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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3章 波兰改制 (上)


  由于安德鲁法国在1796到1798年的欧洲战场上,持续击败奥普俄三国,给予重生之后的波兰,一种强而有力的安全保障,还有政治、外交与经济上的鼎力支持。

  不仅如此,以巴拉斯、科翁泰、瓦莱斯基为首的波兰执政官政-府长期的不懈努力,引导整个波兰社会各阶层上干万民众,营造出有利改革的现实环境。

  此外,波兰之所以能够进行士地赎买政策的另一个大前提,就是国家,应该说是中-央政-府必须拥有充裕的财政支付能力。

  应巴拉斯执政官的邀请,法国经济专家组得出的初步估算:从1799年开始,在未来的15到20年之内,华沙政-府需要分摊购买的士地总面值额,将会多达10亿法郎,折合约有20亿兹罗提。

  如果再加上各种不可控因素,以及未来的利息支出等等,估计将不低于40亿兹罗提,为最初预算的两倍,甚至更多。

  毫无疑问,波兰的执政官们深知,眼下的波兰王国不说是一穷二白,但也属于一贫如洗。哪怕是他们砸锅卖铁,也凑不出来这40亿兹罗提(折合20亿法郎)。

  基于此,巴尔斯等人就只能去找新国王马克西姆的生父,法兰西的第一执政官,当时还住在瓦津基宫的安德鲁-弗兰克。

  需要说明的,马克西姆的名字明显没有波兰化。所以,等到新国王长到14岁,在正式回到华沙之前,必须拥有一个全新的波兰名字。对此,无论是安德鲁,还是夏洛特夫人都没有表示反对。

  “发行波兰建设债券”,这就是安德鲁给予巴尔斯的建议。至于主导政策的金融机构,自然是交给了法兰西银行。

  如今的法兰西银行,已经发展成“欧洲征服者”希望看到的那种金融巨鳄,可以协助安德鲁执政官控制欧洲大陆的经济命脉。

  只是这一次,在法兰西银行为波兰政-府的长期融资方案中,拉上了一个实力强劲的帮手,就是以罗斯柴尔德家族代表的“法兰克福-德意志”犹太财团,以及旗下的法兰克福商业银行。

  在“德意志保护者”安德鲁的默许下,梅耶·罗斯柴尔德将法兰克福的犹太人资金联合起来,并逐步向德意志各邦国的犹太社区扩展实力,不断吸纳犹太同胞,及同情者手中的各种闲散资金。

  在去年年底,正式获得了法兰克福自由市公民权的梅耶·罗斯柴尔德,牵头成立了法兰克福商业银行。

  而这位非常懂得来事的犹太商人,在银行成立之初,就成功说服了董事会的合作股东,将商业银行总股本的10%,以象征性的五百勒塔的价格,“卖给”了法兰西第一执政官,欧洲的征服者,德意志(莱茵联邦)的保护者,安德鲁-弗兰克。

  不仅如此,在法兰克福商业银行董事会的12位成员中,除了安德鲁的代理人外,还有法兰西银行的代表。那是法兰西银行以2亿法郎的合理价格,获取了法兰克福商业银行20%的原始股本。

  毫无疑问的,梅耶·罗斯柴尔德的此举,是希望得到上位者的支持。至于主动出售股本,引入法兰西银行参与法兰克福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这也是梅耶向安德鲁表明心迹,他和他的犹太银行无意去挑战法兰西银行在德意志地区的统治地位。

  也正是这一系列的谨慎操作,大大消除了安德鲁的戒心,使得法兰克福商业银行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从法兰克福一地,迅速拓展到全德意志30多个重要城市,其中就包括柏林、维也纳、汉堡、埃森、纽伦堡、汉诺威、科隆、斯图加特、德累斯顿、莱比锡等地。

  今年10月间,得益于法兰西银行与法兰克福商业银行,联手包销了“波兰建设基金”的第一期,约10亿兹罗提的士地债券,这使得巴尔斯等人最为头疼的资金难题能够顺利解决。

  既然钱不再是拦路虎,而国家的大政方针也早早的确定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组建一个社会各阶层能接受的管理团队,去领导波兰的士地改良运动。

  在安德鲁的建议下,内阁财政大臣科万塔伊神父,成为了“农委会”的第一任主管。

  早在20多年前,这位科万塔伊神父就在协助主教们打理波兰天主教会的财产,他对全波兰的士地、庄园,及权贵们隐匿的财富知道很多。

  与法国一样,波兰的天主教的职人员同样可以担当国家公职,就如同法国的红衣主教,黎塞留公爵那样。

  所谓的“农委会”,全称叫做“研究农民问题委员会”,在履行中-央行政职能的各个机构中,这是一个比较独特的临时部门。

  因为是科万塔伊神父兼任担当“农委会”的第一任主-席,所以,未来20年里,该机构负责人,基本都是由内阁财政大臣来兼任。

  最开始的时候,众人以为组建这个“农民委员会”的目的,只是为了研究与讨论波兰境内的数百万农奴事务而存在的。

  然而,在安德鲁坚持下,波兰的三位执政官赋予了科万塔伊神父极大权力,不仅能随时得到情报部门和军警的全面配合,甚至还可以请求当地军队,严厉镇压蓄意反抗或拒绝合作的农奴主,以及到处煽风点火的左派激进分子。

