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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柳鱼水


就像《新白娘子传奇》里说的那样,只是因为千百年前回头时看了你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你笑颜。

  生在农村,看多了农民粗野、鄙陋、肮脏、贪婪、自私等真实的模样,她可不会像少不更事的城市里的男男女女们所认为的那样,认为农村是一个纯天然无污染,天清地阔的神仙呆的地方。在她的眼里在,那儿是地狱,是恶魔居住的地方,时时刻刻都在等等着吞噬掉她青春美好的生命。

  她早就下了决心,只要一毕业,就拿着自己的毕业证和身份证走得远远的,这个天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如果她一心想藏起来,就凭自己家里那几个吸血鬼是找不到她的。就算万一他们找了过来,她也早就不是那个由着她们一家人吸血的那个受气的女儿和姐姐了。

  她暗暗的下了狠心,只要他们敢阴魂不散的继续敕着她,她就敢雇几个小流氓向他们下手!她决不能这辈子都生活在这家人的阴影之下。

  而卢本鹏是给她的生活第一缕阳光的男孩子。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入学的那一天,在新生接待处。

  来报到的同学们都在父母或者哥哥姐姐、亲友的陪伴下兴高采烈的学校里。而自己在一群美丽的花蝴蝶之间就像一只被吓傻了的丑小鸭,不知所措。那些义务接站的学姐学兄们都争着接待那些来路不凡、一看就身价不斐的同学,而自己,无人问津。

  也许她的懵懂与无助的姿态让从报道处路过的卢本鹏心生怜悯,他走过来,很和悦的问:“是来报道的新同学吧。这儿报道的几道程序我都熟,我来帮你吧。”

  她低下头,轻声说:“谢谢,谢谢学兄。”

  “不用客气,我早到了两天,也是这一届的学生。我们是一届的呢。你是什么专业?”

  “我学的是幼儿教育。”

  “这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就业的前景很好。而且,教师这个职业一毕业就是干部级别。很适合女孩子。”

  “我喜欢在学校里工作,喜欢那个环境。”

  二人一边说着话,互相作了自我介绍,也就成了她大学四年最美好的回忆。

  她知道,对于卢本鹏这个市长家的公子来说,他是不会选择自己做女朋友的。但是她可以给自己一个希望不是。

  也许,等她成长成熟到足够优秀,足够强大,就可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让世人赞一声“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也不一定。

  四年大学生活,为了这个心仪的男人,她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除了赚钱给自己赚生活费再打发家里那几个吸血鬼之外,她也悄悄的存了一小笔钱,她也会给自己买个廉价的口红,偶尔得幻想自己就是他的身边人。

  生活,总得给自己一个希望。

  这个男人就是她的救赎,她的人生理想,她的终极向往。

  柳鱼水,因为自己这个土气的名字,而在学校里倍受嘲笑。只有这个学兄看到她时会笑着喊她一声,还告诉她,“鱼水,这是多好的名字啊。我记得有一个政法学院的院长就是叫什么鱼水的。好像是叫宋鱼水吧。人家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法学专家呢。鱼水,你以后一定会成为教育界的一个非常优秀的教师,别听那些人胡说八道。一堆没用的混日子的玩意儿,她们根本就不配对你的名字指指点点。

  正是有了这个市长公子对她的正面的评价,后来她在学校里的日子好过了许多。

  也许,卢本鹏是一个有着扶助弱小的绅士风度的男人,而于她的帮助不过是他一时善心大发,偶然为之。但是,在她心里,眼里,那就是她的天神伸出了援助之手,救她于水火之中的恩重如山。

  这个男人,出身优秀,却没有瞧不起身世寒微的她。做为她的本命天子,让她四年的大学生活有了努力的方向,为了他有朝一日能拉起自己的手,她努力用知识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她坚信,有一天,她一定会站到他的面前,告诉他,”我爱了你这么多年。是你,让我变得坚强而优秀,我怕有的奋斗,都是为了来到你的身边。”

  她现在的名字叫柳星依。

  从前的柳鱼水只是一个曾用名。她把它扔到脑海深处,不再提起。

  虽然自己的名字与那个什么院长相同,但是,却是她屈辱的证明。也许用在成功人士身上,那就可以解释为大俗大雅。而在她身上,就是透露出浓浓的土包子乡村气息。

  大学毕业后,她将会如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一样以一个全新的面目在这个天地之间生存,从此,她的奋斗,她的未来,她的成就,她的辉煌都是她自己的。与那个遥远的小山村无关,她将她的所有的不堪与过去都扔在过去。

  未来握在自己手里。

  学校宿舍里已经没有多少学生了。

  最后的几十天,只剩下了何瑶和柳星依。

  何瑶写了几张帖子,把余欢那个在网络上真情小美女的真实面目揭示的清清楚楚。她想披着真情的面纱,继续愚弄男人,也要看她肯不肯给她留下那层假面皮!

  最了解你的永远是你的亲近的人。

  大家四年同窗,衣食住行,我看过你起床时的邋遢模样,你也明白我卸妆后的黄黑面皮。你爱吃泡椒凤爪,我喜欢吃窝头就着臭豆腐。在外面尽管装得不可一世,而在彼此的眼里,谁都别想糊弄谁。

  四年同窗,本该是情意深厚,就像从前的流行音乐里唱的那样,《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还有那个顺口溜里所说的最亲密的情意就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找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同窗四年,余欢这个女人和柳星依是最好的朋友。而柳星依和她做朋友的目的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太会做人,太会哄男人,也太有心机和手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自己的男神被她收入石榴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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