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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福克斯小镇


  福克斯小镇。

  坐落在奥林匹克山脉的西侧深山峡谷之中,以伐木业为主,长年降雨丰富、大雾笼罩。但后来伐木业衰落,木材厂倒闭、失业人数增加、商业活动停滞、部分高中停课,一些小镇居民甚至开始外迁。

  小镇风景优美,四周围绕高耸的道格拉斯冷杉、铁杉、云杉和稀有红雪松。

  只是由于阴郁连绵,这里常年不见曦月。

  “大黄蜂,已经进入了这个所谓的福克斯小镇了,你感应到了究竟是谁来了吗?”墨非单手开着车,单手夹着烟,模样悠闲的问道。

  之所以墨非和明迪现在来到福克斯小镇,是因为大黄蜂感应到了博派有人降临地球,因此请求墨非让他去寻找队员。

  墨非让红后查了查资料,发现的确在一座叫做福克斯的小镇,有一颗陨石掉落了下来。

  寻找队员这种小事,墨非当然不可能拒绝大黄蜂了,毕竟大黄蜂还是为他快乐的装逼做了很多贡献。

  随手就能够变成一辆兰博基尼,就问你怕不怕?

  而墨非也不想让大黄蜂单独出门,万一跑了怎么办?

  他上哪儿再去找到这么好的劳力?

  因此墨非就带着明迪一起前往这个所谓的福克斯小镇。

  就是……越靠近福克斯小镇,墨非越发感觉到情况似乎有点不妙……

  “唉!可能是错觉吧!”墨非摇了摇头,把脑子里面的奇怪感觉甩了出去。

  “我……知道了……阿尔茜……”大黄蜂断断续续的说道。

  阿尔茜,一个温柔美丽的汽车人女战士,善良的她总是替他人考虑很多,亦如大姐姐般细致入微的照顾博派的新人。

  在作战时反应机敏、令人生畏,对朋友热情似火,对敌人冷若冰霜。她在战斗中的高超本领和冷酷无情不免让人为之一震,连热破也不例外。

  也是一个近身格斗专家和神枪手。在汽车形态下,她配备了很多杀伤性武器,例如榴霰弹发射器和轮胎刺等。在机器人形态下,她的力量虽然平平,但是速度很快。

  阿尔茜的智慧,应变能力以及面对炮火时的冷静,使她成为博派实现理想的征途中极其宝贵的财富。狂派总是低估阿尔茜的能力,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像他们向来瞧不起的地球女人,狂派总是把她排除在计划之外。正是这一点,成了阿尔茜能够利用的最有效的武器。

  “阿尔茜?”墨非眼睛一亮:“是阿尔茜一个人,还是阿尔茜三姐妹都来了?”

  墨非当然知道阿尔茜,一辆粉红色的摩托车,是荷尔蒙爆棚的变形金刚之中为数不多的女性角色。

  女变形金刚啊……墨非感觉自己心底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而且阿尔茜三姐妹粉色摩托阿尔茜、蓝色摩托克劳莉娅以及紫色艾丽塔,向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是不是三个女孩子都来了?

  大黄蜂:“……”

  总感觉这个地球人是不是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而墨非也不在意有时候在明迪眼前表现出来的某些特别之处了,全部推到傻狗系统身上就OK了。

  “没有其他人……只有……阿尔茜……”

  “哦。”墨非弹了弹烟灰,没关系,有一个也是好的。

  他今天就想试试骑阿尔茜是个什么感觉!

  ……

  伊莎贝拉。

  一个十七岁的女中学生,父亲是个整日专注于工作的警察,母亲是个容易冲动甚至有点神经质的女人,贝拉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离婚了。

