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尸体
屋子里,三人面面相觑。
“颜将军,你曾与蛮戎交过战,应当比我更为了解蛮戎,此物你是否认识?”
颜修勃摇摇头:“我从未见过。”
方孟说道:“金叔叔,这东西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如今确认了郑家是蛮戎,那即便宋安平是杀人凶手,也算是有功。”
“话虽如此,但是此案尚且有很多疑点,况且其中还有一个孩子,若是不查清,心中总是有些烦乱。”
收拾好东西之后,他们走出了屋子。
柴阅连忙上前:“金大人,可有发现?”
“贤侄,你先说。”
“其他的我大概有了想法,但前提是要找到宋安平的儿子。”
方孟的话让金景很诧异:“可是宋安平之子已经失踪了一个月之久,村民在附近找了三天都没有找到,我们怎么找?”
“郑巧儿刚死,他就失踪了,金叔叔,你认为这是巧合吗?”
听到此话,金景顿时灵光一闪:“你的意思是说……”
“没错,卷宗上所述,宋安平从郑家杀人回来后,心知难逃法网,于是便将郑巧儿下葬了,自此以后,村民们就没有见过他儿子,如果我没有猜错,宋安平把他儿子都也一起随同郑巧儿埋在坟墓之中。”
金景和颜修勃同时倒吸了一口气:“那可是他儿子,俗话说虎毒还不不食子呢,他怎么做的出来?”
柴阅也被方孟这个猜测吓的汗毛倒竖。
“如果那不是他的儿子呢?”
方孟道。
“怎么可能,”金景下意识的否认,但是看到方孟认真的表情,顿时感觉他不是在说笑:“你有什么凭据?”
“金叔叔,我问你,除了金阳之外,你还有几个子嗣?”
金景脱口而出:“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幺儿。”
方孟点点头:“颜伯父,你确实是只有颜姑娘一个女儿,我可以知道为何没有再生一个吗?”
“我也想,但是昭儿的母亲在生下昭儿后,不到半年就因病去世了,这些年因为要照顾昭儿,我也就断了再娶的念头。”
“柴大人呢?”
柴阅回答:“我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
“柴大人好身体,”称赞了一句后,方孟这才说道:“所以,这就是原因。”
“什么原因?”
方孟回道:“郑巧儿因为从小就干体力活,所以身体非常好,宋安平更是如此,难道你们不奇怪,这样一对身强体壮的夫妻,为何只有一个儿子?要知道,整个村子的居民普遍都是三个以上的子女,即便是家徒四壁的人家也是如此,而以他们夫妻二人的劳动力,再生养两个也绝不是问题,但他们却唯独守着这个智力有些残缺的儿子,宋安平说过,他们夫妻二人整日劳作,为的就是日后这个儿子能够生活的好一点。”
这个年代,可不流行独生子女。
就算是计划生育的那些年,ZF管的那么严,也有不少人偷偷摸摸生下了第二个,为此被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上门逼迫打掉,也有很多人誓死不从。
即便是生下来,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看见然后罚款。
但是那个时代大家只是在田里面扒食,哪有钱去交罚款,于是家中的猪牛鸡鸭就遭了殃。
方孟家的邻居就因为交不起巨额罚款,家中又穷的揭不开锅,被工作人员逼迫的只能喝农药自杀,一家五口,整整齐齐。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子孙满堂、儿孙绕膝是每个家庭的愿望。
他不信宋安平会例外。
柴阅疑惑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为人父母,都想为子孙多积攒些家业。”
“如果只是单纯的积攒家业,自然没有问题,可是……你们也知道宋安平这个儿子有些痴傻,就算给他积攒家业,也不够被人骗的,还不如再生个一男半女,日后兄弟姐妹相护扶持,相较起来,岂不是是一个更好的法子?”
