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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故乡的原风景


  有了英雄小刀之后,郑明应该是在辛苦的采集着星织草,他每天傍晚都会给丁蒙送来一碗糙米饭和一盆清水,就靠着这一点点的食物和饮水,丁蒙也休养了大半个月才恢复。

  走出棚户,他这才发现这地方是在一个狭窄幽静的山谷之中,漫山遍野都种植着碧蓝色的星织草,郑明就是靠着每天辛苦的摘集为生。

  棚户旁边是个木头搭建的破烂牛棚,牛棚里面没有牛,但却住着牛伯。

  因为郑明也不知道牛伯叫什么名字,反正他就称呼为牛伯,牛伯也是个衣衫褴褛的老年难民,据郑明透露,他来的时候牛伯就已经住在这里了,牛伯终日闭不出户,只有傍晚的时候才出来蜷伏在门口,对着辽阔的天际用绿骨叶轻轻的吹奏曲子。

  之所以要蜷伏,就是因为牛伯的左腿已经齐根断去,无法正常站立,至于腿是怎么断的,牛伯从来不说,丁蒙他们也从来不敢问,因为牛伯的脾气很古怪。

  他从不搭理丁蒙和郑明,不管丁蒙他们一天有多么辛苦,就算累得死去活来的,他总是会在傍晚时分准时出门,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找郑明要酒。

  酒这个东西在边境对于他们这样的穷人来说,那是极为奢侈的玩意,即便是市集出售的最劣质的酒,都需要郑明每天多采两个小时的星织草,然后背到镇子上才能换来一小瓶。

  也正是这么一小瓶,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郑明从不吝啬每天为牛伯兑换,而且也从来没有过怨言。

  牛伯酒量很浅,每次喝完酒,就会对着天际慢慢的吹奏曲子,曲子很优美,丁蒙听得多了,慢慢也会吹了。

  他吹奏得比牛伯还要好,但他始终不知道这曲子的名字,所以有一次趁着牛伯在喝酒,丁蒙鼓起勇气上前:“牛伯,你每天都吹这首,这曲子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牛伯平时从来不说话,这次居然破例了:“你为什么要问名字?”

  丁蒙沉思着道:“我总觉得这曲子很伤感,但又充满了怀念,就像……就像回到了家乡一样。”

  牛伯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这曲子的名字,就叫《故乡的原风景》。”

  丁蒙顿时恍然:“难怪!”

  牛伯道:“你的故乡在哪里?”

  丁蒙搔头道:“在南方边境的彩云镀。”

  “哦!”牛伯不再多问,喝完酒之后照例吹奏一曲,然后回棚里休息。

  但经过这次之后,他不再吹奏《故乡的原风景》,而是吹奏出各种各样的曲子,欢快的、豪迈的、悲伤的、优雅的……有大盛王国的动人雅曲,也有域外魔国的牧民战歌……反正不管他吹奏什么,丁蒙总是学得很快。

  “牛伯,你会这么多曲子,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吧?”丁蒙又问。

  牛伯还是没有理会他,他依旧我行我素,傍晚时分准时出门、蜷伏着残废的身躯慢慢的喝酒、然后吹奏完毕就爬回棚里去休息。

  这个人是真的怪,怪得简直是可怕,但丁蒙却并不畏惧他,丁蒙甚至还觉得牛伯有几分亲切感。

  冬天慢慢过去,明媚的春天终于来临,一个春雨缠绵的傍晚,牛伯喝完酒之后吹奏了很长时间,这一夜的曲子格外伤感,曲声中带着一股股难以描述的哀伤,令人久久不能自已。

  躺在稻草堆上的丁蒙聆听了大半夜,他忽然觉得牛伯这一生之中肯定经历过某些特别痛苦的事情,所以情愿窝在这个人烟罕至的地方,终日以酒和曲子来打发时间。

  他不用进食也可以活着,可是他活着,也许就是因为每天傍晚的这一小瓶劣酒。

  “你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牛伯偶尔会忽然问出这种问题。

  郑明正背着米面回来,他永远都是那种积极向上的心态:“牛伯,咱们要是不忙活,您老人家的下顿酒可就没了着落。”

  牛伯也不理他,转头道:“丁蒙,你呢?”

  丁蒙露出了一丝苦笑:“我一定要活着,而且要好好活下去,才对得起那些人!”

  他想到了小女孩、想到了护民官、想到了丁文赫、还有那些在冰天雪地里相继冻死的小伙伴,没有这些人的慷慨和大义,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丁蒙这个人。

  牛伯端起了酒瓶:“喝一口吗?”

  丁蒙摇了摇头:“我不会喝酒!”

  牛伯冷哼道:“男子汉大丈夫,连酒都不会喝,谈什么活着?”

