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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不喜欢诗还叫八十年代?


  钟振军作为儿子和丈夫,比任何人都清楚父母对这个儿媳妇的感情有多深。

  包括上一次他被吴新丽逼着,提出申请要跟老婆离婚,他其实一直都处于纠结之中。

  一直明白自己此举是冒着多大的风险。

  以及对父母和妻儿多大的伤害。

  他知道一旦离婚,老婆很可能去死。

  知道一旦离婚,父母一定会像大儿子在部队牺牲一样让他们悲痛无比。

  可是,他一直都是身不由己。

  自从上次事发,他被吴新刚带人控制起来,暴打一顿,其实他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教训。

  而且每次想到事发那天发生的事情,他就一阵阵后怕。

  他完全下定了决心,再次跟吴新丽斩断了关系。

  关系临时断开了,但是因为跟吴新丽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俩人培养起来的共同爱好,却还是保持着。

  那就是虽然生活在一个小镇上,但并不妨碍他们紧跟着时代的步伐,至少在精神生活方面,他们自认是站在时代的最前端。

  比方说,他们都是电影迷,电影通。

  一期不漏地收藏《大众电影》,《辽宁青年》,《读者文摘》。

  这两年以来,他们也开始喜欢上了现代诗。

  疯狂地寻找有关现代诗的书刊,摘抄上面自以为很优美的诗句。

  并且随着社会上崇尚现代诗的风潮越来越厉害,他们更是确信自己是走在时代最前沿的人呢。

  他们听说,大城市的人,如果哪个年轻人没有一个抄诗的小本子,那就是落伍的老土。

  他们自认为新潮,而又浪漫。

  并且笃信这些诗句里面渗透出来的个性自由和解放的思想。

  即使俩人断了关系,钟振军也依然看这些杂志,收藏这些杂志。

  尤其是今年1月创刊的《知音》,成了吴新丽的最爱。

  85年的1月,其实还是农历的年底。

  就在快过年的时候,钟振军收到一封信,是吴新丽寄给他的。

  她在信里说,自己相思成疾,感觉活不了几天了。

  这些日子病了。

  病中,她学着写了一首小诗。

  可能写得不好,写得很幼稚,但这是她一颗相思之心的真情流露。

  自己认为还是超发挥了:

  “原以为

  埋藏了少女的矜持

  你又何必

  诉说你的柔情

  若有一份真纯

  足够你我今生拥有

  原以为

  误了花期

  就不会在往事里行走

  季节的更替

  能消失许许多多的故事。”

  不知道钟振军在诗里读出了什么,反正看完信,他泪流满面。

  而且,对吴新丽更加思念了。

  尤其看到吴新丽说她相思成疾,命不久矣,钟振军的心痛无以复加。

  可是,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还是生生克制住了自己。

  依然不敢再跟吴新丽接触。

  过完年,出了正月,“冰河解冻、彩蝶纷飞、狗熊撒欢、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是交配的好季节……”

  吴新丽又来信了。

  这封信没有具体写自己对他的相思之情,只是说自己又写了一首诗。

  还是因为对他的相思太浓,感觉又超发挥了,自以为写得还好:

  “三月里的小雨

  是情人的眼泪

  小院里尚未饱绽的桃花

  被一滴滴打进暮色

  相思如此伤心

  铁石也能销熔……”

  钟振军又是看得泪流满面。

  他感觉吴新丽写得很好,每一个字都敲打在了他的心上。

  太有才了。

  关键字字句句饱蘸了对他的相思之情,多么浪漫。

  对他爱得又是多么地热烈,多么地情深义重。

  加之春暖花开,这确实是个让所有生物蠢蠢欲动的季节。

  钟振军再也忍不住了,又开始跟吴新丽接触。

  然后老呜家承包的木器厂倒闭,吴新丽从家里搬出来,俩人偷偷的来往一下子方便起来。

  几乎达到夜夜笙歌的程度了。

  甚至,经历过以往的教训之后,俩人再也不敢一起去县城的电影院看电影。

  意思是,俩人可以去更大城市的电影院看电影。

  反正俩人也不差钱。

  吴新丽挣钱不少,自己也有个小金库。

  钟振军工资很高,农村家庭,花销不大,他手里也攒了不少钱。

  可供俩人偶尔去大城市尽情享受一番。

  不但在大城市里更好的电影院里一起看电影,俩人还学着城里人的样子。

  在眼看夏天就要来临的时候,买了游泳衣,去海边游泳。

  这种过上高级人物生活的体验,让钟振军如醉如痴。

  虽然吴新丽长相不如魏红,但她毕竟还是未婚的少女,没生过孩子。

  当她穿上泳衣的时候,那种对男人视觉的冲击,是钟振军从未有过的体验。

  穿着泳衣的时候,几乎是不看脸的。

  只关注某些部位。

  虽然钟振军对那些部位极为熟悉,也一直是他的专利。

  但是,享用专利的时候,基本上是在黑暗中进行的。

  跟白花花的阳光底下近距离观赏,可以说把触觉、视觉、味觉什么的,全方位都调动起来。

  达到色香味俱全的境界。

  钟振军如醉如痴。

  他知道,自己老婆魏红是个生过孩子的女人。

  而且,她从没上过学,是个文盲。

  魏红一辈子也不可能让他有这种如醉如痴的感觉。

  一辈子不可能让他过上高级人的生活。

  更不可能给他如此炽热的浪漫。

  尤其是在大城市游玩期间,吴新丽买了大城市里最时兴的衣服。

  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并且用红丝带把大波浪稍微约束起来,显得大气极了,浪漫极了。

  有那么几个时刻,钟振军扫过吴新丽的背影,或者侧影,都恍然感觉这个女子是大城市的居民。

  而自己能有幸跟一个进入大城市都能融化的女子在一起,完全拥有她一颗炽热的心,随意享用她的身体。

  那是多么巨大的幸福啊!

  在这些感触当中,钟振军还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

  他发现,所谓的爱情,所谓的婚姻当中,两性之间炕上那点事儿,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最重要的,是两个人都要有趣味,有意思,能有共同的爱好。

  也就是说,两口子在一起,除了炕上那点事——那点事才多长时间呢,仅仅是激情一瞬就过去了。

  两口子绝大多数的时间不是在干那事,而是因为共同的爱好,能整天在一起谈天说地。

  能因为某个话题,某一首诗,某一部电影,而在彼此的讨论和喜爱当中,进入一种罗曼蒂克的浪漫境界。

  这种男女心灵的碰撞,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往往不需要上炕,就能因为心灵的碰撞而让彼此达到高潮和满足。

  甚至比在炕上干那事还能让人体会到腾云驾雾般的幸福感。

  在这样的浪漫,这样的罗曼蒂克,还有她们家那丰富的物质生活,所有这一切面前,魏红的“漂亮”二字就显得太苍白无力了。

  至于说夫妻感情,对老婆、对家庭的责任感,还有是不是亏心?

  那更是显得无关紧要,可有可无,可以不用考虑的因素了。

  在这种决心之下,尤其是当吴新丽告诉他,自己已经怀孕了的时候。

  钟振军终于下定决心。

  离婚。

  不顾一切,任何人的感受都不考虑,任何可能出现的后果都不再畏惧。

  他只有一个目的,离婚,然后跟吴新丽结婚。

  从此跟她天长地久在一起,生生死死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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