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 第 595 章
在北京见到了张晓峰。
渣爸爸乐坏了, 见了她便絮絮叨叨个不停,问她累不累,身体怎么样,要是上班太辛苦就别去了;小肯有没有好好照顾她;吃的怎么样, 胃口好不好, 睡的好不好, 有没有变的坏脾气;坏脾气不要对丈夫发,可以对别人发火,但别对丈夫发火;小肯要是有哪里做的不好,直接告诉他, 别让他猜来猜去,男人嘛,都是笨蛋!
爸爸说的好好笑噢。
问了预产期, 说到了预产期他一定提前去美国, 女人生孩子娘家人一定要在, 他可是迫不及待想抱大孙子了。
还问他俩给孩子起好名字了吗,男孩女孩的名字都要起好了备用,不要等到孩子出生才想起来取名。
啊, 对哦, 他俩还没有商量过呢。
美媒倒是已经热热闹闹的开始讨论了,如果是男孩, 那么是长子,按照一般长子的取名方式, 小王子可能会叫约翰三世;如果是女孩的话, 可能会叫罗斯玛丽或者凯瑟琳,肯家第四代里已经有凯瑟琳了,但还没有叫罗斯玛丽的;也可能会叫卡罗琳, 跟姑姑同名;约翰娜也很有可能,不过要是女孩取名叫约翰娜的话,再有男孩不太好取名叫约翰了,所以目前卡罗琳可能性最高。
□□网站与时俱进的开了盘口,男孩名字里约翰高居榜首,其次是帕特里克、约瑟夫、康纳、希利安;女孩名字里卡罗琳高居榜首,其次是杰姬、约翰娜、阿拉贝拉、罗斯玛丽。
阿拉贝拉是杰姬的第一个孩子,不过早产夭折了,她要是活着要比卡罗琳大一岁。
欧美为孩子取父母和父母的兄妹的名字很常见,以祖父母的名字为新生儿命名也很常见,比如老约翰·肯尼思的名字就来自外祖父,萝丝的父亲“甜蜜菲茨”的全名是约翰·菲茨杰拉德。张文雅是中国人,中国人的习俗是避尊者讳,反而不会用长辈的名字给孩子取名。所以美媒全都以肯家的命名习惯来猜小宝贝的名字。
中媒也及时紧跟,说英文名字咱们就不凑热闹了,小宝贝不论是男是女,中文名字也得好好讲究。小宝贝的中文名字姓张这是肯定的,但名字是真不好取,选择面太广了,不如咱们去问问祖父老张同志吧。
孩子还没有出生,取名之战已经轰轰烈烈。
“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该商量真正的大事了?”
肯尼思不解的看着她,“什么大事?”
“在北京见到了爸爸,爸爸问我们给孩子起好名字了吗。你想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他便亲昵的抱住她,“你喜欢什么名字?”
“男孩是要叫约翰吗?约翰三世?”
“不是一定要叫约翰三世、约翰四世、约翰五世,你想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不知道。”
“医生告诉你是男孩还是女孩了吗?”她现在怀孕十三周,医生说可以从血液中检测到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数值偏高的可能是女孩。
“hcg也不一定准确。”
这是什么意思?肯尼思不是很明白。
“现在还不知道,”她又说:“爸爸说女孩好。”
他忙说:“我也喜欢女孩。你说我们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呢?”
张文雅犯愁了:她还真没有什么想法,只好问:“你说呢?我不懂你们爱尔兰人会给女孩起什么名字。”
他胸有成竹,“约翰娜你觉得怎么样?”
约翰娜johnna是约翰的女性版,倒是不错。
“很好听。要是男孩呢?”
