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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六十年代被下堂的糟糠妻(14)


“陆辞,你怎么热的满头大汗?你出去了?”看到陆辞头上的草帽,沈妙才后知后觉。

  她睡觉何时这么死了?

  丫丫起来她不知道,就连陆辞出去她也半点不知道。

  “嗯!我去王爷爷家给你拿了药膏。”

  “你怎么知道我肩膀受伤了?”沈妙伸手去接,陆辞却没松手。

  沈妙有些不明所以,药膏不是给她买的吗?难道是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也不像是陆辞的作风啊!

  陆辞犹豫了半响,这才开口,“肩膀你够不着,我帮你抹。”

  沈妙想了想,给肩膀抹药她自己确实不太方便,有人帮忙那是最好。

  至于会不会不好,她没考虑过。

  因为比起好不好,她的命首先是第一位。

  “好啊!那我们去房间里。”

  正常的一句话,陆辞却听出了不同的意思,脸不受控制的热了起来。

  沈妙将上衣褪下一些,露出两侧肩膀,背对着陆辞,等着陆辞给她肩膀上药。

  陆辞抬眼望去,映入眼帘的是脖子上两根红色的带子,瞬间秒懂那是什么。

  脑袋里不受控制想到手下们平时聊的黄段子,一时间呼吸紧促。

  沈妙转过头,看见门口一动不动的陆辞,催促着,“陆辞,不是说帮我上药吗?还站在门外干什么?快进来啊!”

  陆辞喉结上下动了动,尽量让自己声音保持正常,不让沈妙听出端倪,“来了。”

  看到沈妙两侧肩膀上的红肿,陆辞再也没了任何别的心思,只剩下满满的心疼和自责。

  药膏涂在肩膀上,火辣辣的疼瞬间被冰冰凉凉代替,沈妙舒服的差点呻吟出声,还好被她及时止住。

  背后的陆辞也不好受,哪怕他尽量不想,不看,但角度身高的差异,他还是看到不该看的风景,让他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涂完药,陆辞鬼使神差的附身在沈妙头顶落下一吻。

  沈妙差点跳起来,满是汗味的头顶,也能下的去口,这什么怪癖!

  “好了,我去看看孩子们。”

  陆辞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害怕看到沈妙厌恶的眼神,找了个借口仓皇逃跑。

  下午陆辞带着孩子们去了上游抓鱼,沈妙嫌尴尬没去,以想买布料给蛋蛋做书袋为由,独自一人去了镇上。

  这是沈妙第二次来大庆镇,第一次匆匆忙忙都没顾上看两眼,今天时间充足,孩子有人看,她多了几分闲情逸致,两旁古老而精致的建筑,让她频频驻足观看。

  小镇上人们身上衣服补丁明显比村里村民们身上的补丁少了一些,时不时还能见到骑着二八大杠的‘白领们。’

  他们是附近工厂里的工人,身上穿着供销社最时兴的衣裙,神情高傲的离去,惹的两旁的行人纷纷投来羡慕的眼神。

  沈妙也有些羡慕,从村里到镇上一个来回得一个多小时,她身体素质虽然不错,但也累啊!

  要是有了自行车,一切就方便许多。

  但那也只能想想而已,她现在身上虽然有三百多块钱,但没有自行车票,一切也只是空想而已。

  收回目光,沈妙进了供销社,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商品,以及高傲拿鼻孔对人的售货员。

  沈妙买了几尺布,一斤鸡蛋糕,半斤奶糖,以及一罐麦乳精。

  在售货员诧异的目光下,掏钱给票走人。

  “慕斯延你这是什么态度?跟我处对象你就这么不情愿吗?你不能生我都不嫌弃你,你凭什么嫌弃我?”

  女人尖锐的声音在小巷子显得格外响亮。

  沈妙迈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一时间进退两难,她有些后悔走小路了,听见这么隐蔽的事情,她会不会被灭口?

  走还是留?

  沈妙有些纠结。

  最终吃瓜的心战胜了恐惧的心,沈妙竖起了耳朵,听着小巷口的八卦。

  慕斯延好言相劝,“王同志,能不能生这是我的事跟你没关系,婚姻讲究你情我愿,处对象也一样,不可勉强。我们不合适。”

  女人越挫越勇,“我们怎么不合适了?我感觉我们非常合适,你离异我也离异,你不能生我有儿有女,你机械厂副厂长我供销社副主任,我们这是强强联手,天造地设的一对。”

  慕斯延一双桃花眼,此时写满了不耐烦,这段时间他被这个疯女人纠缠的要疯了。

  比他足足大了十五岁的老女人,说什么天造地设,真是没皮没脸。

  要不是从小良好的教养,脏话都要飙出来了。

  “王同志,我这人比较保守,接受不了比我大的对象。”

  慕斯延说完大步离去,就怕王月娥不依不饶。

  这段时间王月娥如鬼魅般如影随形,让他简直快疯了。

  沈妙吃瓜吃的正起劲,突然吃到一半的瓜没了,还被人抓了个正着。

  “好听吗?”

