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我可能恋爱了
是夜,郑谦和季沐汐深入交流。
第二天一早,她就顶着熊猫眼又来到郑谦办公室。
【啪——!】
将一叠厚厚的文件扔到他面前。
“真是困死老娘了,你们这些无情的资本家,真的是太残忍了!这是我之前就草拟好的论文,加上了这段时间的实验数据,真不用我找导师修改一下吗?”
“不用,我会让我朋友给你酌情修改的,他比什么老师都靠谱。”
“那行吧,我真的要去睡觉了,明天之前不要来找我。”
季沐汐打着哈气离开。
整个聊天过程,他都刻意不去看她的上半身。
经过昨晚的彻夜深入交流,季沐汐是真的困得不行,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前襟微开,露出了如同金矿般深不见的沟壑,带给人无穷无尽的美好幻想。
其实一般人只是开这么点倒是没什么。
但她是谁?
她可是安慕希教授。
哪怕只是露出一点点,那都是远超寻常人几个量级的。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富有且慷慨”。
更让郑谦好奇的是,某些女孩因为熊过于膨胀,会垂的很快,越是年纪大,这样的情况就越是明显。但是季沐汐却十分挺拔,让郑谦感慨基因是真的足够优秀。
关键是形状还非常好看,尤其是从侧面欣赏,就仿佛是水滴一般。
看着她上呈的论文,郑谦无奈地摇摇头。
季沐汐之前的几篇论文他都看过。
尽管能看的出来是很有学术价值的存在,但文采是真的不敢恭维。
其实投稿到《科学》这样的世界顶级期刊,文笔也是非常重要的。于是他昨晚和季沐汐详细沟通修改完,论文基本上大体是成型了,只需要重新润色润色。
在神秘商店认同花费100亿后,先后购买了【《卡尔萨根绝美论文笔锋》、《肝移植之父Thomas Starzl教授的神级文采》】,终于有信心开始提笔修改。
其实基本上整体不需要全部推翻,只要调整一下结构就可以。
用更为生动、诙谐、直观的文笔去重新讲述。
足足花费了郑谦五个小时,才最终将这篇论文全部润色完毕。
可是左看看又看看……
总觉得好像是缺点什么。
于是他点燃了一根香烟,微微闭上双眼,沉浸在学术领域里畅游。忽然,一道光似乎在他的脑海瞬间点亮,无数脑细胞欢呼雀跃着,百亿神经元热烈地赞颂着!
他文思如泉涌,直接在篇末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 65万小时后,你我终将氧化成风。但时间会证明我们存在过,曾赋予这一台钢铁猛兽无穷的智慧,在那些我们曾迷茫的道路上,为前赴后继的来者们,开路。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到了那天,当它们在无人的午夜奔驰时,会否感慨今晚夜色很美?感慨我们化作的风,还很温柔? 】
当落下钢笔的霎那。
郑谦竟无语凝噎。
这段话,是他此时此刻的真切感受,发自肺腑。
这一台钢铁猛兽,自然指的就是汽车,赋予了无穷智慧,自然就是人工智能。
其实当他站在赛场边看着那些狂奔而来的汽车时就有这样的感觉,新的时代要来了。但我们终有一天将会往生,或许是65万小时,或许是70万、80万小时后……
到了那时,什么才能证明我们来过?
到了那时,人工智能是否会主宰一切?
到了那时,有谁还会记得,我们曾经和挚爱的“那个人”……嗯,也可能是“那些人”,曾经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过美好的印记?彼此爱过,恨过,哭过,泪过?
或许,只有被赋予了“无穷智慧”的它们才记得吧。
想到这里,他不禁感慨万千。
郑谦,陪了郑谦一根。
将修改好后的论文放在季沐汐的桌子上。
正要离开,却看到了她蜷缩在沙发熟睡的样子。
别看平时季沐汐怼天怼地,只要有人说话敢带上【安】字,直接就要掏刀子。
但这一刻的她是如此的安静美好。
想了想,还是把她藏在衣服内侧敏感部位的刀子拿出来放到一边。
女孩子家家的,这样睡觉多危险呐?
本想着把她抱到隔壁休息室里的柔软床榻之上。
却又生怕影响了她的深度睡眠。
郑谦将自己的风衣盖在了季沐汐的身上,小心翼翼离开办公室后,对守候在门口的谦璐安保成员说道,“务必保证季教授的安全,等她醒了之后,护送到市里的家中。”
“是!”保安沉声道。
郑谦满意地递了两张钞票过去……
还是一张吧,男孩子,没有太多花钱的地方。
原本保安看向郑谦的眼神充满热忱,这位创立了谦璐集团的传奇人物,更是他们心目中最屌的愁哥的老板,简直就是偶像。动辄砸钱几百亿,就仿佛是财神爷转世成人。
可当看到郑谦原本塞进自己兜里的两张百元大钞,又被他拿回去一张时……
那高大的形象,瞬间坍塌。
如果不是想到每个月一百万的工资,宝宝真的是要生气了。
季沐汐这一觉足足睡了24个小时。
甚至门口的安保人员一度以为季沐汐睡死过去了。
如果不是是不是听到——
“啊!郑谦!你个渣男,你是不是故意的!?”
“不要叫我安教授!我杀了你啊!”
“管好你们的眼睛!安教授是你们能叫的吗?郑谦……他可以叫啦!还不是因为平时他太凶我了,我不敢回嘴?啊,对了!我这是在梦里啊,哼,还能让你在我的梦里欺负我吗?给老娘去死!”
“豆沙了!全豆沙了!”
季沐汐醒来时,还是她睡着的那个时间,上午10点30分。
以至于她产生了错觉,老娘到底睡没睡?
可当她看到桌面上摆放着已经润色好的论文,以及旁边的那把刀时,才知道自己的确是进入了深度睡眠。可是……那个刀,不是放在“那里”吗?
难道是郑谦拿出来的?
想到这里,就不禁脸颊泛红。
“不,不可能,老娘这里藏了把刀,一般人不可能知道。肯定是我睡着后觉得压在身下不舒服才拿出来的,这论文……到是改的很效率,让老娘康康。”
喝着咖啡,季沐汐翻看起来。
这些文字可是越看心里越是惊叹。
简直改到了她的心坎里。
幽默诙谐之于,又不乏科学严谨,旁征博引,生动严肃。季沐汐发誓,她从未读过如此优秀的论文,而且还时不时崩出来几个自己也不认识的英文单词。
这种英文的文学素养,不在西方生活个几十年,当作母语来使用,根本达不到。
最关键的是!
当她看到最后一段话时,彻底破防了!
瞬间泪目。
“65万小时……风化……为后来者开路……今晚夜色很美……风是否还很温柔……天呐,这……这真的是郑谦的那个朋友写出来的吗?”
“虽然最后一句话是改编自夏目,但却和第一句话呼应,实在是太恰当了……”
“天呐,原来科学也可以用这么浪漫的方式去表达吗?”
“我……我可能真的恋爱了……”
“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啊?万一……万一结婚了怎么办……”
“年纪太大了怎么办?哎呀,这个没关系,哪怕是六十岁了,我也要爱他……”
“糟糕,还没问过郑谦这个朋友是男是女……呜呜……女的也爱……”
季沐汐虔诚地将这篇论文抱在怀里。
任由感动的泪水流淌。
“至此,已成艺术!只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最后这段话,是郑谦用钢笔写的!虽然我承认他的字迹还不错啦,但我更想要他朋友的手写稿!”
“明天……不,现在!现在我就要去找郑谦,我一定要见见他的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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