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一行脚印两个凶手
叶彩唐随身带着工具箱,跟着刘沙往外走,夏樾和王统几人已经在门口了。
前来报案的是邻居郭照,说似乎听见隔壁院子里传来了呼救声,害怕是出了什么事情,就赶忙过去看看。
他赶过去以后,一推门推不开,院门是从里面栓上的。
这就奇了,他从门缝里看过去,然后便看见邻居张舒越浑身是血,躺于院内。
“我就赶紧来报案了。”郭照道:“他那门可结实,我撞了几下,也没撞开。”
为什么会来六扇门报案呢,因为六扇门离的近。
终于不用再东奔西跑,张舒越家就在六扇门后面的巷子里,抬腿就到。
一边听着郭照说当时的情况,众人已经到了张家门口。
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从里面散了出来。
门果然是从里面拴上的,情况和郭照说的一样。
夏樾吩咐:“开门。”
刘沙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叶彩唐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就在里门几步之遥的地方,果然躺着一个男人,众人飞快的走过去。
叶彩唐蹲下身检查了一下,看着夏樾摇摇头。
已经死了。
死者胸腹部有数处刀伤,是利刃刺破了脏器,失血过多而亡。
按这个伤口和失血量来看,就算郭照在听到求救的第一时间没有去报案,而是翻墙或者踹开门进来救人,也来不及。
一条血痕,从死者身后一直延伸到房间里,刘沙走了进去,然后大喊了一声:“大人,这里还有一个。”
众人忙跑了过去。
这是张家的卧室,一个中年女子俯卧于房里,地面上有大量的血。
“这个也死了。”叶彩唐检查了一下:“和刚才的死者一样,都是胸腹中了很多刀,他们俩的死亡原因是一样的……”
很多刀,这就证明凶手不是个杀人的行家,杀手杀人是不会乱刀砍人的,砍这么多刀,是生怕对方喊的声音太小,还是生怕不会留下线索。
夏樾看着墙上的血。
那是一处喷溅状的血迹,从地面一直到枪毙。
“这里应该就是两人共同受害的第一现场。”夏樾道:“两个死者都是在这里被杀的,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受重伤后,挣扎着爬出去求救,但终究体力不支,在院子里死亡。”
所以留下了长长的一条血迹。
王统道:“大人,在院子里找到一把刀。”
一把带血的单刃长刀。
夏樾拿在手里看了看,递给叶彩唐。
叶彩唐比对了一下伤口:“很奇怪啊。”
“怎么了?”
“这把刀和女死者的伤口是吻合的,但是和男死者的伤口不吻合。男死者的伤口短且宽,应该是一把比较短,刀刃较宽的刀。”
叶彩唐顿了顿:“而且,两人的伤口呈现出来的特征也不一样。一个比较深,一个比较浅。”
“女死者身上的伤口比较深,男死者身上的伤口比较浅,所以他才能挣扎着爬出去求救。”
夏樾皱眉道:“有两个凶手?”
不好说。
“有这个可能,一个力气比较大,一个力气比较小,所以留下的伤口不一样。”叶彩唐道:“但是现场确实只有一个脚印。”
因为满地都是星星点点的血迹,所以脚印踩在上面特别的明显。
除了两个死者,第三者的脚印从外面进来,打开了房间的柜子和箱子,在里面翻找,将里面的东西都翻了出来。
王统道:“金银细软都没看着,也不知是本就没有,还是被翻走了。”
一大早,在离六扇门那么近的地方,入室抢劫杀人,还是团伙作案,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夏樾问来报案的郭照:“你知道死者两人是做什么的吗?”
郭照道:“摆小摊子的,卖点小玩意。夫妻两结婚好几年了,还没有孩子。”
街坊邻居果然知道的多。
夏樾道:“这夫妻俩感情怎么样,平时可有什么矛盾,有什么看起来不三不四的朋友和亲戚来往吗?”
郭照仔细想了想:“那倒是不知道,他们俩都挺内向的,不大爱和人来往,也没见过什么亲戚朋友上门。”
顿了顿,他补充道:“不过我每天凌晨就出门了,也不总在家。今天我也是从外面回来才听见声音的,也不知之前怎么了。”
这是一个接一个的院子,张家是最后一个,郭照是紧挨着的,如果张家没人听见,隔着一个院子的另一家,就可能根本听不到了。
夏樾让郭照抬起脚看看鞋底,又看了看他的指甲和头发。
郭照一头雾水的照做了,然后毛骨悚然道:“大人,你不会怀疑我是凶手吧。”
郭照连连摇头:“我真的是听见声音就赶紧去报案了,这个院子一步也没有进啊。”
夏樾点了点头。
死者的死亡时间就在这半个时辰内,尸体还温热。
郭照鞋底没有血迹,指甲里没有血,头发上也没有血。
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换鞋子换衣服可以,但是头发和指甲这种地方是非常难清理的干干净净的,除非开始的时候就做好准备,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但如果是这种情况,他实在没必要来报案,让张舒越的死亡现场那么快被发现。
住在巷子最里面一间,平时不爱与人来往,如果不是郭超报案,十天半个月都未必有人会发现张舒越夫妻被害。
最后恐怕是因为天气热,尸体开始腐烂发臭,才会有人寻着臭味来找原因,那都是多长时间以后的事情了。
那样郭超就有足够的时间,把一切证据都销毁的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痕迹。
这里只能给尸体做一个大概的检查,详细的还要运回去再看。
叶彩唐站起身,跟着夏樾一起,顺着屋子里那一行脚印出去。
“真奇怪啊,为什么只有一行脚印呢。”叶彩唐看着脚印清晰的到了屋外,然后一路到了墙边,消失在院子墙那边。
那边是一片荒草地,再往前就是人来人往的闹市了,凶手只要把血衣脱了往街上一走,了无痕迹。
甚至于现在还很早,死者被害的时候,天应该还没有大亮,那个时候街上人不多,能见度也低,凶手身上就算是还有一点血迹,也不会有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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