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小鹿乱撞
“是!”
听到了小黄毛的指令,绕着圆桌坐的四个人纷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欲行动。
有一人开了房间门,直接愣住了,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吊儿郎当的人,肩上扛着一把刀,正冲着他微笑。
他很清楚,他们的队伍里面是绝对没有这个人的,所以……
是敌人!
他下意识就要喊出来,并且伸手摸向自己腰间的枪……
可惜,他只看到了一道银色的光芒,整个人眼前就陷入了深沉的黑暗,再也醒转不过来了。
走在他身后的人由于他身体的遮挡,还没有看见他眼前的墨非,所以根本就不知道他死了,就伸手推了他一把,要他走快点,别挡路,却不料这一手下去,就将他身体直挺挺的推到了。
那人愣了愣,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他也没有使出多大的力气啊,难不成他苦练多年的麒麟臂终于练成了?
等他前面之人的尸体倒下,他终于看见了墨非,顿时面色剧变,伸手刚刚摸到枪。
墨非眸子里面闪现一抹冷光,长刀横直,用力往前一捅,直接刺穿了其心脏位置。
然而墨非却还不满足,改为双手握刀,手臂肌肉暴涨,脚步一蹬,用力往前一撞。
这一撞之力直接导致他连连后退,并且刀刃已经穿透了他的心脏位置,扎进了他身后之人的心脏。
墨非握刀一转,直接将他们的心脏给绞碎,然后方才抽出刀来。
“噗嗤!”接连两声吐血之声,两个黑帮分子瘫软着倒下,心脏被绞碎,即使是吸血鬼什么的,都得死,更何况他们这些普通人了。
“混蛋!”小黄毛怒骂一声,和剩下的一人赶紧掏枪,对准墨非就要射击。
墨非用左手单手持刀,右手对着小黄毛就甩出了一枚飞刀,直接穿透了他的手掌,距离的疼痛让他根本就握不住枪,掉了下来,用左手捂住自己被穿透的右掌,发出了凄厉的嚎叫。
而墨非面对着还剩下一人的攻击,斜斜的一刀劈了过去,滑过一道弧光,直接连枪带着他半只手掌都被劈成了两半。
再度一刀结果了他,房间里面就剩下墨非和小黄毛两个人了。
【杀了四个大汉,获得4经验值。】
【刀术lv1:靠着力量与速度硬来的垃圾,其实,你还差得远呢!(经验97/100)】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袭击我们?”小黄毛忍着疼痛,怨毒的目光盯着墨非问道。
“为什么?”墨非将唐刀扛在肩上,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因为好玩?”
小黄毛:“……”
“哈哈,开个玩笑,你不会当真了吧?”墨非哈哈一笑,直接将长刀横在了小黄毛的脖子上:“那个被你们绑架的小女孩在哪儿?”
“原来你也是为了那个小女孩儿来的。”小黄毛脸上浮现一抹冷笑:“你要是想……”
“滋溜!”
一只耳朵抛飞而起,血液飞溅。
“废尼玛的什么话,我问,你答,OK?”墨非微笑的看着小黄毛。
小黄毛捂住喷血的耳朵,恐惧的看着墨非,他不是那个大使请来的人吗?他们应该是最讲规矩的啊,为什么此人却随意虐待俘虏?
这个人感觉比他们都还心狠手辣,到底谁才是黑帮啊!
“那个小女孩不在我们手上,这里只是我们的据点之一,她在我们boss的手里,如果你想救回她,就别杀我,我可以帮你!”小黄毛赶紧道。
酒楼里面也是陷阱之一,只是耍那些FBI一下,小女孩当然不会在那儿了,一直都处在真正的boss手里,只会等到博物馆交易的时候,方才有机会找到她。
小黄毛只是为了钱帮助那个叫做汤马斯的鬼佬做事,可不是那种忠心耿耿的手下,为了老大可以连命都不要。
他们都是从香江跟着大佬汤马斯来的鹰酱,而事实上香江的小混混,一般都没有几个有血性的,拿着刀砍人追人几条街没问题,但是跟真正的亡命之徒比起来那可就差得远了。
要不然为什么香江一直会流传大圈仔的传说?