柴阅附和的点头:“此言有理,若换做我,我也会这么做,血浓于水,没有比自己的亲兄弟更放心的了。”
岳父和金景也觉得方孟说的不错。
“所以,我猜测,不是宋安平不想生,而是他身患隐疾……不能生。”
方孟说到这里,对满眼震惊的柴阅道:“柴大人,派人多喊几个差人过来,我们要掘墓,随后帮我走访一下,询问一下有关于宋安平之子的传言。”
“是。”
柴阅已经不敢小看这个看起来很稚嫩的小孩,在对方交代之后,他便带着人走了。
金景和颜修勃还处于震惊之中。
金阳左看看右看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乱转,不知道在想什么。
没多久,柴阅就带着十几个差人回来。
“金大人,方公子,他们都是元正县的捕快,这位是邢捕头,有什么事情你们尽管吩咐他。”
“嗯,”金景道:“辛苦大家了。”
邢捕头看着挺喜庆,他有些谄媚的对金景道:“金少卿。”
“你们去村民那里借些锄头等工具。”
“好的,不知少卿大人要工具做什么,我们好对症下药。”
“掘墓。”
瞬间冷场。
邢捕头脸色一变,若非眼前是大理寺少卿,他绝对破口大骂过去。
无论在哪个国家,掘墓都是大忌,除非双方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否则绝对不可能做出如此断人后路的事。
金景又岂能不知他们心中所想,便解释道:“我掘墓只是要确定一些事情,并非是私人恩怨。”
听到此话,众人这才放松下来。
邢捕头心中自嘲一笑,以金景的身份,除了查案所需之外,又怎么会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
“少卿大人,不知要掘何人的墓?”
“宋郑氏。”
邢捕头是办案人员,自然知道这位宋郑氏是谁:“那个上吊自杀的女子?”
“不错。”
“领命。”
……
“这里的坟茔倒是不少。”
邢捕头回答说:“金大人有所不知,这个村子已经存在了两百多年,一直以来从未遭受过战乱,村民们世代在此生活,所以这坟墓自然就多了。”
他嘴上说着话,但一双眼睛却没有偷懒,很快,邢捕头就看到了一个略新的坟墓:“那座坟就是了。”
走到近前,发现墓碑只是一块木板,上面歪七八扭的写着‘宋安平之妻宋郑氏之墓’。
“动手吧。”
随着金景下令,捕快们立即动手。
一时间尘土飞扬。
人多力量大,而且宋安平埋的也不深,没一会,一口棺材出现。
“开棺。”
方孟和金景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下方。
当棺材打开,将其中的情况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啊”
“吓死我了。”
“他娘的,宋安平真不是人。”
“yue”
一股冲鼻的恶臭瞬间席卷开来。
金阳只是稍微吸进去一点,顿时就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连忙后退十几米,扶着一棵树在那里呕吐。
方孟的脸色也不太好,这味道,比读大学的时候住的寝室里面,五六个人的臭脚丫子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都要迷人。
“盖上……”
“等一等,”方孟强忍着反胃:“把孩子抬出来,然后将宋郑氏翻过来,我要看看她的背。”
邢捕头见众人慢吞吞的,便喊了一个捕快与他一起按照方孟的吩咐照做。
当方孟看到郑巧儿背部的两道挫伤之后,心中的疑惑得到了答案:“多谢,恢复一下原状,不要打扰他们安息了。”
虽然不知道方孟此举的含义,但是邢捕头不敢违背。
等棺盖盖上后,空气中难闻的气味这才渐渐消散。
方孟从怀里拿出三锭银子,其中两锭交给了邢捕头,另外一锭给了刚才帮他翻转尸体的捕快:“邢捕头,这十两银子拿去请大家喝酒,这十两是你自个的,这位大哥,这十两银子是你的,刚才多谢了。”
这并不是他们的工作,既然愿意出手相助,方孟也不会亏待了他们。
见方孟出手如此阔绰,邢捕头和那名捕快感觉自己被馅饼砸中了脑袋。
至于其他人,只剩下懊恼,要是早知道这位气质雍容的公子这么大方,他们拼着几天不吃饭也得搭把手。
可惜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只能羡慕的看着邢捕头二人。
心中安慰自己,至少还有十两银子是大家平分的,虽然不多,但也快一两银子了。
下了山,金景便让邢捕头他们回去了。
临走时,众捕快还有些恋恋不舍。
柴阅已经在郑家等候已久。
“询问的如何?”