  母亲再嫁,贝拉来到终年阴雨的偏僻小镇福克斯,与父亲查理一起生活。

  不过……

  却因此贝拉获得了寻常人难以想象的超凡经历……

  她背着书包,从家里出来,再回头望了望父亲的老房子,她的眼睛里面闪现许多伤感。

  因为再过几个月,或许她就永远的失去了和父母在一起的机会了。

  到那时……她会变成一只吸血鬼。

  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她爱着的那只吸血鬼,获得永生。

  永生什么的,对她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只有这样才能永远和爱德华在一起。

  清晨时分,还残留着昨夜烟雨而迷蒙的树木轻轻摇曳着翠绿的叶子,在一滴滴余留的雨珠冲刷下,一下下的摇摆着树枝,在一片清冷中透着几分凄凉与黯然。

  贝拉踩着弥漫着雨渍的地面,来到了自己的车子旁边。

  嗯,那是一辆橘红色的老皮卡了,威猛的块头,让人看上去就望而生畏,油漆褪色,很多地方的铁皮还被锈蚀了,铜渍斑斑,贝拉感觉它的年龄可能比自己还大。

  这是她爸爸在她回到福克斯小镇之后送她的第一个礼物。

  很显然,她爸爸根本不懂女孩子的心,一辆年纪比她还大的车子……

  不过查理警官也是没有办法,作为一个小镇的治安官,或许表面上看上去威风,而且旱涝保收,但是实际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持他给女儿购买一辆新车……

  因此只能委屈她了。

  好在贝利还算懂事,没有大吵大闹,而且坦然接受了,就是……学校停车场外面别人诧异的目光看过来的时候,实在是尴尬。

  贝拉坐上车,拧动钥匙,车子打着了,贝拉松了一口气。

  这车子年龄太大了,以至于这几天好几次她用车的时候,要很久才能打燃。

  这次还好,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了。

  车子的发动机开始轰鸣。

  贝拉正要开车,似乎预感到了什么,猛的头一转,往右一看,多出来一个人。

  男友,爱德华-卡伦。

  爱德华身材矫健,英俊迷人,他其实是“素食”吸血鬼家族卡伦家族的一员。

  贝拉听爱德华说过他们吸血鬼起源。

  传说,古世纪欧洲,大陆爆发瘟疫,人们纷纷死去,村落里只有一个名字叫做亚历山大-柯文纳斯的年轻人活了下来。

  亚历山大-柯文纳斯的后代一共有三位,不幸的是三位中的一位被染过病毒的蝙蝠咬伤,另一个被染了病毒的狼咬伤,只有一位是完整的作为人的形态活了下来,他的两个兄弟由于染上病毒产生变异,被蝙蝠咬伤的那位成为吸血鬼的始祖,被狼咬伤的成为狼人的始祖。

  吸血鬼不需进食,不用睡觉,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极其强烈的渴望。

  卡伦家族成员能克制这种欲望,他们一般只吸食动物的血,不攻击人类,所以被称为“素食”者。

  与其他吸血鬼不同的是,爱德华还能看到别人的所思所想,但他却独独看不透贝拉的心思,这也是贝拉深深吸引他的神秘之处。

  “你吓到我了!”贝拉没好气的说道,拍了拍自己平平的胸口:“整天神出鬼没的,很容易吓到别人的好不好?”

  “因为我们本就不是人,而是鬼啊,吸血鬼!”爱德华浅笑,道:“你得试着去习惯,以后你也会变成这样。”

  “即使日后我也变得跟你一样,但是我也不会像你这样突然出现在其他人身边……”贝拉轻哼道。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爱德华无奈说道。

  贝拉开着皮卡,行驶在道路上。

  福克斯小镇真心不大,只有几千人口,还包含了大量的印第安人保留区,道路匮乏,经济欠发达。

  以前这里是林业区,伐木业发达,经济水平还算可以,毕竟热闹,但是随着伐木业停了之后,整个小镇立马萧条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爱德华,那么贝拉更想在高中毕业之后去纽约和洛杉矶这种大城市里面生活。

  “贝拉,你真的想好了吗?”坐在车里,爱德华抿着嘴唇,犹豫了很久,还是开口道:“选择放弃不善言谈却爱你的父亲,放弃有些马虎却也很爱你的母亲,然后做了一个只能生活在阴暗角落,并且丧失味觉、痛觉等的一个吸血怪物?”

  做了一百多年的吸血鬼,那给爱德华的感觉痛苦远远大于快乐。

  普通人所能够经历的生老病痛不用经历了,但是人吃喝嫖赌等快乐,吸血鬼也没法再感受。

  很痛苦的!

