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新的任务
“常月呢?”
钟秀峰中,一座古朴清幽的院落内,传出温柔的能滴出水来的女声,声音虽然好听极了,但是,门外站立的侍女却战战兢兢,生怕哪里回答的让她不满意,自己就会大祸临头,落到像之前那个服侍大小姐的青萝一样的下场。
“回小姐的话,常月姐姐被左护法叫去了。”
“嗯,我要出去一阵子,院子就拜托你们了。”
闭紧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李言落走了出来,一身靛青色布衣并不十分惹眼,可是那张不施粉黛,生的倾国倾城的貌,硬生生让这朴素的打扮盖过了各色绸缎锦纱。门口的两侍女半低着头,瞄到那双玉手拎着药农篓和一个小包裹,就知道她们妙手门的大小姐有任务在身了。
她们被门主安排到大小姐身边做侍女已经三个多月,这位大小姐,绝对是比门主还要恐怖的存在。据说这位大小姐生的极美,烟眉似远山染愁,眼眸如碧波含情,朱唇嫣红,比春日盛开的花朵还艳,更妙的是她的嗓音,比山间清泉还清脆动听,叫人闻之欲醉,不由自主的按照她的命令行事。她的样貌被门内众人传的神乎其神,之所以说是据说,一是因为李言落常年在外做任务,很少有人在门内见过她,二是因为门主下令,为表示地位尊贵,不可直视大小姐面容,故就连她们也没敢瞧上一眼。
李言落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随意揣测的,明明声音温和动听,也没有摆大小姐的架子,却让人心生战栗不敢靠近,除了右护法胡术能与她稍稍走得近些,还有常月姐姐,跟随大小姐八年的贴身侍女能与她一起出入,其他人在她的眼中都好像不重要一样。她院中之前服侍的青萝,据说是在随大小姐出任务的时候爱上了目标,想要破坏任务,结果被大小姐发现并带回了妙手门,当着众门人的面,挑断了青萝的手筋,打碎了腿骨,亲手扔下钟秀峰。
钟秀峰海拔极高,且周围都是险峰,高处云雾缭绕,峰底乱石杂草,有乌江波涛汹涌,眨眼就能把一个成年男子吞没,何况一个废人呢,落到了底自然也没有了命在,尸骨都不知被湍急的水流带去了哪里。那个时候她们才知道,这个大小姐也是个厉害的主,更加不敢得罪,但是万万没想到,负责门内后院打扫的她们会被门主拨给了李言落,她们不会武功,对这位大小姐是又敬又怕,好在除了问一些事情,大小姐并没有过多的理会她们,两人低头行礼,清风拂过,李言落已经走远。
对于妙手门门徒们来说,加入妙手门最基本的就是轻功,险峰高崖,急流迷瘴,没有轻功或者轻功一般的人最后都逃不过体力不支跌落,葬身神秀峰的结局,而且他们是江湖上除了圣灵阁以外最令武林头疼的门派,他们的偷盗手段一流,逃跑手段更是层出不穷,专偷富商和大官员,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再者他们来无影去无踪,一时间谁也奈何他们不得。
“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普通人的轻功需要借助物体发力,但李言落的轻功与旁人不同,像是背后长了一双翅膀带动着她飞翔一样,只需自己有意识,就可被这股神奇的力量带动穿梭于山川树林。她双足在空中轻点,朝山外的树林飞去,出了那片树林,有稀疏疏的几个村落,过了村落,就是清河镇了,而镇上,有她的目标——天权国的大将军,当今皇上的三弟公孙烻。
其实李言落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谁会想做武林正道追杀的对象呢?可是义父给了她养育之恩,教她识字习武,即使培养她是为了他自己,那也是她应该回报的,何况,她对她的身世还是很在意的,义父告诉她,婴儿的她被卡在一大棵梧桐树杈间啼哭,身上也无证明身份的信物,看着有缘,就收为义女带回门内教导。只是直觉告诉她,义父对她说话有所保留,她若想从义父口中得知她的真正身世,只能继续留在妙手门,为他所用,寻找线索。义父是一个神秘的人,年近四十,无妻无子,身边最得力的助手是左护法段青和右护法胡术,敛不义之财无数,却不见他穿金戴银,奢华度日,这是李言落觉得奇怪的一点,不过,眼下还是考虑一下任务比较好。
听说这位大将军刚击退宋国侵略军,在清河镇整顿,身边高手如云,想要接近都难,更别提拿虎符了。清河镇与宋国接壤,百姓对那位大将军可是当成了神明崇拜,这要是任务失败,她可承受不住百姓的愤怒。
不到半个时辰,李言落便已经进入清河镇,她从药篓中取出一个兜帽带上,毕竟她知道自己的容貌不太容易被遗忘。沿路树林中长着些金银花,她顺手摘了些放进篓里,还有她离开前从狐狸的藏书中抽走了一本药理大全,离开时又在药圃中摘了一些药草,大概可以扮作医女。其实说是医女有些勉强,她只是懂得理论知识,没什么机会进行实践,不过一年前她突然会使用一种奇火,只要药材的药性差不多,就能被火焰让医术变得容易许多,也让这个身份蒙混过关。
说来奇怪,当时她出任务,遇到一个奄奄一息的黑衣人,她一探脉象就知此人活不成了,但是看在他求生欲如此强的份上,她不愿让这个黑衣人绝望的死去,奈何手中只有毒丹,情急之下,手掌突然窜出一团白色的火焰,燃烧着掌心不同药性的毒丹,当火焰消失,四颗丹药融合成一丸黑色的药丸,于是一边安慰黑衣人一边在死马当作活马医似的给他喂下。过了一会再探脉象,居然平稳的与常人无异。这样神奇的东西,连她都吓了一跳,连忙逃离了那里,在那之后,这个奇异的火焰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为她所用,她也渐渐习惯了,无论什么样的药物,用火焰烧一烧就能达到治病的效果,只是如果药性不对会很耗费体力罢了。
清河镇因为靠近边境远离皇城,经常被敌国骚扰,所以镇民们从小就开始强身健体,无论是打更的老头还是面点老板,都是会一点功夫的,据说是因为崇拜公孙烻,青年们都以成年后投身军营为目标在锻炼,好保家卫国,这种报国精神,是国之幸,只是大概……不,肯定会排斥她这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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