大圈仔,泛指从大陆到香江或海外从事黑社会犯罪活动的人和群体,这些群体组成的各种帮会被统称为“大圈帮”。自70年代开始出现在香江这块土地上之后,一直是当地“暴力犯罪”的代名词,而古惑仔则是“街头混混”的专属名词。
那时期的大圈仔普遍是退役出身,身手强大出手也够狠,还时常拿出枪来,能够打得香江本地黑道望风而逃。
“古惑仔是打架,大圈仔在打仗!”
小黄毛就是属于那种打架、杀人都没问题,但是自身很惜命的人。
说到底,他们原先就只是在香江混黑的混混而已,又不是雇佣兵、杀手、特工出身,来这里只是为了绑架赚一票,哪里来的那么多坚贞不屈!
墨非扛着刀想了想,似乎留下他比杀了他价值更大一点。
也不是说杀了他墨非就真的找不回那个小女孩了,他还可以叫大黄蜂和明迪去搜索那个汤马斯的信息,上门直接绑架他,墨非还不相信他会不拿小女孩的命换自己的命?
但是其中的过程麻烦了很多,还容易出差错,让眼前这个小黄毛暂时稳住那个汤马斯,轻轻松松的营救了小女孩后再说岂不是更好?
“也可以留你一命。”
“你要怎么保证我帮你之后,你不会杀了我?”小黄毛咽了咽唾沫。
“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如果你帮助我找到了那个小女孩,我就不会伤害你,否则就让他天打五雷轰而死!”墨非看着小混混,亲切的微笑道。
……
许多人喜欢纽约,是从喜欢纽约的夜晚开始的。作为矗立在大西洋西岸的“世界之都”,夜幕中的纽约确实有其难以描述的魅力。习惯夜生活的纽约人常说:Night is still young(夜还长着呢)。对这些“夜猫子”来说,这座古老中夹杂新潮、静谧中蕴涵热情的都市,竟好似“愈夜愈美丽”,即使疯狂地玩了个通宵达旦,他们还是会感到意犹未尽。
兔子大使带着许多美轮美奂的华夏古董举行展览会的时间就在晚上11点,还是夜生活的时候,引来了许多附庸风雅的鹰酱富豪和贵妇人来围观。
一辆辆名车来来往往,劳斯莱斯幻影、玛莎拉蒂皇后、阿斯顿马丁、凯迪拉克……
这也是那个汤马斯挑选这个地方作为最后交易地点的目的之一,鹰酱可是一个资本社会,金钱为王,一旦到时候打起来,有大量富豪可以挟持作为人质,FBI算个卵蛋!
原本这个古董展览会的开幕并不是由兔子大使来主持,可是谁叫他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就急匆匆的往这里赶呢,然后就在展览会的主持人的恳切请求之下,不得不勉强站出来做开场白,而汤马斯就站在他身后。
展览会之外,马路上车水马龙,一排排的汽车如蚂蚁般秩序井然地行驶着。
一辆白色的宝马汽车从路边驶过。
在路过一辆白色丰田大霸王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车门打开,一个戴着银灰色面具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正站在丰田大霸王车屁股后面的两个守卫见着那个青年男子的时候,都不由得自主的摸向了后腰的枪。
这人的这身打扮,一看就属于那种不像好人的类型。
“嗖!”
“嗖!”
伴随着两道一闪而过的银光,两个守卫只能够握住自己的喉咙,恐惧的伸手,想往前抓着什么,却什么都抓不到,只能无力的倒地。
墨非踩着轻快的步伐,从其中一个守卫的兜里面拿到了钥匙,打开了丰田大霸王的后车厢……
“砰!砰!”
“嗖!嗖!”
车子里面还有一个人,对着墨非就开了两枪,只是以墨非的感知能力怎么可能听不到里面有两个人的气息、两颗跳动的心脏呢?
早就准备好了飞刀抵消对方的子弹。
再次发射一枚飞刀,钉在了对方眉心。
在后车厢里面,一个被黑布盖着脑袋、身上捆绑着六颗C4炸弹的人儿小心翼翼坐在角落里面。
墨非揭开了黑布。
“嗯?”墨非小小的惊讶了一下,大使的女儿不应该是一个七八岁的大倭瓜脸小胖妞嘛,为什么现在却长得跟张静初有点七分相似呢?
