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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长生不老的优与劣】


  “老崔,老崔,你藏在哪儿了?”

  东西到手,袁鹏飞一回来就去崔文子日常捣药的药房找他,可今天竟然稀奇的不在,要不是看那些药材都在,他都以为老崔跑了。

  正当他走出屋子,要满院子的找人时,崔文子满脸酒意,踉踉跄跄的从外面走回来,“你小子,叫我干什么,东西搞到手了?”

  袁鹏飞从怀中取出瓶子摇了摇,“黑风的血到手了!不过把东西给你之前,咱俩得好好聊聊。”

  不是他信不过崔文子,而是事关他的任务,小心点无大错。

  “好,就在这院子里谈吧。”崔文子毫不在意的抿了一口葫芦里的酒,坐在院中的石凳上静待下文。

  袁鹏飞觉得自己真的可能有点小人之心了,轻笑了一声,坐在石凳上淡淡的说道:“老崔,你不是一直好奇我为什么找你嘛,今天咱俩就都别藏着掖着,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你说。”崔文子睁开了朦胧醉眼,提起精神认真的看着袁鹏飞。

  “老崔你听说过长生药吗?”

  “嗯,长生药?”崔子文一个激灵,那几分醉意刹那间就没了,“你说长生药,可真敢想啊!”

  袁鹏飞笑盈盈的说:“在我所见过的人之中,医术最为高明者当属老崔你,所以这能研究出了长生药的,除了你也没别人了。

  而且我相信,你对于研究长生药一定很感兴趣,不要说你没有想过这个。”

  袁鹏飞把他捧的那么高,崔子文有些惊讶,随后想到袁鹏飞和易小川的关系,恍然的点点头有些明白了。

  他侃侃而谈道:“长生药的研制,怎么可能没有想过。只是配制长生药的药材,在我的设想之中,必定是稀世宝药。黑风之精血,是这味药的主药材。另外,还缺少一味稀世宝药,暂时还没有头绪。”

  世人皆有理想,有想争霸天下者,有想立功封侯者,有想富甲天下者,有想改变世界者………有悬壶济世者,也有想开辟创新者。

  崔子文无疑是后两者,行医遍布天下活人无数,而且越是疑难杂症他就越有兴趣去治。对于这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长生药,他更是兴趣勃勃。

  如果能够研究出来,那将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赋予他的成就感是不可衡量的。

  关于另一味稀世宝药,袁鹏飞倒是有点头绪,秦始皇三十六年,一颗流星坠落到了东郡。弄出了一则谣言,还弄出了一桩血案。

  那颗流星,被弄到秦始皇的地宫里,而流星的粉末便是这一味稀世宝药。

  不过现在还早了一些,多说无益。袁鹏飞从怀里又掏出一瓶黑风宝血,两瓶一起推到了崔子文面前,“老崔,两瓶黑风宝血,蒙恬追赶得急,他那马儿也不老实,我尽力了。”

  崔文子接过瓶子,拨开瓶塞验过了真伪,爱不释手的一连说了三个“好”。

  “哎,对了,跟蒙恬干了一架,你没受点伤吗?”崔子文站起身来,绕着他上下打量,想要看出点什么来。

  “老崔,你看的我怪不自在的。”袁鹏飞一把把他摁回到石凳上,笑着说:“要说有损失,就是家中的食物有点损失,熊天耗费了不少力气,估计得吃十人份的饭才能填饱肚子,现在还在家吃着呢!”

  关于熊天的胃口,崔子文也研究过,他笑着摇摇头,“熊天的胃口也是一大奇怪,能吃能喝能消化,和正常人无异。

  不过这点缺点比起他那一身蛮力来说,也就不算什么了,你小子也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没错,合适的本事得放在合适的地方,只要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那点消耗还真不算什么。

  袁鹏飞嘿嘿一笑,绕过了这个话题,“老崔,咱们还是说长生药,如果研究出来,你会选择吃一颗,获得长生不老吗?”

