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瘟神
第三百四十四章:瘟神
年过半百的林北玄说起妻子二字,无数片段浮光掠影的在脑海之中翻涌,
那些时而模糊又时而清晰的记忆片段之中,一个颇具英气的青年形象在脑海之中跳脱出来。
曾经在西域天梁山脚下,宽阔的土地之上,漫山遍野盛开着清幽可人的紫花地丁,大盗林北玄看着越微微手上的专属于沉剑阁的掌门指环, 向面前的黄衣女子开口询问:“你决定了吗?”
恍惚间他和这个女子的相遇的场景仍旧历历在目。
时光由这个节点向前推五年。
彼时的林北玄尚且只是个刚出江湖没几年的毛贼,若说毫无名气,行走江湖多年他也的确在黑道混出了一些小名堂,加入了一个江湖上不上不下的黑道小帮会,爬到了帮会的高层,手下带领着数十位小弟四处做一些鸡鸣狗盗的行当。
久而久之, 林北玄在江湖上也有了一点点名气, 可以摆脱“小毛贼”的称呼,勉强称得上一个大贼。
如果林北玄是那种安于一隅的人倒还好,他偏偏又酷爱游历江湖,且不止是中原一带,北庭,南疆他都有去过,而且每到一个地方,他就会施展自己的传统“技艺”,充分展示自己偷拿搂抱扛,五位一体的技术。
大部分情况下他都能得手,哪怕是那些大户人家的有仆从守卫的府邸,他也基本可以做到来去自如。
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林北玄也有马失前蹄被人发现的时候,只不过彼时的林北玄年轻力壮,体力也好,每次被抓包都能逃之夭夭。
然而那一次西域之行他却遇到了硬茬子,那是在西域天梁山万花镇的灯会上,一年一次的灯会, 镇子里所有百姓都聚集在一起欢度节日, 这也给小偷创造了绝佳的偷盗环境,林北玄人来人往间穿梭不止,只一个侧身腰包里就凭空出现了七八样价值不低的首饰和不少碎银。
以往林北玄会见好就收,但是他不想辜负这这绝佳的盗窃环境,而且他料定这么偏僻的一个小镇绝不会有什么能阻碍自己的高手。
可好巧不巧的是,他还真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高手,这位高手与林北玄还是同行,也是来小镇上偷东西的,两人在同一个地点,同时瞄上了一个贵妇。
林北玄本来是妙手空空,伸手在贵妇的腰间一模,不会产生任何肢体解除,右手指尖藏的指尖刀顷刻划断妇人腰间的荷包,然后左手接住荷包,身体衔接着手上的动作几个侧身就得手了。
可这一次他的指尖刀碰到了另外一个坚硬的金属物件,林北玄尚未来得及搞清楚发生了什么,那贵妇就发出了一声尖叫:“啊!!谁摸了我的屁股!!”
林北玄愣了一瞬,只看到一个影子冷笑一声, 随机像是变戏法一样迅速遁入人潮, 而自己因为这一瞬间的愣神,被贵妇当即指认看,又是一声尖叫:“啊!流氓!”
林北玄本想立刻出声辩解,这与自己无关,他只是恰好路过,且看到了真正的流氓已经离开了,然而贵妇第三声尖叫又响起来了,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腰,摸了空,:“我的钱包不见了!”
贵妇被吃豆腐,又被掏腰包,双重侵犯下,她向着林北玄扑了上来,双手作势就要按住眼前这个毛贼的胳膊。
“你不仅是个流氓还是个小偷!把我的钱包还回来!我要把你送到衙门去!”
