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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马一萍、文华和孙宪明等诬告…


  二00六年七月五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马一萍、文华和孙宪明涉嫌诬告陷害一案。

  在公诉人余松平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严正军询问三被告人对起诉书是什么意见。

  “我认罪认罚!”马一萍苦着脸道。

  “我也认罪认罚!”文华低头道。

  “公诉机关指控孙宪明犯诬告陷害罪,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公诉机关仅凭马一萍的证词就起诉孙宪明犯罪明显属于证据不足。”孙宪明聘请的辩护人王大发律师应道。

  “马一萍,你诬告陷害赵大红是受谁指使?”公诉人余松平发问道。

  “我,我没受人指使。”马一萍嗫嚅道。

  “那你为什么要诬告陷害赵大红?”余松平继续问道。

  “我,我,我……”马一萍脸憋的通红,就是说不出话来。

  “你和赵大红之间有什么冤仇吗?”余松平启发道。

  “没,没有。”马一萍小声回道。

  “你在公安机关为什么说是孙宪明指使的?”审判长严正军发问道。

  “我,我的头脑不好使,有时记错了。我现在也忘记在公安机关是怎么说的了。”马一萍有些慌乱地说道。

  “文华,是谁指使你割断监控外线的?”公诉人余松平接着问文华。

  “是马一萍指使的。”文华道。

  “为什么要割断电线呢?”公诉人继续发问。

  “为了诬陷赵大红。”文华回答的倒是很干脆。

  ……

  “孙宪明,你和赵大红之间有什么冤仇吗?”余松平又展开了对孙宪明的攻势。

  “没有,都是好兄弟。”孙宪明轻松地答道。

  “马一萍和你是什么关系呢?”余松平又问。

  “没什么关系,就是原来在我手下干几天服务员,后来自己辞职了。”孙宪明回道。

  “那辞职之后呢?”余松平又问。

  “据说,辞职之后到赵大红的公司干去了。”孙宪明冷静地回道。

  “马一萍诬告陷害赵大红是否是你指使的?”审判长严正军发问道。

  “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赵大红无冤无仇,我陷害他干什么?马一平嫌赵大红给的工资太少了,有一次在我面前说过的。她在我面前多次说赵大红对她不好。”孙宪明道。

  ……

  “请公诉人举证。”严正军一句话将庭审推进到了下个阶段。

  “向法庭共居四卷证据。第一卷证据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第二卷是被害人的陈述。第三卷是证人证言。第四卷是书证,物证及其他材料……”余生平如数家珍地报出了四卷材料,并当庭对案卷中的重要材料进行了讲述和分析,论述了各项证据的证明目的。

  ……

  张大勇家。

  一阵呜呜哇哇哇的锁呐声响起,将阿蛮迎进了丧主家的大门。

  院内甬道两侧堆满了花圈,上方挂满了挽帐。穿着白色孝衣的人们进进出出,忙忙碌碌,语声纷乱,其间,不时地夹杂着一些哭声。

  四间两层小楼的一层客厅内停放着一副高档楠木棺材。棺材两侧冲着房门跪着哭红了眼睛的张大勇和张小勇。

  棺材的前面。几块砖叠放成一个小平台,平台上放着一盏长明灯和一碗直插一双筷子的米饭。

  在长明灯前面放着一个用来燃烧纸钱的火盆。

  阿蛮来到停放棺材的主屋门口,对着棺材跪了下来,按照风俗习惯磕了两个头,口中念念有词:“老嫂子,你一路走好。”

  跪在棺材左侧的张大勇急忙站了起来,搀起阿蛮:“老表叔,哪能让你老人家行此大礼呐。快快屋里坐。”

  跪在棺材右侧的张小勇也急忙站起来,向阿蛮递过一支烟来:“老表叔,辛苦了!谢谢你老人家前来吊孝!”

  “都是自家爷们,不用客气!”阿蛮被张大勇搀扶进屋内,顺手接过张小勇递过来的烟夹到耳朵上,然后关切的问道:“老嫂子因为什么病,啥时走的?”

  “也说不清是什么毛病,反正这一阵子不吃不喝。前天夜里突然就走了。”张大勇拖过一把椅子,让阿蛮坐下,语带哽咽地回道。

  “怎么没见到徐帅奇呢?他也是孝子,今天不能乱跑啊。”阿蛮道。在农村,死者的儿子都叫孝子。孝子在办理丧事期间,只能跪在棺材的两侧。至于丧事的各种仪式和用餐,都有其他人员按照孝子指示办理。这在农村就叫孝子守灵。阿蛮打量了一下屋内没有发现徐帅奇,这就显得有些反常了。

  “就是因为头几天打官司的那个事,不睬我大哥了。硬是说我大哥帮了你的忙,没有帮他。哎呀,这个人真是太没素质。”张小勇为阿蛮倒了一杯茶,放到阿蛮面前的小茶几上。

  “唉,也不全是为这个事,我母亲刚去世。他来了以后和我吵了一架就回去了。”张大勇拿起一沓火纸,在长明灯上点着了,然后放到棺材前面的火盆里。

  “那是怎么啦?”阿蛮有些疑惑的问。

  “他非要将我母亲和他的父亲合葬。我们兄弟俩肯定不同意呀。老表叔,你想毕竟我的父亲是我妈的原配。”张大勇愤愤的说。

  ……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马一萍和文华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孙宪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此,判决如下:

  一,马一萍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文华犯诬告陷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三,宣告孙宪明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审判长严正军敲响了法槌。

  “算他妈马一萍识相。王律师,你到财务室支十万块钱给马一萍的家人。算作五爷的奖赏。”走出法庭的孙宪明对跟在后边的王大发道。

  “是,孙总!郭松那小子咋整?”王大发紧走了几步。

  “把我奖赏马一萍的事告诉他。他如果要奖赏,一分没有!这个卖主求荣的东西。我必须让他知道我的厉害!”孙宪明恨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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