  沈妙点头又摇头,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说我是路过,你信吗?”

  慕斯延桃花眼微抬,给了一个你看我信不信的目光,然后绕过沈妙径直离去。

  听着王副主任撒泼叫骂的声音,沈妙悄咩咩的原路返回。

  呜呜呜!都是大人物,她一介平民,惹不起,惹不起啊!

  这一个小插曲,沈妙并未放在心上。

  却没想到许久以后,她成了局中人。

  ——

  白天热的异常,夜里就下起了雨。

  淅沥沥的雨声,在宁静的夜里,听的格外清晰。

  这场雨断断续续下了半个多月,地里的庄稼喝足了水,长了好大一截,简直是一天一个样。

  跟半个月前的样子,简直是天差地别。

  下雨的这半个月里不用上工,沈妙带着两个孩子在家研究做衣服鞋子,趁着雨停也会和周嫂子一起去柳婶子和荷花婶家串串门,唠唠家常。

  原身本来就会,再加上有周嫂子她们的指导,沈妙也能做出套像模像样的衣服。

  找到乐趣的沈妙,将签到得来的几块布料都做成了衣服,三人各一套,还有陆辞的一双鞋。

  陆辞前前后后给家里买了不少东西,礼尚往来,她给他做一双鞋也是应该的。

  雨后是上山采蘑菇的好时候,新鲜的蘑菇不管是煮汤,还是炒菜都是非常美味。

  到时候要是蘑菇多,还可以将蘑菇晒干,冬天用来炖汤。

  家里养的母鸡,再加上晒干的蘑菇,简直能香死个人。

  前一晚沈妙嘱咐好两个孩子,好好待在家里,不能乱跑。

  孩子们乖乖答应,沈妙大清早就背着筐子上了山,找到一大片娇艳欲滴的蘑菇,不多时就采了满满一筐。

  沈妙下山时,刚好遇上村里的妇人们上山。

  走在最前面的嫂子,热情的跟沈妙打招呼,“妹子,来的这么早,这可回去了?”

  沈妙笑着回答,“是呀!两个孩子单独在家我不放心,趁着他们没醒早点来。”

  “当娘的就是这样,一会见不到孩子就担心的不行,妹子快回去吧!蛋蛋他们应该醒了。”

  嫂子们点头,平时沈妙在村里也不得罪人,所以大家都很和睦,唯独一人。

  李莲觍着脸跟在队伍里,却被大家屏蔽在外,谁也不愿搭理她。

  李莲憋着一肚子的气,看到脸色红润的沈妙,瞬间爆发,挺着微微鼓起的小腹,挡在沈妙面前,“呦!这不是沈妙吗?怎么没看见你那如影随形的退役军人对象啊!不会是让人甩了吧!”

  说完双手叉腰,不顾众人嫌弃的目光哈哈大笑起来。

  沈妙连眼皮都未抬一下,径直往前走,气的李莲直跺脚。

  “呸!神奇什么,一个连丈夫心都留不住的黄脸婆。”

  众人听到这话,对李莲更加厌恶,这下连面子功夫都不装了,纷纷加快速度,将李莲远远甩在后面。

  李莲从没走过山路,更何况是刚下过雨的山路,她还怀着孕,简直是寸步难行,更别说追人了。

  李莲的话沈妙并未放在心上。

  她和陆辞只是对象关系,哪怕最后没在一起,那也不存在谁被谁抛弃。

  他们约定的一月之期已过,陆辞没有准时出现,不管是什么原因,沈妙就当陆辞他放弃了。

  哪怕以后她再也遇不见比陆辞更合适,条件更好的,她也不会再让考虑陆辞。

  连阴雨过后地里的草,成片成片的冒出来,大家又有了活干。

  沈妙抽空带孩子们回了趟娘家,看望年迈的父母,顺便把给陆辞做的衣服鞋子送去。

  但从大哥口中得知,陆辞许久没回村里,也没留下只字片语,他也不知道陆辞去了哪里。

  看着‘失魂落魄’的沈妙,沈大哥想安慰两句,张了张不知道从何安慰,只能心里把陆辞骂了个狗血淋头。

  沈妙并不知道大哥误会了,将给陆辞做的衣服鞋子放到陆家,算是还了陆辞的人情,以后互不相欠,再见面还是朋友。

  日子就这样不快不慢的过着,很快到了开学的日子,因陆辞的关系周佑平顺利入学。

  周家村在镇东小学上学的孩子们很多,周佑平上放学身旁都在伴,沈妙也不怎么担心。

  因路程远,孩子们带的粮食,中午在学校吃饭,早上去,晚上回来。

  有时候有时间沈妙也会接送儿子。

  主要有周斌和李莲这两个定时炸弹在村里,她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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