  如果不是因为一直有卡伦一家陪伴在身边,爱德华早就去自杀了。

  他并不是很想让贝拉也变成这样,他也害怕贝拉会后悔变成吸血鬼,然后再怨恨他。

  而如果贝拉不变成吸血鬼的话,那他们俩就无法永远在一次,这在爱德华心中也是莫大的痛苦。

  当两种痛苦矛盾纠结之后,爱德华不想贝拉变成吸血鬼的想法占据了上风。

  但是!

  一切须得贝拉自己抉择,如果贝拉执意如此,那么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贝拉的决定。

  “爱德华,我已经17岁了,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贝拉深吸了一口气,道:“我相信如果父亲母亲他们也知道了真相,也肯定会支持我的!”

  “好吧。”爱德华叹了口气,不再多言。

  两人向着学校而去。

  ……

  雪佛兰科迈罗行驶在福克斯小镇的道路上。

  这种外出的时候,开兰博基尼就太嚣张了,还是开雪佛兰得好,低调一点。

  根据大黄蜂和阿尔茜交流的标识,不断向一个地点接近。

  “根据显示,最终地点是福克斯小镇高中的停车场。”红后释放出了一片投影,在上面展现出一辆粉红色摩托车。

  “正确……阿尔茜……在那里……”大黄蜂道。

  “知道了。”墨非弹了弹烟灰,目光在那成片成片的土地上扫过。

  印第安人的保留区啊……

  挺大的。

  福克斯小镇是印第安人聚集的小镇之一,有很大一块土地都属于印第安人私有,一家人几百亩地很平常的操纵,只是由于经济极其落后,这些土地都不怎么值钱。

  “印第安人,有点意思啊。”墨非轻笑了笑,这个小镇上的超凡气息挺多的,特别是印第安人的保留区和另外一个地方。

  前世墨非曾经听说过关于印第安人的一些信息,似乎,给印第安人带来最大死亡的并不是欧洲人的大屠杀,而是疾病。

  这疾病主要是天花。

  天花这种病即使在亚欧大陆上,也是很恐怖的疾病,一旦得上,死亡率很大。

  清朝的顺治帝就是死于天花。

  而天花随着白人进入美洲大陆,这是一种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得过的疾病,他们体内没有任何抗体。

  于是天花像死神一样在美洲大陆上肆虐,印第安人整个部落大片大片死亡。

  短时间内,几乎损失了90%的人口。

  一位当时的传教士曾这样描述:“在一些地方满门皆灭,死者太多,以至无法全部掩埋。”

  只是印第安人也给予欧洲白人以报复,传给了欧洲白人一种他们无法抵御的疾病——梅毒。

  印第安人几乎人人都有梅毒,但是梅毒对他们而言,就跟发烧感冒一样,并没有什么大的危害,可是当梅毒跨越大洋到了欧洲之后……

  在地理大发现当时,欧洲白人就注意到梅毒的侵袭力超强,一点一滴吃掉男人的命根子,再吃掉男人的脸,让寻欢作乐的嫖客们个个变得面目可憎,不忍卒睹,更引发全身疼痛,让人“痛到下不了床,还找不到医师诊治”的严重程度,让人面目全非、受尽折磨的几个月后死亡。

  因此,梅毒在文艺复兴时期成为欧洲的头号杀手,在莎士比亚笔下被形容为“无穷无尽的腐烂”,在爱滋病出现前可以说是性病界的“第一杀手”,诸多政坛、文艺名人似乎都难以逃脱其毒手。

  舒伯特感染梅毒6年后去世,享年31岁。舒伯特出生于维也纳的天主教家庭,学习小提琴和钢琴。他的歌声甜美,进入“皇家神学院”学习,25岁左右舒伯特就感染了梅毒。

  莫泊桑的梅毒来得坦荡,并且他一直没有否认。20岁时放荡不羁的莫泊桑被划船的同伴传染,当时的他并不知情。后来莫泊桑的体毛开始掉光,医生告诉家人,是梅毒。

  还有诸如尼采、贝多芬、莫扎特、福楼拜、元首阁下等多人……

  当然,以现今医疗科技的发达,梅毒早已经不再是不治之症。

  可就是这样,很多白人也非常讨厌印第安人,毕竟……

  因此和印第安人结婚的白人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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