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再世为人
黑明宇咧着一张苦瓜嘴,把这个给自己找事儿的深夜自杀者抱上了自己的新车。在生死面前,再华贵的跑车也是一个乘坐工具。
第一次试驾这千万跑车的经历,令黑明宇此生难忘。
也是这辆跑车的功德无量,它为自己救下来一个忠心耿耿,誓死不渝的兄弟和下属。
他抱着手上这个年轻的躯体冲向医院急诊室的时候,一路疾呼:“医生,医生,救命!快出来救命啊。”
急诊室里冲出来值班的医生和护士。
生死之际,那些白衣天使们与死神比赛着力量与速度。没有哪一个时刻,能和此时相比。黑明宇感到,这是自己最崇拜医生的时候。他们才是人世间最可爱的人。济世度人,救死扶伤。悬壶济世,功德无量。
他们按部就班,手下极为利索地进行着止血和包扎。
也是刘思深命不该绝,黑明宇的跑车速度还没有提上来,似提未提的当口,而他和跑车相撞的角度也很刁钻,只是头部最坚硬的头盖骨撞上了车头,出血量不大,只是晕倒。
听到医生的惊讶的感叹,这个自杀者真的是福大命大,这绝对是个有大造化的人啊。就这角度,让那些演电影特技的专业精英们都做不到!本来是非死不可的车祸变成了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手脚骨折等严重后果的一个小事故。看着流的血不少,不过是磕破了一个口子。可怕,却并不危险。而且黑明宇的包扎也让出血及时的减少减缓,这是专业级别的救护啊。只能说这小伙子命不该绝。
而刘思深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死吗?”
他心如死水的心灵让他发出了这句灵魂之问。
黑明宇当时就气笑了。
“你就当你死了吧。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嘛。等你出院,你就好好的用你这条命给我打工,我刚到手的车,就被你给撞了个坑。要修复,我还得把它运出国去,等他在地球上转一圈儿回来,就成了旧车了。小爷我亏死了。”他半真半假地吓唬着这个和自己年岁不相上下的年轻人。
“是你救了我吗?”
“你以为我想救你呢?谁让你撞的是小爷我的车呢。”
“唉,你不如把我扔在那路边等死。”
黑明宇不乐意了。自己千辛万苦的把他救活了,在这儿守着他醒来,就这态度?什么人啊?
“一个大男人,叽叽歪歪的。半夜里连自杀都敢干。你真视生死如无物,你应该去保家卫国啊,中越边境,中印边境,还有钓鱼岛上,你随便挑一个,自己上呗。楞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那也算是死的有点价值,你死了,全国人民还为你点个赞,没准政府还能给你追授个荣誉勋章称号啥的。你这,往我车上一撞,这好歹是没有死。这要是死了,还得给我扣上个过失杀人犯的帽子,你就是死了,我也会请高僧道长把你魂魄叫回来骂你一顿,你这做的是什么没屁眼子的事儿!坑人玩嘛。”
刘思深一念孤勇,觉得生无可恋。等听床边这个年轻的男人噼里啪啦给他上了一通课,脑子里装了一晚上的水突然就控干净了,他大彻大悟了,他不想死了!
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的转折。
他想,这一辈子,如果到昨夜为止,那对于他来说,太不公平。
这个世上,他最对不起的是自己的父母,他还没有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只为了自己剃头脑袋一头子热的那份不明不白的喜欢,就伤透了父母的心。
作为一个儿子,他是最没用的,最不配拥有父母如珠似玉的教养了那么多年。自己的家庭就是最底层的一般工人之家。而父母逢节假日或自己考试假期什么的,都会有意的做些鸡鸭鱼肉,而素常寡言的父亲,总是把最后一个鸡腿或鸭翅放在他的盘子里。
勤俭节约的母亲,哪怕自己不买新衣,也从来没有让喜欢过年的自己失望过,年年新衣慈母意。每一个节日,母亲都会买一些市集上的小吃回来,自己舍不得吃,只到放到快过期了,才和父亲一人一块的分食了。
他努力把往事全放进一个叫做过往的虚拟空间里;他不能让自己有回忆那种东西。
回望过去,会让他失去为了所爱而敢于放弃一切的勇气。
那个一切里,有生养他的父母,有十八年的融于血肉骨髓的亲情与不求回报的父母亲爱。
他在心里发誓,他一定要奋斗出个模样来出人头地,然后求得父母的谅解,承欢于父母膝下,再也不分离!
他拼尽全力给自己一个未来,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能赎却自己一身的罪过。
父母不肯给他机会,他咬牙接受自己的选择。
现实生活是一个最好的老师。
让他明白,亲情无价,说没有就被自己作没了;爱情绚烂若岁末燃放的一朵朵夜空里七彩缤纷的烟花,动人美丽,不过是刹那。而友情,声色犬马之地,灵魂与肉体的交易里,不过是明码标价,愿者上钩。哪里有什么真挚的友谊。
大好的年华,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终究是人走曲散,日月流沙。
他的爱情所向披靡,坚不可摧像华胥国的神话;
他神圣的爱的城堡,里面装不下一个飞走了的女人。
他以为,自己的爱是可以感动心爱的女人的。
他以为,自己贴心的呵护是不求回报的。其实,不是的,他没有那么伟大,他不是神,他也只是个凡夫俗子。
他以为,青梅竹马的感情能够战胜世俗社会里的一切诱惑,那么多年的相伴与呵护,如果都换不来一个女子的真心,那么,这个女子就是没有心的。
真心可以换来真心。可,你要如何和一个没有心的人交换真心呢。
他的人生如此失败,教训是那么的惨痛!
这就是他为之一腔孤勇、义无反顾、一往无前的青春与爱情!
这份冲动的爱情将他原本该平安顺利的人生之路毁了个净尽。他却欲哭无泪,没有可能怨恨的人。他只能恨自己少不更事,不懂得人心叵测,人心惟危。
那个在他身前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缀着他多年的邻家小妹妹,那个他放在心上疼爱照顾了二十几年的小美女,那个受了委屈,有了困难,扑进他的怀抱里求助的心上人,那个享受着他的付出与奉献,然后,心安理得地转过身去,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再见的女人,那个他用几十万睡了几次的他认定了的未来的妻子!
时至今日,他还记得余欢第一次扑进她的怀里时内心的悸动,那份被心仪的女子信任的感觉,让他以为自己是个有着伟岸的身躯,能抵挡这世上一切风雨的男子汉!
这世上好女人千千万万,他偏偏就喜欢上一个没有心的女人。
是哪一世没做好事,坑了余欢,所以,他才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吧。
过去已然是一堆灰烬。除了一声冷笑,他无话可说。
如果那样绝望的火焰里都不能涅盘出一个凤凰来,那么他就是一堆令世人不齿的烂泥。
他要证明他不是。
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那个开跑车的倒霉蛋说的是对的。
他要努力赚钱,赚多多的钱,把自己的父母找回来,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享受一下儿子的孝心;为了一个不珍惜自己感情的女人而把自己的小命送掉,自己也够没出息的。
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犯那样的蠢了;
他再也不相信那种披着温柔画皮,娇小依人的性别叫做女的生物了。
他不怕,他只是学会了蔑视她们。
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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