柴阅道:“回禀大人,有关于宋安平之子的传闻倒是不少,但是真是假却无法肯定。”
方孟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推断,所谓传言,只是作为参考而已,是真是假并不重要:“说说看。”
“据村里面的人说,宋安平的儿子是早产儿,在他们成婚之后不到八个月之后便出生了,奇怪的是,对于这个儿子,宋安平非常喜爱,郑巧儿却极为厌恶,动辄拳脚相加,好像郑巧儿与她的儿子有深仇大恨似的。”
“所以一直以来,这个孩子与宋安平的关系都很好,对后者也很依赖。”
“还有……”
柴阅顿了顿:“很多人都说,这孩子非常像郑巧儿的大哥。”
金景道:“外甥像舅舅,并非怪事。”
“并不是我们寻常的那种相像,”柴阅神情古怪道:“而是像父子那样相似。”
“所以,村里面一直在传言,这孩子其实是郑巧儿与她的大哥生下来的,因为他们违背人伦,这才会受到上苍惩罚,不仅身体娇弱,还有痴傻。”
近亲生子!
方孟的脑海中猛然浮现出这四个字。
难怪这孩子的体质和智力都有残缺。
即便是他长大了,那些隐性遗传病也会伴随他的一生,注定活不长。
宋安平无法生育,所以将这个孩子视如己出,倍加呵护,然而,郑巧儿却对于此事耿耿于怀,将对大哥的愤恨转移到了这个孩子身上,这才动辄打骂,发泄着自己心中的恨意。
想明白之后,方孟不由的唏嘘不已。
这让他想起蛮戎的生活习性,在蛮戎的社会道德中,兄妹乱伦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母子乱伦的事情也实属常见。
按照时间线来推算,郑家来元正县的时候,郑巧儿的年龄还小,还未树立起蛮戎的价值观,反而因为习惯了大风的风俗之后,逐渐与郑家那种带着强烈的蛮戎习性产生了严重的差异。
因为发觉郑巧儿怀有身孕之后,郑家这才不得不将她嫁给了宋安平,正好郑家三兄弟偷了宋安平的钱导致间接害死了他的母亲,以此为由,二人成婚便水到渠成,让外人以为他们是心怀愧意这才同意了这门婚事。
听到方孟的猜测,金景和柴阅、颜修勃三人默然不语,虽然这只是方孟的推断,但是他们却断定,这就是缘由了。
金景忽然问:“那郑巧儿真是自杀?”
“我不知道郑巧儿是不是自杀,但我知道,她绝对不是在这棵树上吊死的。”
“这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方孟拿起那根此前金阳舞动的竹竿解释道:“自然有,刚才我发现郑巧儿的背上和腿上加起来一共有三道伤痕,而这根竹竿同样有三处痕迹,两者的距离非常吻合,所以我猜测,宋安平便是利用这根竹竿将郑巧儿绑缚起来,然后将其挂在树枝上面,做成一个上吊自杀的假象。”
“为何要用竹竿?”
“因为郑巧儿当时已经死了,如果要做一个上吊自杀的假象,那就需要一个固定她身体的工具。”
金景又问道:“虽然你说的有道理,但你还是没有解释,她为何就不是上吊自杀的?”
方孟说道:“有两点,第一,那个公差说过,当时他们做了一个刻度,而这个刻度,距离地面足足有八尺之高。”
“而郑巧儿因为从小干重活,所以只有五尺高左右,八尺和五尺之间,差了足足三尺,加上脖子的高度,期间也就是差了三尺半,近四尺,而我寻遍了整个屋子,没有一个能符合要求的凳子和桌子,唯一的衣柜,还因为年久而脆弱不堪,根本无法承受郑巧儿的重量。”
“第二,刚才开棺的时候,我看到郑巧儿脖颈上的痕迹是白色的,金叔叔,你应该知道那代表着什么。”
金景作为大理寺少卿,对于这些常理倒是不陌生:“人死后,血行不通,若是再将其挂到树枝上,便会呈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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