女孩大约15岁左右,那是一张清丽非常的脸,秀眉如画,双目晶莹清澈,整个人散发清丽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独特气质。
搞得人家……
都有点想炮她了……
如果是那种一看就不到14岁的小女孩,墨非绝对不会生出邪念,毕竟还是个花骨朵,还没有长开,经受不起摧残,而且还违背法律、有违道德。
墨非自诩炮王,但自认也还是有底线的人。
但是以墨非多年来的丰富经验来看,这个小萝莉绝对不止14岁了,是属于那种可以自由恋爱了的年纪。
就是跟欧美人的15岁相比,亚裔显得更加苗条、纤细、稚嫩,还远远比不上13、14岁的欧美小萝莉的身材,平板了一点,有点可惜。
【提示:你完成了任务“救救孩子3”!】
【提示:你获得了技能-语言精通。】
【语言精通:精通地球现存的所有语言,具有非凡的语言天赋,也可快速学会非人类高等智慧种族的语言】
瞬间无数信息挤入了墨非脑海之中,只是片刻他便学会了除了汉语和英语之外的地球所有语言,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罗斯语……
小萝莉红着眼睛,眼泪汪汪的看着她,眼神里面全是畏惧之色。
“别怕,别怕!”墨非赶紧安稳道:“蜀黍是来救你的,不用害怕。”
以小女孩15、16岁的模样,25的墨非自称蜀黍,没毛病吧?
“你……你真的是来救我的?”小萝莉水汪汪的眼睛闪了闪,大着胆子问道。
“当然,你看那些坏人,不都被我给打晕了过去嘛!”墨非一指车子外面倒地的人:“所以不用怕,有蜀黍在,你就安全了!”
素容往外一看,果然那些人都被打倒在地,然后她侧过脸想看她旁边之人的下场,却没有想到一下子被墨非用手抚上了她半边脸颊,轻轻擦拭着她眼睛边的泪水,眼神如银河般深邃的看着她:“其他的暂且放一边,现在最重要的是蜀黍要解开你身上的炸弹。”
“不能直接脱掉,他们说如果脱掉就会立即爆炸。”素容被转移了注意力,向墨非急切的喊道。
“哈哈,不用担心,解除炸弹,我是专业的。”墨非轻轻一笑,悄悄收回了将车子里面一个人尸体翻了个身的手。
“你会解除炸弹?”素容好奇的看着墨非。
“当然,还不止呢,蜀黍还是一个魔术师来着。”墨非笑道。
“魔术师?”
“你看着啊!”墨非摆出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将双手绕着素容绑在身上的炸弹转圈,装神弄鬼道:“芝麻开门!芝麻开门!芝麻开门!”
在第三声芝麻开门响起以后,瞬间,捆绑在素容身上的炸弹就消失了。
“炸弹没有了?”素容在自己身上摸了摸,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蜀黍你是怎么做到的?好神奇!”
“想学吗?找个时间蜀黍教你啊!”墨非伸手摸了摸素容的小脑袋,笑道:“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父亲还可能有点危险呢,我们得赶紧去救他!”
“嗯!”素容重重的点了点头:“好!”
素容刚刚站起来,就差点摔倒。
“怎么了?”墨非赶紧扶住。
“蜀黍,我腿麻了。”
“那蜀黍背你吧?”
“好啊!”
等墨非靠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素容突然伸出手,揭开了墨非脸上戴着的银灰色面具。
剑眉星目,清新俊逸,竟然根本不是一个大蜀黍,而是一个帅气的大哥哥。
而且看样子,根本就是比自己大不了一两岁的大哥哥,就是这个约莫18岁的大哥哥还英勇的拯救了自己……
瞬间,素容脑海里就浮现出来白马王子的故事……
她感觉自己心中宛如小鹿在撞。
PS:素容请自动带入《尖峰时刻3》张静初的样子,而不是大胖妞儿哈,我把《尖峰时刻》123部时间线全部放在几个月内写,时间跨度当然有所改变。
sorry,今天只有八千字了,身体有点不舒服,脑子空空的,实在是码不动了,而且感觉有点不对劲。
如果大家不满意,不要忙着放弃我啊,呜呜……明天再重修一道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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