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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人会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类?”伊达不明白。

  “因为他们爱自己胜过其他。”李毅回答道,他摇了摇头。

  “人在绝境中往往会爆发出无以伦比的力量,希望安德路能活到我回去的时候,”李毅正在琢磨安德路的事情,看来他的家族在天空学院里也有势力,竟然迫使他退学,要在学院外面彻底的弄死他,比迪曼特迪斯的权势更加强大,这就是把人逼上绝路的手段,对普通人倒是可以轻易奏效,不过,安德路可不是常人,他在进学院之前肯定就想好了后手,倒是不用担心他。

  两天之后,白玫瑰号抵达达克斯曼港口,伊达被李毅悄悄的送走了。这是一个即使在严冬也不会上冻的港湾,强有力的洋流冲刷着黑色石质坡台,侵蚀出一圈圈年轮似的螺纹,即使从海中舀上一杯水,放在岸边数分钟就会完全冻结,海水里也没有一点薄冰。

  早晨时分抵达,晚上之前要补给完备,照例是两个老头看船,米歇尔带着丑脸和帽子男人去采购食物和水,这里的面包倒是很有特色,常常能看到街角排成长队抢购一种长棍面包,那面包的口味和烤熟的时间有关,烤熟很久后,就会硬的像报纸卷,非常有韧性,但香味益发浓郁,烤的时间短,则柔软可口,有一种淡淡的清香。采购食物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北方的水果很难买到,抗寒的柑橘又小又涩,只能多买些酸菜和泡椒腌白菜。

  李毅想下船看看,他瞄了一眼布拉斯,笑了笑,独自下船去了,布拉斯心里一惊,以为李毅要在外面对自己动手,只好留在船上。

  “哼,蠢货吓成这个样子,现在还不是弄死他的好时机。”李毅忍不住笑了,他进入达克斯曼,这座冰雪覆盖的港口。

  达克斯曼港的周围是一个海边小镇,这里既不是大陆的交通枢纽,也不是重要的渔业聚集地,却因为每年冬天涌向冰圈淘金的探索者格外繁华,大街上和街边的房屋都披着厚厚的冰盖,当地的居民喜欢往房屋上泼海水,在零下五十多度的气温中,海水随即冻结,这样房屋的表面便形成了蜡泪一样的冰壳,不仅可以保温,也十分美观。大街的交汇处时常可见各式各样的冰雕,有些普通人也给探索者做冰雕谋生,自己的雕塑站在达克斯曼街头,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荣耀。达克斯曼当地的探索者悍勇非常,喜欢喝酒,爱赌博,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的也不在少数。

  李毅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不像大部分水手,在海上清汤寡欲的呆了个把月,下船第一件事就是找间酒吧,好好的吃喝一通,末了找个女人,发泄一下积攥已久的欲望,花光身上所有的钱。

  他静静的从港口走到达克斯曼的中心,买了一份报纸,然后找了一间咖啡店享用他的早餐,邻座是一个满脸灰白色胡须的老头,他满面红光,肥大的耳朵边有一圈冻疮,不停的拿出一只扁平的酒壶喝威士忌,呼出的热气把胡子上的冰渣融化了。

  李毅有些嫌恶,那股酒气让他头昏脑胀,至今为止他也只尝过苹果酒,略知那种发酵的松软味道,有阳光和水汽在里面。威士忌这种陈酿对他来说显然过于刺激了,他皱着眉头挪开,坐到别的地方去。

  “喂,小子!你是你嫌我又老又脏吗?”老者十分的不高兴,鼻尖一点半透明的糟红像是蛋糕上的樱桃。

  “当然不是,你误会了,”李毅摆摆手,终于摆脱了那股刺鼻的酒味,“我只是不喝酒,可能酒精过敏吧!”

