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宣判结果


我有一种要掐死秦沐的冲动,当然,我不可能这么做,只是形容一下此时内心的郁闷感。

        秦沐换上拖鞋,还故意冲我扬起了自己的头,很骄傲的样子,对我说道:“是我让雨馨出去散散心的,就是为了躲开你,免得看到你烦!”

        我抱怨道:“你坑人了吧?你知不知道我找不到雨馨,有多着急?”

        “你知道么?”秦沐反问道:“你以前知道你找不到雨馨有多着急么?哼!你以前肯定不知道!现在雨馨消失了,你才感觉到吧?我这是在帮你,让你看清楚雨馨在你的心里有多重要,别成天围着景瑶屁.股后面瞎转悠,你最应该做的是多陪陪雨馨。”

        在一边打游戏的陆宇豪补刀说道:“老婆说的对,我支持你,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姐去哪散心了,但是就算我知道,我也不告诉默默,支持你。”

        秦沐还象征性的挥舞着小拳头,对我示威说道:“你小心吧,雨馨那么好的女孩,散心期间遇见对的人,就抛弃你、不要你了,到时候你哭都找不到调调。”

        我还能说什么呢?真心郁闷,好在我知道雨馨只是出去散散心,而不是负气离开,回想这些日子,老洲、秦沐都在提醒我不要让雨馨太过委屈,而我做的一直都不怎么好。

        来到阳台边,自己趴在护栏上抽烟,夜已深,花未眠!

        夜风吹过,空气中难得出现了潮湿的感觉,没几分钟就下起了细雨,这个季节的昆明真的很少有雨,而今晚的昆明,又是在为谁哭泣呢?

        夜晚翻身,已经习惯了把雨馨搂入怀里,当身边的那个人不在了,才发现自己内心的落寞。

        法院开庭,公开审理程嘉的案件。

        我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法庭观看的,第一原告是第一人民医院,高旭的母亲作为第二原告出庭,被告是程嘉,程嘉站在被告席上看着我,我们目光的接触的瞬间,我才发现景瑶今天竟然没有来,这让我十分的意外,我一直以为景瑶一定会出现了,觉得景瑶是很关心程嘉。

        这一刻她没有出现,是不是有点不合常理了?

        开庭之后,程嘉很乖的认罪,对原告拿出的证据供认不讳,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抵赖的,证据都摆在那里呢,抵赖只会让法官给他判的更严重。

        当法官问道程嘉为什么要给高旭下药的时候,程嘉看了看坐在“观众席”的我,对着麦克风说道:“默默要找高旭要景瑶的联系方式,我不想让默默找到高旭,但是我也清楚,高旭为了钱一定会尽力打听到景瑶的联系方式,所以我不希望让高旭开口,我没有想害死高旭,我只是想让他不要说话。”

        法官看着程嘉问道:“你的意思是,你一开始就没想要害死高旭?你知道想用药物迷昏他?”

        “是的。”程嘉眼睛看着法官说道:“我从未想过要杀人。”

        这样说是谁教他的?如果真的是这样说了,那程嘉“杀人未遂”的罪名就不成立,“杀人未遂”和“害人”可不是一个概念,虽然只是换了个字,意义截然不同。按照我对程嘉的理解,他可能没有这么高的智商吧,应该是有人指点过。

        不过这些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害人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程嘉的辩护律师也抓住了这个点,否认程嘉是“故意杀人”,更不接受“杀人未遂”这个罪名。高旭的母亲收了钱,表示愿意私下解决,但是人民医院这边不可能说私下解决的,毕竟这已经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而且是很不好的负面影响。

        开庭审理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最后法官当庭宣.判,程嘉被判有期徒刑2年三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简单的解释就是程嘉被判刑了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但是缓刑两年,这两年内程嘉还是有自由身的,如果在这段时间表现很好,没有继续“犯事”,原判的2年3个月有期徒刑就要可以不执行了。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缓刑期间要注意: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这好像也算是变现限制了程嘉的人身自由,我特意百度了一下,官方的说法这不叫限制人身自由。

        审理结束之后,我一个人离开法院,这样的结果对于来说算不上喜,更算不上悲,本来这一切就是我怂恿策划的,只不过把程嘉和高旭都当成了是我的棋子而已,经过这几件事让我意识到,当一个“恶人”真的不好受,良心上会受到谴责。

        法庭宣.判之后我就提前离开了,在法院停车场,我准备上车的时候,看到了景瑶,她似乎已经在这里很久了,我走到景瑶面前轻声问道:“才来?已经结束了。”

        景瑶挤出一丝微笑,轻声说道:“我来的挺早的,一直没想进去。”

        “为什么?你怕宣.判的结果不和你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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