不行,如果有一个富甲天下的养母的话……
静贵妃看了萧佳人一眼,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失望,萧佳人以为静贵妃会急不可耐的就去叶城,没想到她竟能沉得住气。
再一想她说的没错,孩子太小了,皇宫内斗太残忍,保不齐被人家害了,一想到那个软软的小萌物被人家害,萧佳人就觉得胸腔都紧,呼吸都难,罢了罢了,自己都舍不得。
“放心吧,我一定让圣门里的人好好教导他。”萧佳人保证。
静贵妃感激的点头:“如此,我该回上京,去他身边过年才是啊。”
半个月后,眼看就过年了,静贵妃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天香宫,景帝当日下了早朝便在天香宫,在就没出去。
再有几天朝廷封印,也是忙得很,景帝一大早就去上早朝了。
静贵妃靠在迎枕上,叫来了身边的宫女:“春花,可打听清楚了?”
“回娘娘,已经打听清楚了,杨汝臣带着孙子杨昭林住在乔家的西街的宅子里,爷孙两个日日都埋头学问,极少出门。”
“可有人伺候着?伺候的可好?”静贵妃闭目养神,她要投桃报李,好好的照顾佳人在意的人。
春花轻声:“乔家的老爷子与杨汝臣莫逆之交,一月之中倒有大半时间都歇在那边儿,下人们照顾的很好。”
“嗯,下去吧。”静贵妃摆手。
春花立刻退到了殿外。
静贵妃叹了口气,真是难办啊,本来想表现一下都没机会,还有什么能帮她的呢?
片刻,蓦然睁开了眼睛,明年是大考之年,负了佳人的那混账东西该下场了,那样一个人学问再好,也不能为百姓谋福的,所以她可以先为佳人报个仇。
青叶县一处宅子里,日夜苦读的李绍先只觉得浑身一冷,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自从林华章死了之后,李绍先是见到萧佳人就腿软,索性跑到青叶县租了一处宅子用功,听到屋里有打喷嚏的声音,勾氏小心翼翼的端着一碗汤来到门口:“绍先啊,娘给你顿了天麻鸡汤。”
李绍先皱眉,放下手里的书:“送进来吧。”
勾氏进门,把鸡汤放到李绍先的面前,站在一旁看着。
李绍先喝了几口,抬头看着勾氏发青的眼眶,出声:“不必太操劳,去歇着吧。”
儿子关心自己,勾氏心里一喜,急忙摇头:“不累,不累,娘现在只想着照顾好我儿,再过几月就要进京了,娘都舍不得。”
李绍先没说话。
勾氏心里着急也不敢随便说话,这儿子如今是真真的得罪不起了,斟酌了一下,问:“儿啊,娘陪着你去上京可好啊?”
李绍先撩起眼皮上下打量着勾氏,把勾氏看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她怕李绍先一个不满意对她拳脚相加,这样的日子不是没有过,上次他疯了似的打自己的时候,就一边打一边吼着女人都是祸害的话,真真是把她吓得半死。
“嗯,你找来五百两银子就带着你。”李绍先说完,推开了汤碗。
勾氏被吓懵了,儿子吓人,儿子说出来的话更吓人,五百两银子?自己去哪里找?
一肚子的话不敢说,端着汤碗踉跄的出去了,到了门口还不忘给门关上,关好了门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回柴房的。
这段日子,她只能住在柴房里,李奉祖那个混账东西也不回来,到底做什么她不知道,只是每次回来能带银子,所以李绍先对李奉祖倒是客气一些的。
银子?儿子需要银子,她该怎么办?
要去上京,她想找到自己的闺女,哪怕于娇娘警告过她,只要人带走了就当死了,可她想闺女,儿子已经这样了,纵然高中怕也指望不上。
浑浑噩噩的靠在草窝里睡着了,半睡半醒之间就听到有人走进来,吓得一个激灵就睁开了眼睛。
“你准备酒菜,绍先用。”李奉祖看着勾氏,眼底一抹嫌弃。
勾氏忙不迭的起身去准备,李奉祖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她身后叹了口气:“萧佳人是乡君了。”
手里的碗应声落地摔了个粉碎,勾氏傻愣愣的回身看着李奉祖:“乡君?”
“嗯,大王庄的人都把地卖了,卖给她了。”李奉祖说着,攥了攥拳头,原本是自己家的儿媳妇啊,如今成仇了不说,也不知道这儿子是抽哪门子风,竟魔障了一般。
强压下心里的苦,勾氏收拾了碎碗,麻利的准备好酒菜端进去。
再出来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她当日嫁人的时候,爹娘给了四亩地陪嫁,地契就在自己手里,只可惜那地在勾家庄,这么多年啥都交给了李家,唯独这地契还在手里。
想到这里,她急忙去角落里翻自己的包裹,在一件棉衣里找出来地契,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
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儿子读书通宵达旦,不到中午是不能醒来的,趁着这个机会她要回去卖地,卖了银子当然不会交给李家父子,自己拿了银子就去上京找月娥。
拿定了主意,脚下生风,等她到了大王庄的时候,眉毛和头发上已经挂了白霜。
站在萧佳人家门前,使劲儿的紧了紧身上的棉衣,一时间倒是不敢进去了。
杨氏早起做好了饭菜,正打算进屋,不经意回头看到门口站着的人有些眼熟,便走了过来,到了近前一看是勾氏,顿时冷了脸,转身就往回走。
“大妹子。”勾氏出声,人就跪在了门前。
杨氏也没回头,冷哼一声:“别乱攀亲,也别在我门口。”
“我有地,我卖地,你让佳人见我一面成不?”勾氏冻得嘴唇都哆嗦,眼巴巴的看着杨氏。
她今天就是磕头,都得拿到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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