“alven。”艾尔文。
居然没有选择什么帕特里克、约瑟夫、康纳,不过话说回来,肯家第四代取名也已经很美国化了,不再拘泥爱尔兰传统名字。
“中文名字叫爱文。”最爱文文。
在纸上写下“爱文”两个字,又在前面加上“张”。
张爱文。
她喜欢。
男人真的好懂她想要的是什么,也非常不吝惜甜蜜蜜的情话,孩子叫什么名字其实无所谓,但他以孩子的名字高调示爱,这份爱意是她喜欢的。
爱要说出来,不说出来对方怎么能知道呢?她现在也有点懂了他们老外的心理。爱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但又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他从小习惯万众瞩目,他的爱情也想要万众瞩目,人人称羡。
她轻声说:“我很喜欢。”
温柔的拥抱,互相亲吻。
月色正好,夜风轻柔。
从后廊望出去,后院是有点儿乱,温室、儿童游乐场、狗舍、猫舍,也因此很有居家过日子的气息,乱的可爱。
男人最近冷静一点了,没有刚得知怀孕那时候的激动。他按时下班,到点就跑,管你会议开没开完,民主党高层也没法说他什么。回了家俩人先吃一顿下午茶,然后出去散步或是骑自行车,这两样运动都被认为是合适的,强度不大。
他俩很少出去娱乐,要么是宴会酒会之类的应酬,除此之外偶尔会去看个午夜场电影,午夜场观众人少,不太容易被人发现。他俩都不爱去夜总会,周末则出去度假,不过怀孕后也不爱去外地度假了,一般周末不是回费城就是回纽约;国会偶尔会有一两天的短期休会,一般就留在华盛顿。
吃过晚餐,俩人会在书房看看文件,说说事,交流意见。沃伦将书房打造成一个小堡垒,不会被窃听,隔音效果很好。
夫妻是一体的,他认为他的所有事情都能告诉她,噢,个别人的个别事情除外。
他们去年结婚,婚前他就开始跟她说一些竞选上的事情了,利益交换算是普通手段,再深层次一点的也会跟她一起讨论、分析。张文雅学的是政治科学,但属于“屠龙术”,不会教你上不得台面的那些弯弯绕。
政治其实很糟糕,有时候甚至很“恶心”,充满罪恶,和血腥。
比如美国曾经参与1965年印度尼西亚的大屠杀,这事几乎美国群众都不知道,也不关心,是因为美国孩子没有死在印度尼西亚;而越南战争为什么喧嚣尘上,是因为真的有几十万美国士兵在越南作战。
远在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是怎么招惹了美国和美国的“盟友”英国的呢?简单点说,印度尼西亚大屠杀是一次“肃清”印尼the unist party的行动,之后印尼便彻底转向。至于印尼大屠杀到底死了多少人呢?美国政府表示不关心,十万人也好,一百万人也好,不过是数字大小的区别而已。
美国为啥要不远万里参与东南亚的大屠杀呢?说到底一个是意识形态问题,另一个当然别的国家越乱越好,越乱它就能乘乱发财,之后还能往新成立的印尼政府卖武器。
美国在全球贩售武器,订单以“亿”为单位,就是琉球省也在美国买武器,军工企业赚得盘满砵满。
所以一切都是钱闹的。
所以之前肯尼思不愿意从政,也是觉得政治太肮脏。
他能改变美国的现状吗?很难,也很不容易,但如果能尽力做一点改变,他愿意为之而努力。
这是他的天真与善良带来的“必然”。
他有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决心和能力。
这个世界很糟糕,而我想让它变得好一点、更好一点。
肯尼思是这么想的,张文雅也是这么想的。
最近张文雅觉得自己变了,变化很大。刚来美国的时候她想的很简单,无非是挑一所好大学、赚点钱、有自己的房子,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当时爱情甚至都没有被她考虑在内。现在……她居然要成了可能可以决定未来若干年内美国政局的人,这是她几年前想都没想过的事儿。
这是肯尼思带给她的改变,说起来有点好笑,也有点……不可思议。美国曾经视“unism”为洪水猛兽,麦卡锡主义在美国大行其道的时候,所有同情the unist party的美国人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监听、监视、被捕、入狱,不一而足;而她这个来自中国的女孩居然跟美国群众疯狂爱着的白宫之子结婚,可以说是二十一世纪童话爱情故事无误了。
等到美国群众想起这一点……
噢,不,别忘了媒体是可以操纵的。查理这几年可没闲着,他的媒体帝国打造的相当不错,当大部分美国媒体都不会讨论她的国籍问题,那么美国群众也就很少会想起她还没有入籍。美媒集体“失声”是必然,也是刻意避免的结果,
弗兰克之前还担忧选民们不喜欢她、不喜欢肯尼思跟她结婚,世纪婚礼瓦解了他的担忧,他现在极少提及这个问题了。他们宣布怀孕后,美国群众全民疯狂,不仅热烈猜测小宝贝的性别,还热烈讨论小宝贝的名字,另外新英格兰地区的群众还多了一条,讨论他们会不会让小宝贝接受洗礼。
宗教方面的问题他俩暂时还没有考虑,张文雅觉得没有必要孩子一出生就要洗礼,可以等孩子长大后自己决定,不过也许肯家会有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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