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开庭


“安全带。”

  “哦,对。”

  顾池池反应过来,快速系上安全带。

  时谨言一脚油门下去,十分钟不到就到了小区。

  顾池池打算回家再看会儿准备的资料,便跟时谨言道了声谢,乘坐电梯上楼了。

  翌日下午,肃穆的法庭上,双方都到了现场。

  顾池池一身法袍,穿戴整齐,精神饱满。

  刘春艳衣衫有些破旧,但头发打理的很是整齐,只是脸上有些憔悴不堪,哪怕化妆品遮盖了瑕疵,却挡不住她眼窝的乌青与疲惫。

  两方人员各就各位,主持法官敲响了法槌。

  法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开场白......

  “......现在开庭,请原告陈述......”

  在法庭上,法官宣布了陈述环节,顾池池站起来,面对着法官和陪审团,开始了她的辩词。

  顾池池:尊敬的法庭,我代表原告刘春艳,今天站在这里是为了维护一个最基本的家庭权益——孩子的抚养权。事实上,被告杨威离婚后一直未尽到父亲的责任,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被告律师:(打断)对不起,这些只是原告的主观猜测和指责,并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有任何不当行为。

  顾池池:请您稍安静,让我继续陈述。事实是,杨威在离婚后从未支付过孩子的生活费用,我方不仅要承担生活上的经济压力,也要负担起照顾孩子的义务。然而不幸的是,这孩子换上白血病,急需大额医疗费用。杨先生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同时也具备相应的能力,理应承担这项责任,履行义务。试问杨先生,自孩子出生后,您是否有过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行为?

  杨威冷笑:“对方律师,你口口声声说,要我承担抚养费用,可这孩子是在我们离婚后她生的,这是不是我的也难说啊。”

  对方律师:“法官,正如我当事人所说的那样,对方是否有证据证明,这孩子就是我当事人的呢?”

  刘春艳双眼发红,她突然怒起,猛拍桌面,厉声喝道:“杨威,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你不配做一个父亲!”

  她的声音带着悲愤的情绪,整个法庭都为之一静。

  顾池池赶忙拉住她,安抚她的情绪。

  杨威脸色微变,但仍保持着一贯的冷漠,嘲讽地笑了声:“刘春艳,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根本就是个疯子嘛,精神不太正常就去医院神经科瞧瞧,整这些歪门邪道的就想讹上我?你以为这种把戏可以骗过法庭吗?”

  刘春艳被他的话刺激得更加愤怒,她指着杨威,眼中含着泪花,声音颤抖却充满力量地说道:“你这个畜生!我为你生下孩子,你却无动于衷,不闻不问。如今孩子病倒,你却推卸责任!我当初瞎了眼怎么会看上你这么玩意儿!”

  法官蹙眉,抬高音量:“肃静!原告律师请控制你当事人的情绪!”

  顾池池颔首,用力将她拉回来坐好,低声不停地安抚她:“别受他的挑拨,别听他的,交给我,好吗?我们准备了那么多的证据呢,交给我!”

  泪满盈眶的刘春艳像个无助的小女孩,望着眼前的这根稻草,泪水滑落脸颊两侧。

  她拍了拍刘春艳的手,转而道:“法官,我有证据!”

  她从公文包里取出几张检查报告,递给法官。

  法官展开仔细阅读,原本因吵闹而蹙起的眉宇,渐渐舒展。

  旁听席上也窃窃私语起来。

  “这份报告……是真的?”

  “看法官的样子,不太像是假的。”

  “孩子是不是真的患上了白血病?”

  “这孩子真命苦,怎么摊上这种爸爸?”

  法官之间相互传阅,确认亲自报告为真。

  “确系为杨威亲子。被告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杨威一扫刚才的神气,慌了神:“这不可能。”

  他从来没有同意做亲子鉴定,而且他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生活了,绝对不可能得到任何他的DNA!

  “法官大人,我要申诉。”

  法官示意他继续陈述。

  杨威强装镇定,缓缓说道:“我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我坚决反驳原告的陈述。”

  顾池池:“法官您好,我请求出示我方证据。”

  法官颔首,“允许出示。”

  顾池池拿出事先调查出来的咖啡店的监控录像。

  大屏幕上的视频非常清楚,杨威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转身离开。没过多久,三个身着白大褂的司法鉴定人员到场,将杨威喝过的咖啡及杯子小心保存起来,带走了。

  杨威瞬间傻了眼,他想破头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这杯咖啡上。

  而他的辩护律师也恨铁不成钢地斜了他一眼,哑口无言。

  法官眼神严肃地审视着录像中的内容,然后将目光转向杨威,询问道:“被告有何解释?”

  杨威看着屏幕上的画面,目瞪口呆,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他知道自己完蛋了。

  顾池池见状,趁热打铁道:“法官大人,这条视频足以证明,被告与该孩子的关系,系亲父子。故我方提起的诉求有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相信法官会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听审团处的人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此案被告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经过评审团商议,法院得出了最终判定结果。

  主持法官清了清嗓子,正色宣布判定结果:

  “一、被告杨威应支付原告刘春艳抚养孩子的费用以及孩子做手术全程医疗费用。

  二、被告杨威应于每月五号向刘春艳支付五千抚养费,不得延误。

  三、本次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为法院最终判定结果,请双方当事人切实遵守,如有违反将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如有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闭庭。”

  法官的声音庄严肃穆,整个法庭上下一片肃静。

  刘春艳听到这一判决结果,泪如泉涌,感慨万千,她激动地拉着顾池池的手,不停地道谢。

  顾池池则面带微笑,轻声安抚她:“刘小姐,快回去吧,孩子还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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