  “哈哈,你这个娘们儿一样的小子,竟然说自己不喝酒,男人不喝酒还算是个男人吗?”老者哈哈大笑,像是发现了什么奇特的物种一样盯着李毅瞧,周围的人也都把头转过来看着他,眼神里满是嘲讽。

  “真是奇特的风俗。”李毅没有理睬他们,是不是男人不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说实话,李毅并不为自己的性别骄傲还是怎么样,这没有意义。

  看见这个带面具的年轻人出奇的冷静,一点也不像是本地人的作风,老者又有了话题,“嘿,小子,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从远方来。”李毅点点头,喝下一杯牛奶。

  “我就是说嘛,外乡人都是娘炮哩!连酒都不喝!来我们北方,屁都不敢嗝一个!”老者扬了扬自己手里的酒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周围的人纷纷附和。

  “地域之间以风俗互相歧视,南方人认为北方人野蛮没有文化,而北方人自认粗犷豪迈是男人的体现,人类就是会为了一些无聊的事情争执,显摆自己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优越性。”李毅索然无味,他站起身,准备离开这里。

  可是老头不让他走,这个家伙堵在门口,说道:“嘿,小子,我们达克斯曼有一个风俗,看中了对方的什么东西,要么动手强抢,要么以赌酒的方式,你身上这件皮衣看上去不错,我要了!”

  “呵呵,”李毅被逗乐了,从来都是他抢别人,这次居然有人要打劫他,不过他只带着费尔德出来,阿尔杰白天不喜室外,伊莎贝拉怕冷,都躲在屋子里,现在和别人打上一场殊为不智。

  “你跑不了的,这么多人做见证,你就是告上探索者法庭我也不惧你!”老者看起来狡猾的很,他一双灰色的眼珠盯着李毅身上的这件猞猁皮袍,虽然没有多余的贪婪,但也露出十分喜爱的神情。探索者法庭是达克斯曼的管理者在这里设立的,针对探索者的制约机构,防止探索者之间过分的好勇斗狠对小镇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这么说,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赢了走出去,要么,输的一干二净?”李毅吃完最后一点面包,接着说:“喝酒其实是考验意志力在酒精的麻醉下能支撑的当量,我虽然不喜喝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意志薄弱。我和你赌,这件皮袍是一只金级初阶的灵身上剥下来的,没有一点瑕疵和伤痕,完整无比,你拿什么和我赌呢?”

  “让我看看,”老者瞪大了眼睛走上去,仔仔细细的端详了良久,“确实和你说的一样,真是件好宝贝,既然你这件是宝贝,我拿些不入流的小东西糊弄你就太没品了,你看看这个,能否配得上和你对赌?”

  他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有一滴亮晶晶的银色液体,不透明,如同水银,李毅接过来掂了掂,心里想:“这么小的一滴,有三四斤重,看样子像是一种叫做重银的珍贵金级金属,要真是重银,倒也和这件猞猁皮袍价值相当,但是我在赫克托的工作坊里见过重银,似乎和这滴液态金属有着细微的不同,是不是假冒的?”

  这个时候,他看见费尔德一脸激动,使劲的向他使眼神,李毅立即心领神会,合上盖子,问道:“这是不是金级金属重银?如果是,倒也可以和我对赌了。”

  “好眼力,既然你也同意,那么各位做个见证,拿威士忌来!”老者大喜,他坐在李毅对面,这里虽是咖啡厅,酒倒是不少,两只一模一样的杯子放在他们面前,周围的人都纷纷下注,五六灵晶不等,大多是绿灵晶。

  李毅倒是很随意,费尔德那么激动的不知道干嘛,或许这滴金属真是好东西也说不定,喝了五杯之后,他明显的感受到,酒精在麻醉自己的大脑,不过经历了克纳特尔神迹的考验,这点程度的麻醉还影响不到他的意志,他清醒无比,只是身体有些不受控制。

  第十倍下肚,老者明显已经不行了,围观者不时发出一声惊叹,平时,胜负在七八杯的时候就能明显看出来,没想到这个老头这么能喝,不过让他们更加惊讶的是,那个异乡人却以一种极为平静的姿态一杯杯喝着,就像是一台机器,喝第一杯和第十杯的动作时间都一模一样,似乎再多的酒也对他造成不了影响,他依旧是一副平静的表情,而老者已经开始了呓语,脸涨得通红,莫名其妙的笑出声来,或是撅着嘴唇打出一个响亮的嗝。

  “第十一杯!”周围的人有节奏的喊着,喊声又吸引了更多的人围观。

  “神奇的小子!加油啊!”“老头,快喝啊,你的皮袍要没了!”

