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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八零年代卷死男女主(2)


那一刻,金姝看到了站在金茵身旁的男孩,就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如今的商业天才。

        两个人站在一起郎才女貌,而原主却被迫嫁给了一个乡下男人。

        男人对她不错但却出奇的懒,家里一穷二白,很快便让金姝这朵娇花枯萎了。

        最后原主抑郁而终。

        死后她才知道,原来知青父母一直挂念着自己,主动为她交了学费,还一直给她写信,但却从没有收到她的回信。

        同样是死后才知道的事情,乡下父母对她也不错,也曾东奔西走为她借钱攒学费,可最后因为金茵的一封信,信里说她生了病需要钱救命,最后这些钱一并寄到了城里。

        还有,她嫁的那个懒汉,就是金茵曾经的丈夫,原主时常与金茵通信,金茵告诉她懒汉家底不薄,如果一定要嫁人,嫁给他是最好的选择。

        而那时候,懒汉确实对她大方,出手阔绰的同时还答应她,只要嫁过去就资助她继续上学。

        可嫁过去之后才发现,那从外面看红砖绿瓦的大平房,走进去之后竟然连糊墙的水泥都没有。

        原主被骗了。

        金茵却还在信里和金姝道歉,使自己看走了眼,她也被懒汉骗了。

        一切的一切,都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好像这就是她的命,这就是她无法改变的人生。

        原主死时的那一声叹息,金姝听的很清楚。

        她不明白,为什么曾经前途美好的她最后却会沦落到死时无人问津。

        是命运弄人么?

        金姝笑了笑。

        “你的任务,依然是活下去,只不过这里的活下去是代替原主,完成她的心愿,以她的意志好好的活下去。

        请利用好你专属的时间。”

        “你之前答应我,可以让我选一个东西,带过来。”

        阿诺没有否认。

        “自然,想好选什么了吗?”

        “想好了,我的飞云,我想要我的飞云。”

        阿诺沉默了一会。

        “好,如你所愿。”

        下一秒,金姝的掌心便多了一枚鸽血红色的玉珠,只有黄豆大小,中间被穿了孔,附带着一根银色的绳子。

        这是她的飞云。

        修仙世界,她早已经万寿无疆,但飞云却寿命有限。

        最后它还是死了,死后它不愿转世离去,金姝担心它最后一缕灵魄会灰飞烟灭,于是便这一缕灵魄收集炼化,最后便有了这颗玉珠。

        此后,她一直带着这颗玉珠,直到自我了结。

        阿诺没有食言,飞云给她带来了,金姝自然也不会白拿东西。

        她把珠子戴在脖子上,伸手抚摸了一下。

        瞬间,一缕清凉从玉珠内传出来,很快便流遍全身,燥意全无。

        脑子清明了许多,身体也畅快不少。

        金姝知道,这是玉珠上残留的灵气导致的。

        她曾经毕竟是六界最强的修士,被她随身佩戴了多年的玉珠自然也沾染了许多灵力,如今早已经成了一颗灵珠。

        在这个灵力全无的时代,这灵珠上的灵力已经足够涤荡原主的身体了。

        金姝站起来,看向玉米田。

        那里正在忙活的几个人,一个是她的父亲,金宝田,一个是她的母亲,周艳珠。

        <div  class="contentadv">        除此之外,小她一岁的弟弟也在地里忙活,剩下两个年纪更小的弟弟正在不远处收拾玉米秸秆。

        这是原主回乡的第一个月,下地干活不到十分钟,中暑晕过去了。

        家里人叹了口气也没多说什么,就把她放在这里盖上衣服,让她睡觉。

        上午的农忙结束了,一家人扛着农具走到公社上报工分。

        作为全家唯一一个毫无贡献的人,金姝站在外面默默等着,看着村子里的人进进出出,眼底里带着些好奇。

        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是陌生的。

        和她所在的世界不同,和游戏世界也不同,尤其是不远处的那辆机器,听来往的人说,那叫拖拉机,拖载粮食货物,整个村子就这么一台。

        “这不是老金家从城里来的闺女么?真白净啊,一看就是城里人。”

        “以前是,以后可就不是咯,老金替别人养了十几年的闺女,现在这个听说娇滴滴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稍微做点事就要偷懒,简直就是个祖宗。”

        “长得俊俏就够了,以后嫁个好人家,一样能享福。”

        不远处两个妇女在窃窃私语,金姝听力很好,把她们的话听的清清楚楚,不过她不在意,因为人家讲的是事实。

        她很娇弱,因为被养的太好了,干不了重活是真的,这个人设已经立起来了,金姝只能继续保持。

        “走了!”

        就在金姝发呆看天的时候,不远处的周艳珠喊了她一声。

        “来了。”

        正要过去,肩膀突然被旁边过去的人撞了一下。

        对方很瘦,骨头硬邦邦的,金姝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站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手里提着灰色褂子,结实的腰间提溜着一条长裤。

        伤风败俗。

        金姝扭脸就要走,没成想对方竟然喊了她一声。

        “你就是金姝是吧?你家里人和你说了么?我,陆旭,你家里人收了我的聘礼了。”

        金姝看了他一眼,也就是个十五六岁的毛头小子,寸头看着有些毛躁,脸型流畅线条坚挺,浓眉大眼五官倒是顺眼。

        “谁收你的东西你找谁,和我没关系。”

        陆旭。

        村里的懒汉。

        女主金茵第一世嫁的男人。

        长得确实不错,难怪金茵当初会选择嫁给他。

        不然就以金家对她的疼爱,她自己不愿意,谁也不会逼迫她。

        见金姝离开了,陆旭看着她的背影,轻轻笑了笑。

        “陆旭,你未来媳妇不待见你哦。”

        “这有啥的,感情处着处着就有了。”

        周艳珠也看到了这一幕,见金姝走过来,她不咸不淡的问。

        “那小子之前和茵茵订过亲,茵茵走了,这门亲事不能毁。”

        “金茵和他定亲,那就让金茵嫁呗。”

        多简单的事,和她说这些干嘛。

        周艳珠没想到金姝会这么说,一时半会不知道该说什么。

        理该如此,可现在茵茵都是城里人了,怎么可能还会和乡下小子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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