  崔子文摇摇头,“不会,我只对研究长生药有兴趣,对长生不老没有兴趣。”

  这番话说出来,袁鹏飞被惊到了。世间竟然还有人不想长生不老?

  长生不老意味着什么,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可以挥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多美妙呀!

  而且作为长生药的研究者,崔子文想要获得一粒长生药,那就是抬抬手的事儿,再简单不过了。这样的机会都要放弃吗?

  袁鹏飞问出了他心中的疑惑。

  崔子文笑了笑,也给出了他的回答。

  想要长生,有一个长生不老的躯体是不够的,还得有一颗配得上长生的心。

  如果没有那个配得上长生的心,服用了长生药之后容颜永驻,长生不老,起初大概是很快乐的,但是漫长的岁月之后便是无尽的痛苦。

  孤独,看着亲人朋友一个个的离去,然后继续认识新的朋友,身边的人换了几代之后,情感就会变得逐渐麻木。

  没有了可以交流之人,就开始感到无尽的孤独,那是一种极致的迷茫与痛苦,之后就是无穷的麻木,而长生也算是一种非人的折磨了。

  那些传说中的故事,仙人为什么要待在天界,仙人为什么要将凡人看做蝼蚁,为什么要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呢?

  这些恐怕都是长生惹的祸。

  这也说明,古人就曾想过这方面,给了这些故事中的神仙一个很合理的设定。

  寿命有穷尽,人就会急切的追求梦想,体验人生的美好。可如果寿命没有穷尽,如果没有理想目标,麻木的活下去又为了什么呢?

  长生不老之人也可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期望,只是会麻木地活着活着,像一个人偶,也是一个傀儡。

  百年寿命本身就很好,人世间走一遭体味七情六欲,明白人生八苦,爱过了恨过了都走过了,百年之后一培黄土,就当是一个长长的假期,放松身心休息,一切都很完美。

  细细想来,长生还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儿,还有可能是一件天大的坏事儿。

  可是为什么,人还是想要长生呢?

  活着,就有更多的欲望可以满足,更多的美好可以享受。

  人畏惧死亡,天性使然。

  没钱嫌命长,有钱嫌命短。

  有太多太多的理由了。

  总结起来长生不老是一件先甜后苦的事,前面享受了多少甜头,后面就得忍受多少孤独的苦楚,有利也有弊。

  对于袁鹏飞来说,他有太多的精彩世界要去体验,有太多种新鲜的人生需要感受。百年寿命实在太短暂了,长久的寿命对他来说是一个福音,所以长生药他势在必得。

  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长生是一种痛苦。

  嫦娥偷吃长生药,独留后羿在人间。

  就不说爱情的事儿了,嫦娥在月宫里只有玉兔陪伴在身边,冷冷清清孤独寂寞,心中怕是不好受。

  如果连玉兔也没有的话,只有她一个人,估计早就疯了。

  此时,他心中萌生了一个更为恶毒的计划,爱他就给他长生不老药,尽享人世间的繁华。恨他也给他长生不老药,举世皆寂忍受孤独的滋味。

  支线任务也随之而来,

  “叮,心有所感支线任务已出现:长生药之难,给你的敌人黑夫送去长生药,让他面临艰难的抉择。”

  瞌睡就给送枕头,袁鹏飞的嘴角浮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把这一道题送给黑夫,只有一枚长生药,那么只有一个人能长生。看着其他至亲之人,缓慢的老去,走向死亡,这种痛苦恐怕只有亲身经历者才明白。

  黑夫,嘿嘿!

  ………

  一月后,高要打听来了一个消息,黑夫被调往胶东任郡守。这后面有没有蒙家发力,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高要也确实锁定了刘季。他得了势以后,宫中巴结他的人不少,把当初的来龙去脉都查明了,甚至还搞到了当初征发徭役的那一卷名册。

  在他写的必死名单之上,刘季的大名排在最前,仅次于当初阉割他的那个太监。

  在咸阳无事,袁鹏飞索性卖他一个人情,决定帮他除掉刘季,给他报仇雪恨。

  至于说当初针对黑夫的计划,他不准备改,也用不着太上心。高要成为赵高,迟早是要和朝廷中的这些大臣对上的,针对黑夫用不着他说,高要自然而然的就会去做。

  他也就是提个醒,让高要知道黑夫是穿越者,而且是一个狡猾多端面黑心黑的穿越者。

  这样他们两个互相勾心斗角,才算是公平一些。毕竟赵高这个大祸害,实在是太出名了,黑夫必定会小心的。

  “哎,先生,咱们到沛县了。”熊天指着城门上的大字,已经开始流口水了,“先生,你说沛县的狗肉一绝,比咱们其他地方吃过的如何?”

