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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鹏鹏来了


  不过他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听一个老前辈说,千万不要让女人学做菜。

  哪怕她看上去真的很想学很想学。

  无论她平时有多聪明,多能干,在这件事儿上一定会变得很笨。

  她会做出一堆黑暗料理,然后用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你,让你为了不打击她的自信心,主动把饭菜都吃下去。

  然后去卫生间里拉肚子。

  直到你忍无可忍,终于主动从她手里接过做饭的大权。

  她还一副可怜兮兮,委屈巴巴的样子,好像受了多大委屈。

  这样,你不仅要自愿做饭,还要签下各种不平等条约,用来弥补她“受伤的心灵”。

  何远当时很好奇,问了一句:“怎么会这样呢?做饭不是很简单吗?”

  老前辈抽了支烟,长长的吐了口气,声音低沉:“有一次我不小心听到她妈的电话,她妈是这么教她的。”

  何远看着老前辈瘦了一圈的身子,一脸若有所思。

  想来那位前辈的岳父,也一定“很喜欢”做饭吧。

  确认田蕊那边没问题,何远又回到厨房开始忙活了。

  今天人比较多,所以何远准备做烧菜。

  菜单一早就已经发过去,鹏鹏表示没问题。

  别看烧菜几乎都是大菜,其实做起来很方便。

  何远准备了两个烧菜,一个是土豆烧排骨,一个是笋子烧牛肉。

  两者的做法相差无几,甚至连流程都差不多。

  先将肉类洗干净,泡好,要泡二十来分钟,浸出血丝。

  然后准备热锅,倒入料酒,将泡好的肉类放进去,开始翻炒。

  肉要炒到半成熟,把里面的水分都炒出来,再把肉捞起来,放进大碗里,沥干。

  把锅刷一下,热锅,倒油,准备炒料。

  将油热起来之后,将花椒,八角,陈皮,姜蒜这些小料都倒进去,加入豆瓣酱,开始翻炒。

  炒出香味之后,锅里已经是红彤彤一片,出红油了。

  再把之前的肉倒进去,混着炒料一起翻炒,前后也就几分钟的样子。

  等炒的差不多了,能闻到肉香了,再把配料(土豆,笋子)倒进去,加水,淹过主菜,然后盖上盖子,就可以去忙其他事儿了。

  主要是烧的过程比较久,起码要烧二十来分钟,到半个来小时。

  何远以前在出租屋的时候,用小米电饭煲的快煮模式,就做过这两道菜。

  其实这两道菜还有其他做法。

  比如肉要先煮一次,煮出血丝之后,再和炒料一起翻炒。

  过程虽然小有变动,但大体思路是那样,只是肉的口感会有一些细微差别。

  比如用料酒翻炒过的肉,肉质会更干一点,香料也会更加入味一点;而煮过的肉,口感上则是要更松软一点。

  何远以前受条件所限,只有一口电饭煲。

  每次为了等热油,热锅,都要等上十几二十分钟。

  所以经常一个菜做下来,要花上将近两个来小时。

  其中炒料的时间只有十几分钟,剩下的时间都是在等待中度过。

  现在不用这么麻烦了。

  将菜处理好,等锅一热,何远就开始炒料了。

  前前后后忙碌小半个小时,最后将水一加,盖子一盖,何远就开始做其他事情了。

  烧菜做好了,足够中午和晚上吃上两顿。

  不过何远还不满意。

  他还要煮个香肠腊肉,再做一个汤。

  毕竟是自己的第二个单子,对方还是鹏鹏的同事。哪怕为了给鹏鹏长脸,何远也要拿点本事出来。

  将自家的香肠腊肉取了下来,洗干净,和切成块的白萝卜一起放进锅里煮。

  看着锅里翻滚的香肠腊肉,何远有些心疼。

  去年的存货,不多了。

  本来算时间,最近又要开始熏了。

  不过因为闹猪瘟,外面有些风声鹤唳。

  听说隔壁县城,都已经杀了几十万头猪了,据说是发现猪瘟的地方,附近的猪都得杀掉。

  也不知道政府给不给补贴。

  要是光杀不补的话,那些养殖户都得赔死。

  几十万头猪啊,那得是多少钱。

  所以,直接后果就是,现在的香肠腊肉,吃一点,少一点。

  外面能买到的腊肉也不放心,谁知道有没有用病死猪肉。

  刚处理了这么多头猪,要说没人在里面捞点东西,鬼都不相信。

  连死老鼠当羊肉都做的出来的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再说,外面弄的也没家里弄的好吃,何远可吃不惯那股味儿。