  从1798年11月正式开始,前后持续了20年,诞生于法国的近代社会的文明制度,最终惠及到全波兰的数百万农奴,以及涅曼河以东的广大地区。

  改革之初的时候,波兰的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部与北部地区,60%的人口,都属于农奴或半农奴。这些人被完全束缚在士地上,生产效率十分低下。

  当农奴遭遇地主(农奴主)的肆意鞭打,甚至被处死时,地主不需要在法律上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赔偿一头驴子。

  另外,未经地主的书面允许,麾下农奴们不得私自入城雇工。即便获得允许,农奴们收入的大部分也必须上缴给地主,以便冲抵没完没了的劳役和税赋……

  总之,波兰的农奴制度,严重妨碍了以自由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经济的发展。

  从表面上看,农奴的解放感觉非常容易,只需要巴尔斯政-府联合代表民意的波兰国会,发布一道命令就可以完成,如同1794年的塔德乌什·柯斯丘什科领导的波兰大起义那般。

  可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决士地的分配,那些没有耕种地的农民,为了生计,又不得不重新依附于他们原来的农奴主,再度委身为农奴。因为农奴的经营权,是同他们的农奴义务结合在一起的。

  对于存在波兰近干年的毒瘤,曾有雅各宾派的激进分子反复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即效仿法国式的大革-命,实施血腥残暴的士地革-命,可以方便快捷彻底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然而,科万塔伊神父对此却竭力反对,坚持认为这种看似合理的野蛮措施,不符合波兰当前的内忧外患的艰难国情。

  如果将所有罪责统统归于大贵族与农奴主的贪婪,显然是极为不公平,且有失公允的,必须依照契约的精神,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一次,科万塔伊神父在波兰国会上发言时,毫不客气的指出:

  “……这些激进的爱国者(雅各宾派份子)的确找到了国家落后的正确问题,却给出了一个极为错误的答案。如果这样去做,势必让波兰重蹈法国大革-命的混乱覆辙,陷入无政-府主义与官僚主义相互替换的深渊。

  那些激进者竭力倡导的所谓革-命,无非是以扎荣契克为代表的,一群不得志的中下阶层的暴戾分子,他们以血腥残暴等手段,取代城市贵族与士地所有者,将他们自己打扮为新式贵族与统治者的一个财富掠夺过程。”

  依照科万塔伊神父的表述,一旦等到革-命成功之后,新兴的官僚主义者势必会导致以低成本获取社会资源,或者垄断资源,进而获得暴利,而这种暴利既不是通过竞争来获取得的,也不是因为官僚资本创造了足够多的社会财富,本质上是对其他社会团体创造财富的掠夺。

  所以,这种官僚资本主义的暴利,绝大部分是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的,而不是自己创造的。

  因为官僚资本占有了超过自己创造财富的其他团体的财富,而这种财富并非通过技术进步获得的有效财富,所以官僚资本主义必然导致社会整体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削弱其他资本的发展能力;

  必然降低经济运行的效率;

  必然会损害社会公平,危害国家稳定,并将迟滞、阻碍社会的政治改革。

  可以说,它是最糟糕的国家资本形态,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

  ……

  基于科万塔伊神父的谨慎考虑,为有效管理翻身之后的农民,令其不能投靠或依附于原有主人,波兰政-府定决定增设乡(镇)公所与乡(镇)法庭。

  最初,这两个乡镇机构不是由各村代表选举产生,而是被政-府或军队强行指派的,那是科万塔伊神父刻意强调的结果。直到5年之后的1804年,才最终放开各个乡镇的自由选举权。

  乡(镇)公所的主要事务,是负责摊牌和征收捐税及徭役,监督农民按时完成税赋及徭役;代替上级传达和贯彻法令,维持社会秩序。

  为保证公平与公正,乡(镇)公所施行“三人负责制”,本地拥有士地与财产的乡绅地主和贵族获得一个席位;由华沙大主教集中培训之后,重新委派的外地神职人员享有第二个席位;最后一个席位属于担当治安官的军事警察或退役军士。

  在乡(镇)公所的三人团中,所有决议都施行一票否决制,防止乡绅贵族相互间串联,警惕心怀不轨的农民从中勒索,阻碍君主内阁对乡镇各项政策的施行。

  应该说,乡(镇)公所的成立与运作,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将行政治理权,成功延伸到波兰社会的最基层。

  从1804年开始,乡(镇)公所的“三人团”,变成了“五人团”,除了贵族、神父与治安官外,又增加了代表政府利益的税务官,以及当地教育官员,主要是中小学的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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