  “你个憨货,想吃狗肉就直说,别跟我兜圈子。”

  熊天嘿嘿一笑不说话了,袁鹏飞瞟了他一眼,牵着马直接走在前头。一路上风尘仆仆,到地方享受一下美食也是应该的。

  托刘季的福,沛县狗肉的名声在后世算是传出去了。不过此时刘季还没有发家,只是相当于乡村干部的亭长,这沛县还只是一个名声不显的地方。

  当然,狗肉的味道的确不差,尤其是黑狗肉的,不仅仅具备普通狗肉的效果,补中益气温肾助阳,还能去邪呢!

  熊天忙着吃狗肉,袁鹏飞吃饱了,便跟旁边的客人打听,“朋友,有礼了。在下初来贵地,听闻你们这里有一位名叫刘季的义士,喜好交友……你能否帮在下解惑呢?”

  那人看看他,猛的就笑了,“朋友,刘季可要发达了,想认识一下他,这你得趁早。而且,你直接找店家曹氏更方便,你们说是吧!”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人更嚣张,一副很拽的模样冲正在忙活的曹氏招了招手,“曹氏,找你家汉子的。”

  曹氏楞了他一眼,“怎么了,刘季还没死呢,就是娶了吕家大小姐又能怎样,他还不得来,别在老娘这撒泼,小心你的皮。”

  小年轻讪讪的笑笑,抓起桌上的狗肉,装模作样的吃了起来,好像刚才说话的不是他似的。

  刘季的威风可见一斑。

  他身为汉帝国的开创者,许多资料都被扒出来,放在网上了。袁鹏飞手机上偶尔翻翻,对他也有些了解。

  刘季好吃懒做,喜欢交友,还有一个亭长的职务,在当地也算是有点势力。

  他人到四十岁时,还是一个老光棍。但是这男女人伦大事,是没办法抑制住的,总得有个发泄口。

  在街上开狗肉摊儿的曹氏没有男人,还是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一枚。在这种男权社会中,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多有不便,所以就搭上了刘季这条线。

  而刘季,想着又能蹭吃蹭喝,还能多一个知冷知热的情人,二人一拍即合。据说这曹氏还给刘季生了个儿子呢!

  不过历史上的东西,本身就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真假假分不清楚。在经过许多不负责任的网络小编添油加醋,那就更是雾里看花了,有些情报还是亲自打听来的比较准确。

  他刚引出的话题,让旁边的几桌客人都说起了这事儿,他也就竖起耳朵听着。

  “唉,你们说刘季怎么就那么好命呢,吕公那是大户人家呀,刚搬来的时候县令都给他捧场,怎么现在要把女儿嫁给刘季呢,真可惜。”

  “你说的对,要我说,嫁给我们也比嫁给刘季强,他都40岁的老光棍儿,还跟咱们竞争女人,真不应该。”

  “是啊,前些日子我还遇见过吕家大小姐,那长的呀,贼带劲儿,跟天仙似的,比你们那些家中的黄脸婆强出100倍。”

  “谁说不是呢,且不说吕家大小姐貌美如花,就说吕公那家财势力,但凡沾上一点半点的光,发达起来那还不是指日可待嘛!都便宜他刘季了。”

  袁鹏飞越听越不是味道,这帮家伙酸溜溜很正常,可是吕公嫁女儿这么快的吗?

  希望他来得及吧。

  PS:

  想知道长生不老的奥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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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秦始皇,打钱,不老药分你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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