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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害人总害己,想拜师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该死的小劁匠不仅不怕,甚至还掏出了一个红本本。

“公安同志这是我的工作证,我是我们县医院的医生,我具备从医资格可以给病人做手术。”

“公安同志这是我的军官证,于知夏是我妻子,我可以用我的人格为我妻子担保。”

纪凌铮副师长的身份一摆出来,那几位公安同志都得行礼,对他们夫妻二人的话自然信了。

可董小姐不敢置信啊。

“这怎么可能?你不是劁匠吗?你怎么成大夫了?”

于知夏冷哼一声,眼神凌厉的看着她: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

“你……好,就算你是医生,可现在人都快死了,也是被你治死的,公安同志,你们快抓她。”

公安看了一眼床上的病人的确在吐血,面色为难的看着于知夏。

于知夏也不急只对着小姑娘道:

“你妈的药渣呢?去端过来。”

那姑娘擦了擦眼泪赶紧去拿药渣了。

这一举动让董小娇神色一变。

“董同志你脸色怎么变了?该不会你知道什么吧?”

纪凌铮毫不客气的拆穿。

大家果然转头看向董小娇。

董小娇神色一僵,拼命解释:

“你别乱说,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药渣拿过来了,于知夏将它们倒在了地上,然后拿过药方一点点的核对。

等核对完后,于知夏指着剩下的一堆黑乎乎的东西道:

“你们看,这些是我开的,这些却不是我开的,药是谁抓的?那个人就是下毒的人。”

胡三叔一双眼死死瞪着董小娇,然后冲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我要杀了你这个贱人,我要杀了你。”

这个胡三叔怎么这么糊涂,居然还敢让董小娇抓药?

可整个农场除了董小娇就没人懂药理,所以这事儿怎么说?没法说。

公安在呢,怎么可能让胡三叔真的杀人,但董小娇解释不了啊。

她捂着脖子猛地咳嗽。

“不是,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手抖,对,我抓药的时候手抖!”

“那你抖得挺多的,这药可都占了我开的药一半那么多了。”

董小娇急的啊啊啊大哭。

“于知夏,我和你有什么仇什么怨,为什么要害我,为什么?”

“你害人在先还不知错,冥顽不灵!”

“不怪我,是他,明明他说了要娶我的,要娶我的。

我得不到的他们也别想得到,他老婆注定要死的,要死的。”

神经病!

“放心,死不了,这药不足以要她命,不过让她虚弱一些罢了,有我在,我也一定会让她长命百岁,好好的活着,享尽儿孙福!”

怎么气人怎么说。

董小娇气的啊啊啊的叫。

公安抓捕了一位杀人未遂的凶手。

本想害于知夏的却把自己送了进去。

董小娇被带走的时候哭爹喊娘,更求农场主饶了她。

今日若是农场保卫科,兴许他们还能自己解决。但是她偏偏自作主张去找公安?那就自求多福,所以这害人终害己啊。

而且董小娇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她的两个儿子和前公爹婆婆都没出面,可想而知她把夫家人得罪的多狠。

“那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一岁,生下来就是娃奶奶在带,她呀只管生不管带的。

平日就喜欢吃好的穿好的,娃爸爸在的时候还能宠着,可这人走了谁宠啊。

说到底娃的爸爸为啥这么早就走了?还不是她要花衣裳,娃的爸去山里打猎想要卖点野味,结果被野猪顶死了。

娃爷爷奶奶恨死她了都,她也知道夫家靠不住所以可劲儿找靠山找男人呢。”

于知夏哪里知道这些,董小娇这个人自我自私,怪不得能和于知春是好朋友,物以类聚嘛。

于知夏又给胡三婶下了针开了药,这一次是她亲自去给胡三婶抓的。

只是让于知夏没想到的是胡三婶的儿子只有13岁的胡一筒却要跟着。

有意思的是于知夏只抓了一次,那小子居然照葫芦画瓢硬是没出一点错又抓了一副。

“你学过?”

“看姐姐学的啊。”

嘿!

于知夏不信了,随口就说了一味药材。

然后那孩子就真在药柜里找了出来。

于知夏又在那小孩子的身上点了几下,语速非常快的说了一堆的穴位名字。

然后指了一个穴位,胡一筒分毫不差的说出。

天赋,绝对的天赋。

这孩子居然有会这样的本事。

和她当年拜师的时候可以说是不相伯仲了,资质极好啊。

“小胡,你读书是不是成绩很好啊?”

胡一筒只有13岁,个子不高不矮,但长的很俊秀,虽然年纪小但瞧着很精神,眼睛乌溜溜的,让人看到就心生喜悦。

“倒数第一!”

“啊?”

“呵呵,我看着课本就头疼,但我从小就喜欢当大夫,当大夫可神气了,姐姐,你教我学医好不好?我想跟你学医,你救了我妈,我想成为和你一样有本事的人。”

收徒?

这个问题于知夏还真没考虑过。

也不是,末世考虑过。

但是末世人才凋零全民都以武力为首要学习的技能,愿意学医的人太少了,就是有可资质又不行。

这孩子资质是不错,可是如今这年纪还是以学业为主。

“等你考上了大学再说。”

“大学?我肯定考不上!”

这孩子,还没考呢。

“不试试你怎么知道自己考不上?”

“因为我不喜欢读书啊,所以我浪费时间在读书上就没意思了,如果我从现在开始和姐姐学医,等到大学毕业的年龄我都学了10年了,说不定我都可以行医了呢,节约时间了呀。”

这孩子的脑回路……真前卫!

“我爷爷说了,要是不是读书的料就去学一门手艺。

姐,你收我为徒吧,我回去就和我爷爷说我跟你走。”

咋的?来一次农场还要收一个徒弟啊?

可这孩子兴致勃勃,于知夏其实真有那么点意思了。

只不过……

“你妈妈的身体这两年离不了人,你在家好好照顾你妈妈,回去后我会让人给你捎来几本书,你要是能在两年内背完背通透了你再来找我,我考验合格后就收你为徒!”

胡一筒高兴的跳了起来,一溜烟窜没影了。

还真是孩子呢。

15岁学徒?也不算晚!

结果回去后胡家人听到胡一筒打动了于知夏给他两年时间准备,全都高兴坏了。

他们根本不觉得娃去考一个大学有什么好的,考大学没有找一个真大夫学本事有用。

就连于父和卢老也这么觉得。

“大学固然好,吃皇粮也不错,可是当大夫这才是永远不会被时代淘汰的本领。

即便大跃进闹的再厉害,大夫被迫害的都是少数,而且就算被迫害也会手下留情。

当权者再狠都不敢杀有本事的大夫,因为大夫关键时刻能救命!”

老一辈以稳妥为主。

在农场又玩了两天后,一家人浩浩荡荡的回去了。

回去后于知夏真的亲自整理了一些医药基础知识学给胡一筒寄过去。

接着就是全家人陪着于知秋备战一个月后的高考。

纪凌铮每天进行调养,老于成天扛着他的锄头下地,但其实他那块地真没看出啥大变化。

就在这样的紧张气氛中,高考再次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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