  郑明冲了上来,一把抓过酒瓶就喝了一口,然后他就猛烈咳嗽起来。

  牛伯看了两个小家伙一眼,也不再说话,慢慢喝掉剩下的酒,吹了一首渔歌之后又爬回棚子里去了。

  丁蒙看着他佝偻的身躯,目光中带着同情之色,他终于能理解郑明为什么每天那么辛苦,也要坚持为牛伯买一小瓶酒。

  如果你老了,没有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朋友,只能这么孤苦伶仃的活着度过余生,不知道你会怎么想?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活下去?

  日子一天天继续,很快就迎来了夏季,仲夏是星织草最适合生长的季节,郑明从镇子上买了一批新的种子回来,因为有丁蒙帮忙干活,所以他决定扩大星织草的规模,然后弄到镇子上卖掉,换一批粮食回来储存,以备度过最艰难的冬天。

  这一片星织草的草地是他们赖以为生的根本,郑明一直把草地培养得很好。

  “牛伯,你每天只喝酒不吃东西,你是源能者吗?”丁蒙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牛伯有些诧异:“你知道源能者?”

  “不知道!”丁蒙摇摇头,“我很小的时候在彩云镀的村子里听别人说过源能者。”

  他说到彩云镀三个字的时候,牛伯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之色:“你没有见过源能者?”

  丁蒙还是在摇头:“我们那太穷了,听说边境的士兵都不愿去,所以我们没见过源能者是什么样子的。”

  牛伯的神色有些恍惚,许久他才罕见的叹了口气:“做个普通人其实就挺好,真要是成了源能者,未必是好事!”

  “为什么?”丁蒙显然不懂。

  牛伯道:“如果你将来真成了一个武者,你会发现无论你有多强,在你的上面始终有更厉害的人,如果你爬得越高,将来就摔得越惨。”

  这次丁蒙懂了,牛伯曾经绝对是个源能者,他的这条腿肯定也是被人打断的,不知道是心灰意冷还是在躲避仇家,所以跑到这个地方沦落到这种地步。

  牛伯又道:“但是普通人是不会这样的,他们一辈子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能有口饭吃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说这话时,他的目光是落向远处草垛的,郑明正在那里打捆星织草,郑明虽然辛苦,可是他却显得很快乐。

  牛伯叹道:“所以,做个普通人挺好,起码不会去做那些鸡蛋碰石头的傻事情。”

  丁蒙道:“为什么说鸡蛋碰石头是傻事情?”

  这种问题也只有他这样的孩子才问得出来,牛伯瞪了他一眼:“那你把一个鸡蛋砸在一块石头上,你说是石头被砸烂,还是鸡蛋会碎掉?”

  丁蒙沉思着,道:“石头再硬可它始终是死的,而鸡蛋虽然脆弱可它却是活着的,石头只能永远的躺在地上,鸡蛋却能孕育出小鸡,小鸡迟早会长大,有一天它能飞上天空把石头踩在脚下,我觉得还是鸡蛋更强一些。”

  牛伯看着他,久久的没有说话。

  从那一天开始,牛伯忽然不喝酒了,只是在傍晚单纯的吹奏一会儿曲子。

  对此郑明感到很惊讶,牛伯对此也不解释什么,他只是叫来了丁蒙:“你看着,看看你能不能看懂?”

  他缓缓的扬起右手,形成了一个手刀,然后以非常慢的速度切了出去。

  丁蒙肯定是看不懂的,但是一旁的郑明却似有所悟,他也扬起手刀劈了一掌。

  牛伯点了点头,但也摇了摇头,随即又爬回去了。

  这出手一刀就像有着某种魔力一样,郑明有事没事都会比划一下,就连干活的间隙都要出手劈树,劈得久了就连丁蒙都学会了。

  这个时候丁蒙才明白,牛伯的演示其实就是一门既简单又深奥的武技,这正是鱼跃龙门、出手一刀。

  于是两个孩子每天傍晚就等着牛伯出来放风,趁着这个短暂的时间虚心请教修炼中出现的问题,也只有这种时候牛伯才会耐心教导,话才会多起来:

  “首先是要下盘发力,跟着腰部发力,把力量叠加在你的肘部,这样才可以做到增强攻击,郑明这个动作就做得很对,丁蒙你还不够熟练……”

  “出手这一刀一定要果断,一击不中立即强攻对方的肩部和胸部,从上往下直至脚部,落地后敌人还是没被你打倒,那这个时候你就得逃了……”

  “郑明大哥,我们来练练吧……”

  “好啊,丁蒙兄弟你进步不小呢……”

  ……

  看到郑明和丁蒙兴致勃勃的切磋武技,牛伯的眼中却是闪过一丝丝复杂的神色,他也不知道自己暗中传授武艺,对这两个孩子来说是福还是祸。

  他只是从这个两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他也曾如此天真快乐,也曾辛勤努力,他并不希望这两个孩子在老来的那一天,沦落到自己这种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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