女人的尖叫引来了无数围观者,林北玄当机立断,收了辩解的心思,自己本来就是个贼,要真的去了衙门可就出不来了。
贵妇不顾生死往前一扑,却扑了个空,林北玄抽身后退,接着绕身潜入围观进来的人群,他长期偷盗为生,早已深知比起如何偷盗,如何全身而退药显得更为关键。
林北玄趁着事件尚未完全发酵,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潜入人群,接着脱掉身上黑色的外衣,露出白色的内衬,又趁着一个卖衣摊的老板走神之际,探手抄走衣摊上的一件紫色马甲穿上。
贵妇还在原地大喊大叫,不停的吸引围观群众过去,两个肇事者却早已逃之夭夭,半柱香的功夫,林北玄从喧闹的灯会中心逃遁到小镇之外,镇子里的灯火与镇子外面漆黑的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横亘在眼前的是一片树林,夏夜的蛙啼和虫鸣交融在一起,内心宁静的人可以在这种大自然的音律之中沉淀心情,反之,林北玄心慌意乱,听到这样的声音更显烦躁。
然而更令人烦躁的声音响起来了,带着浓郁的讥讽,轻蔑还有疑惑。
“你是哪来的?偷盗技术让人不敢恭维,看你的长相也是从来没见过的新面孔。”
林北玄循着声音的方向抬头,只看到不远处的树枝丫杈上站着一个约有七尺身高的模糊人影,因为躲在光亮照不到的地方,其面孔无法辨认。
树上的黑影自顾自的说了几句后沉默了片刻,旋即又恍然大悟道。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你不是西域的人,怪不得你的扒窃技术烂到家了。”
林北玄冷哼一声:“你方才不过是偷袭得手,坑害了我一次而已。很可惜,现在你已经暴露了自己的形迹,就不要妄想还可以从我这里占到什么便宜了。”
听到林北玄的话,黑影又沉默了一会,嗤笑一声:“原来是一个中原人,要我说,你们中原人常常把仁义道德挂在嘴边,有事没事喜欢摆擂台搞比武,美其名曰堂堂正正,实则是只擅长正面交锋。
所以中原人最不擅长的就是偷盗术,怎么还敢跑来西域班门弄斧?”
林北玄怒极而笑,自己行走江湖多年,偷过的人没有不说成千上万,加起来组成一支小军队还是足够的,北庭,南疆,东土,中原,他哪里都去过,也哪里都偷过。
虽然偶有失手,但说起来也能当得起一声大盗,怎么到了西域就成了班门弄斧了。
“说我班门弄斧!可不知阁下又是什么神人?偷盗技术又如何出神入化了?”
黑夜声音立刻透着骄傲。“也罢,好叫你这个中原土鳖知道知道,我乃西域盗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赫连风是也。”
盗王赫连风,在西域大名鼎鼎,只要是混江湖的人没有人不知道这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恶徒,而在中原此人其实也算小有名气了,只不过并非所有人都知晓这个名字
赫连风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徒,他年少闯荡江湖,为了学习高强的武艺,凭借自己的巧舌如簧,拜许多高手为师,又因为此人天赋异禀,学习任何东西非常快,一旦出师又会立刻做出弑师的行为。
虽然武艺越高,赫连风便开始露出本性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然而不知何故,尽管赫连风杀人无数,恶事做尽,可在万千恶事之中,他偏偏又最爱偷盗,甚至于在西域恶名昭彰之后,他觉得无趣便开始离开西域“南征北战”,残杀所有江湖上有名气的江洋大盗,只为捍卫他盗王的地位。
中原自然也不例外,赫连风一度杀入中原,屠杀十几位名颇有名气的盗贼,其中就包括中原公认的一位盗王。
此事在白道倒是没有能造成什么风波,却一度在黑道之中掀起滔天巨浪。
西域的盗贼闯进中原还残杀了无数黑道盗贼,这无疑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耻辱。
于是黑道三大家族联合发起追杀令,各自派出高手对赫连风进行围追堵截,事实证明,这位西域盗王尽管武功高强,却尚没达到绝顶高手的地步,被中原黑道追的走投入路,最后灰溜溜的跑回了西域。
赫连风回了西域以后收敛了一些,知道自己武功不济,不敢再滥杀无辜,生怕引来高手的追杀,但盗窃成瘾的习惯还是改不掉,且脾性越来越喜怒无常。
林北玄此时还不知道自己惹上了一个什么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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