  双方各执一词,场面哄闹,甚至连米歇尔都被吸引过来,看见是李毅,脸上的表情顿时精彩无比,她摇了摇头,离开了。

  老头眼睛瞪得很大,似乎要把眼珠子挤出眼眶似的,他右手神经质的在脏羊皮夹袄上捋着,喉咙里发出咯咯咯的母鸡叫声,他拿着第十三杯,脸挤成一团,一仰头,使劲咽了下去,忽然一阵头昏眼花,心里倒是有了一种解脱感,“妈的,老子非死在十三号不可...”

  李毅习惯性的耸耸肩,把第十四杯也喝了下去,看着缓缓倒在地面上不省人事的老头,说道:“不好意思,这滴重银我笑纳了,记住以后别随便就和不认识的人对赌。”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欢呼声,一下子李毅就成了英雄,一个探索者把他喝酒的样子做成冰雕放在咖啡店门口,下面的标语是:十四杯胜——不要轻视外乡人。

  “好了,费尔德,告诉我这是什么东西?”李毅问。

  “头儿,即使你酒量很好,不过喝这么多是对身体有影响的,酒精中毒...”费尔德叽里咕噜的嘟囔着。

  李毅了解费尔德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他明白,每次费尔德有什么反常举动的时候,都是他想隐瞒什么,于是便说:“你又犯病了,这滴金属一定对你有大用处吧?干脆我把它送给阿尔杰,看看你能不能从他的手里要过来。”

  “头儿!你不能这样啊,你一定是喝醉了,这,这其实是液态氪,我要是能吃了它,就能突破绿级初阶...”费尔德遮遮掩掩的吐露了争相。

  “哼,让你突破到绿级中阶的代价肯定比这滴金属低得多,否则你就会光明正大的跟我索取了,”李毅摸了摸发烫的额头,他有些撑不住了,“说吧,液态氪到底有什么作用?”

  “液态氪是一种珍贵的中和剂,可以让不同种类的红级金属相互融合,是上古制造顶级灵具的完美材料之一,仅仅让我突破到中阶确实有些可惜,不过呢,现在的上古灵具的制造方法和材料都失传了,所以,所以...”费尔德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出来了。

  “唉,麻烦,你拿的去突破吧,”李毅把盒子扔给费尔德,“与其盼望遥不可及的上古灵具,还不如直接提升实力的好。”

  “好嘞!头儿你真是通情达理!”费尔德欢快的答应一声,咕嘟就把这滴金属吞咽了下去。

  头昏越来越严重,伴随着极不舒服的反胃,李毅感受到了身体上巨大负担,他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于是强忍着,排队买了一根长棍面包,吃完之后,发现自己信步走到一处狭窄的小巷,费尔德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估计这家伙高兴过头,在错综复杂的巷子里走失。

  “我要睡一觉,头昏的不行,”李毅跌跌撞撞的扶着墙走,他大口大口的吐出酒气,身上热的发烫,蹲下来用冰雪敷在脸上,才微微清醒。

  巷子口有一块锈蚀严重的铜牌,上面写着:马丁区,这是一个吉卜赛人聚集的地方。

  吉卜赛人从来都是以耍把式和玩些魔术为生,连小孩都会带着笼子装着的小白鼠沿街乞讨,指挥小白鼠跳舞,翻跟头,博得那些富有人家的孩子一笑,赚取几个铜板。他们的口碑不好,很多人认为他们偷窃财物,甚至小孩,也有些愚民以为他们是魔鬼在人间的代言人,那些把戏都是从魔鬼那里学来蛊惑人心用的,厌恶他们,嘲弄他们,甚至是歧视和殴打,在法律里也有针对吉卜赛人的条例。

  就在李毅实在支持不住的时候,一个吉卜赛少女发现了他,“先生,你怎么了?”她问。

  李毅一声不吭的倒在地上,他昏睡过去。少女有着好看的睫毛和明亮的眼睛,她的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小麦色,活泼又柔腻,泛着陶器般的光泽,纤细的腰肢比一些束腰的贵族少女都要窄,盈盈一握,配上鼓鼓的胸脯,就像一只精美的高脚杯。

  她的装束,一件红色的束腰连衣裙,腿上绑着红绳,紫色的围巾,手腕上叮叮当当的响着银器的碰撞声,头上的发髻高高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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