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六章 故人
洪天宝这次万里赴罗洲,是奔着向钱师尊学武而去的。是以,齐伯也知道钱师尊是何许人也。闻言,他关切的问道:“是什么病?这么严重?罗洲那边请不到好的郎中吗?”
沈云将手里的信纸递给他:“天宝兄在信里完全没说明白。我觉得很奇怪。”
如今,齐伯的阅读速度也提上来了。接过信后,不一会儿,他也看完了,一头雾水的抬头:“是的呢。宝哥儿怎么不在信里说清楚一些呢?”
此时,沈云已然做了决定:“钱师尊的病只怕不简单。我必须尽快赶过去。”
齐伯拧眉,指着信的末尾说道:“宝哥儿落的日期是一个半月之前。只怕……”信里,洪天宝将钱师尊的病写得那么严重,就只差没有明说“奄奄一息,时日不多”之类的了。他担心钱师尊已不再人世。那样的话,沈云就算马上起程,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也于事无补。更何况,仙都离罗洲有数千里之遥。这一路急行,得多辛苦啊。
可是,看到沈云担忧的样子,他又说不出劝阻的话来。
叹了一口气,改而问道:“您准备什么动身?”
他都能想到的事,更何况沈云打小学医,岂能想不到?
“你去请伯堂过来一趟。我有事要交代他几句。交代完,我马上动身。”沈云是想赌一把。赌钱师尊是学武之人,底子好,还能捱得住。
“那也太急了!”齐伯大急,“船票也没买,换洗的衣裳、路上的干粮……”就算是出城去郊外探望病人,也得先准备一番呢。从仙都到罗洲,可不是出城那么简单!再怎么着急,也不能什么都不准备,慌慌张张的起程啊。
沈云挥手打断他:“我从陆路用轻功赶过去。衣服、干粮,我身上都有,不用另外准备行囊。”
这是连马都不用了。齐伯知道拗不过,只好应道:“我去请宣爷。”
沈云点了点头,快步走进里屋。虽然跟齐伯说不要准备行囊,但是,他也是有几样东西要收拾的。
首先,红云宝匣要换一个地方藏起来。
他这一去,少说也要一两个月才能打回转。仙都的冬天来得早,去得晚。到那时,这屋里肯定烧地龙了。红云宝匣藏在炕洞里,自然是极不安全的。
藏哪里呢?
新的地方,沈云早就想好了。屏风后面的那个角落被设置为澡室,所以墙上没有抹白灰,青砖全是裸露的。刚住进来的时候,他细细敲过。墙砌得很厚实,并且是空心的。
他只要将青砖拿下来一块,就等于在墙上抠了一个洞。完全可以用来藏红云宝匣。
而以他现在的能力,拿掉一块青砖,还不是跟搬一块砖那么简单?
沈云蹲下身子,以墙角为基准,左数三块青砖,再笔直向上,又数了两块。
就是你了!
右手握成一个空心拳,轻轻的在数到的青砖四周捶了捶。
沙石松动,扑落少许。
掌底的青砖已然陷入墙里三分。
沈云再松开右手,五个手指头抓住青砖表面,用力一吸。
“哗”,青砖应声而出。墙上现出一个长方形的洞来。
他将红云宝匣侧着放在其中。接着,再将那面青砖填回去。最后,用一根手指头沿着它四周的灰缝抹了一周。
于是,连细微的裂纹也看不到了。
沈云退一步,自个儿仔细的审视了一番,非常满意。如果不是刻意挨个的去敲青砖的话,不可能发现墙角的秘密。
再说,还有齐伯他们几个看家呢。
接着,沈云从百宝囊里取出阵珠。阵珠可以不在阵中。但是,不能离得太远。所以,他走了,阵珠只能留下。
留下之前,自然是要加足灵石。
沈云一次加上了两块中品灵石。
读了祖师传下来的玉简,他才知道,灵石也是有等级的。之前,祖师留在红云宝匣里,以及他赚到的那些灵石,都是下品灵石。仙门奖励给他的那一百块灵石,品阶要高一阶,属于中品灵石。除此之外,还有更高阶的上品灵石和极品灵石。
各个品阶的灵石可以相互兑换。比如说,一块中品灵石能换到十块下品灵石。
但是,两块中品灵石叠加的效果,比二十块下品灵石要强了近一成。
沈云考虑到这次出远门,归期不定,故而一定加了两块中品灵石。
如法炮制,将阵珠也藏进了青砖墙里,沈云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是齐伯。
怎么这么快?
他在铜盆里倒点水,洗掉手指上沾的些许灰尘,去了外间。
不一会儿,齐伯在外头禀报:“云哥儿,巡逻的人在街口拦住了一个中年男子。他自称是您多年不见的故人,说受宝哥儿之托,给您捎了一封信,只能面呈给您。”如今,私勇巡逻已经相当规范。脸生的人,行迹只要稍微可疑,休想进街口一步。
故人?并且还受天宝兄之托,前来送信?沈云实在是想不起来是哪一位,遂问道:“人呢?”
“被拦在街口。”齐伯应道。
沈云挥手:“走,看看去。”
“是。”
不多时,两人来到街口。沈云果然看到一队私勇围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古老大!
可不是多年不见的故人么!沈云欣喜的快步上前,抱拳打招呼:“古前辈,别来无恙。”
本来警觉的围成一圈的私勇们见状,口尊“大人”,立时退后。
古老大翻了个白眼:“老子被当贼拦住了,能‘无恙’吗?”
不等沈云解释,他抹了一把脸,换成了笑嘻嘻的模样,指着退至两旁的私勇说道:“沈兄弟,你这是发达了啊!他们都尊你为‘大人’呢。”
“全是街坊们抬爱。大街上也不是说话的地方。难得古前辈大驾光临。”沈云热忱的将人请至家中。
古老大见不是在正房,而是在东厢房,再加之,齐伯的态度虽恭敬,但对沈云的称谓却是“云哥儿”,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沈小子是借了他人的威风?
按下心中的狐疑,他与沈云叙起旧来。
多年不见,再加之以前,与古氏三兄弟也不是无话不说的刎颈之交,所以,沈云谈及自己在仙都的情形时,有些保留。比如说,他只说自己目前在虎跃堂的藏书阁里做管事,只字不提这三条街的人都依附于他;住的这间宅子,也只说是友人置办的,自己寄居于此。
虎跃堂的名气,古老大也是知道。听了之后,他忍不住想:难怪街坊们尊称沈小子为“大人”,而这府里的下人则是称“云哥儿”。看来,我先前猜得没错。
想到这里,心里有点小得意。
这才对嘛。仙都居不易。沈小子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一个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到仙都还不到一年,他能混成什么样?
不过,沈小子能混成这副人模人样的,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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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亭亭意柳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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