  饭做的差不多了。

  何远去隔壁家,买了两碗豆花。

  农村里自家磨的豆花,看起来不怎么精致,甚至有些粗糙,但口感绝对不差。

  何远在外面也点过不少豆花,怎么说呢。

  表面看起来很细腻,甚至可以说的上是精致,但吃起来嘛……

  没有豆子的味道。

  猪肉也没有猪肉味,牛肉也没有牛肉味。

  和调料一混,基本上相当于在吃蘸料了。

  刚把东西弄好,巷子外传来汽车的声音。

  “应该是他们到了。”何远擦擦手,从厨房里出来。

  迎面就见到三辆车从外面开进来,在院子里依次停下。

  “哟,今儿起的挺早啊,这么早就在外面等着了。”余鹏程收起钥匙,从车上跳下来。

  “你等跟你似的,周末就躺在床上睡懒觉。”何远笑道。

  “我又不跟你似的,我周末可从来不睡懒觉。”余鹏程“切”了一声。

  他这话倒不是假话。

  以前合租那会儿,每到周末,他一大早就起来了。

  洗衣,拖地,擦拭家具,把整个屋子都整理的干干净净。

  等他收拾的差不多了,再一脚把何远踹起来,一起下楼买菜。

  “哟,鹏鹏,来啦。”田蕊从何远身后跳了出来,向他挥挥手。

  “小胖?”余鹏程一脸惊讶。

  他看了看田蕊,又看了看何远,有些转不过弯来:“你们……”

  “行了行了,你同事下来了,招呼一下吧。”何远岔开话题。

  说话的时候,余鹏程的几个同事也下来了。

  一个个不是里面条纹衬衫,外面皮夹克。

  就是卫衣棉袄,再把那厚厚的帽子给戴起来。

  看起来就很技术。

  “来,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是我公司的老板,这是我们公司的……”余鹏程被何远一打岔,也把这事儿放一边了。

  拉过同事,余鹏程给何远简单介绍了一下,何远上前问好。

  为首那个老板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跟何远很客气。

  何远简单客套了一下,然后道:“屋子已经整理出来了,随时可以入住。你们是先吃饭,还是先去放行李?”

  “先放行李吧。”老板道。

  “行。”何远直接带着他们上楼,顺便把钥匙给他们。

  原本何远是想要用密码锁的。

  但是中式的木门上面,加一个西式的密码锁,看起来总感觉怪怪的。

  说到底,一切的烦恼,都是因为钱不够。

  穷人才会做选择,富人选择都要。

  “我给你们留了三个房间,刚好是这楼上的三间。”何远将钥匙插进去,推开门,指着屋子对那老板说道。

  老宅子的布局非常规整,五个套间大小都差不多。

  何远在做民宿的时候,本来想把其中两个套间再划一下,多分几个房间出来。

  但一直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没来得及弄。

  “好的,我先看看。”老板抬了抬眼镜,第一个进屋。

  其他人在外面转了一圈之后,也都各自去各自的房间,开始放东西了。

  余鹏程没进去。

  他家就在山脚下,从这里开车过去,也就十几二十分钟。

  何远在外面点了支烟,透过大门,看着几个人在里面检查房间。

  “你看一下房间够不够,要是不够的话,楼下还有一间空着的,我去收拾收拾。”何远吐了一口烟气,道。

  “没事儿,这么大屋子呢,都是大老爷们儿,怎么睡都够了。”余鹏程道。

  他们算上余鹏程,一共八个人。

  其中,余鹏程要回家去住,那就只剩下七个人。

  七个人睡三个套房,其中两个女生一间,剩下五个男生分两间,怎么算都够了。

  但话不是这么说的,万一领导想要自己单独来一间呢?

  “你看着脸色不太好,怎么了?”何远道。

  余鹏程面色蜡黄蜡黄的,挂着两个黑眼圈,脸色看起来很是疲惫。

  这要是出现在何远身上,那没什么问题,他天天熬夜,身边的人早就习惯了。

  但余鹏程不一样。

  他可是非常注意养生的。

  大学那会儿他就很少熬夜,基本晚上十二点钟就入睡了。

  出来工作之后,他也很自律,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

  不仅如此,他还时常督促何远,何远要是熬个夜,第二天他能说上两小时。

  搞的何远经常吐槽,说余鹏程长的五大三粗的,怎么跟个老妈子一样。

  要不是他实在长得太粗犷,何远都要以为他是个女人了。

  “没,没什么。”余鹏程摇摇头,看起来有些萎靡不振。

  “说吧,就你那熊样,什么事儿都摆在脸上了。”何远道。

  余鹏程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看了屋子里的同事一眼,见大家都在放东西,没人注意到他,这才压低声道:“我可能要被派到上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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