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0章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
对吴某人来说,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日子。
因为这一天,他的身上多了一个光环,胸前多了一枚勋章——大英帝国的骑士勋章……虽说这东西,在他看来其实可有可无。
但有,总是比没有要好点!
所以,他的心情自然还是不错的。而且,这只是一个铺垫,等明年正月,那位女王陛下,还会给他颁个爵士头衔呢!
真正让他觉得有点所谓的,还是这个爵士头衔,因为有了这个爵士头衔,别人叫他的时候,就可以叫他吴爵士了。就像邵一夫的邵爵士一样,是一种尊称,代表着身份上的不同。
话说,‘吴’这个姓,真的很让人无话可说啊!
‘无爵士’?!
虽说那是英女王颁的,对于一个华夏人来说,听起来,似乎有点儿尴尬。可要知道,如今的香江,依然还在英政府的统治之下。
吴某人就是再怎么牛,也不可能和英女王叫板呀!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天予弗取,反受其咎啊!
不说其他,一旦他敢在那位女王老太面前跳,那他的电影想要登陆英国,基本上可能性就是零了。
而其他公司想要把业务拓展到英国,基本上可能性也是零。
所以,看在金钱的份上,还是乖一点比较好。
再者说,‘亲内地’虽然对他来说已经是身上的一个标签,可这种事情,也必须得有个度才行。内地又没给他什么特殊好处,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而得罪白金汉宫里的那位老太。
至于现在的这个大英帝国勋章(之前写错了,大紫荆勋章是香江回归之后才有的东西,现在应该是大英帝国勋章),对他来说,其实早就应该颁给他了才是。这些年来,他为香江做的事情,所争取的荣誉还少了?可港府那边偏偏想要给他点颜色瞧瞧,教育教育他,按着这个事情不上报……其实对他来说,他还真没什么稀罕的,不就是一个荣誉勋章嘛!难道没有了这个,大家就不知道他吴某人是谁了?
如果这次不是白金汉宫里的那位老太看到斯宾塞伯爵的小女儿跟着的小家伙,即将和他的儿子成为连襟,从而想要给他颁发一个爵士头衔,改变一下他平民的身份,而港府那边怕被女王陛下抓起来啪啪啪打脸的话,估计他们依然还是无动于衷,睁只眼闭只眼装傻到底。
不过现在不行了,尽管他们继续装傻,这个大英帝国勋章和爵士头衔,依然还是会被如常颁发给他。
而大英帝国勋章的颁发,一般都是由港督来代授的。
所以,这个流程,港府那边是逃不掉了。
虽然很不愿意,但却也不得不去做。
其实吴某人和港督先生的关系并不算差,只是港督先生毕竟不是他吴某人什么人,自然不会因为他而得罪他的那些同僚。
得到了这个骑士勋章,他吴某人的身份,自然就不太一样了,这是英国皇室对他吴某人的一种肯定。
这次的授勋仪式,观礼的人有不少,那些老一辈的爵士们,基本上都到场了。而最让人瞩目的,并不是这些老爵士们,而是跑来观礼的那些明星中间,抱着一群小家伙的莺莺燕燕们。
他们,都是吴某人的老婆孩子。
要说不扎眼,那怎么可能?那些小家伙们一个个嘴里叫着‘爹地’,可劲地拍着小手,深怕别人不知道上面那位是他们老子似的。
可以说,这一天,和某位爷有点关系的女人,基本上都回来了。
河妖女带着莉智和蓝洁英,从北美回来,阿芙拉也从内地隔壁老大哥家回来……这两年,阿芙拉为他吴某人所付出的汗水并不少,甚至内地那位老爷子都对她所做的那些事,夸赞有加。
要不是旁边还有一群明星们站在那里,估计得更扎眼。
对于这种事情,他的那些老婆孩子们,肯定是不会错过的。这次的授勋仪式是在香江举行,他们还可以过来观礼。
但下次,授爵的仪式是在英国,估计她们就没办法到场了。
如果到场的话,那就更扎眼了!
授勋仪式结束之后,吴承在半岛酒店包场,宴请那些前来捧场的宾客,现场之热闹,让那些前来取材的娱记们兴奋不已。
不过让他们觉得有些可惜的是,他们进不了酒店,因为里面不仅有众多明星,还有诸多港府那边的要员。
是以,这个时候,可以看到,在半岛酒店外面,起码蹲守着上百号记者,一个个三五成群的蹲着,聊着天,喝着饮料抽着烟。
而除了这些娱记之外,酒店外还有无数黑衣保镖在巡逻着,再外围还有无数巡警排查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可疑的人物。
此时,远处,一辆面包车缓缓驶向这边,结果看到前方有点拥堵的样子,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长发青年便问,“雄哥,好多警察……”
“怎么回事?怎么会有那么多警察在那里巡逻?”
“雄哥,这条路不能过,走其他路吧!”
那位雄哥看了眼前面,道:“阿烈,你下去问问,到底是什么个情况……”于是,一位染着黄发的青年便下车了。
没多久,黄发青年回来,道:“雄哥,前面半岛酒店那里,那位吴首富正在邀请宾客,听说港府那边之前给他颁了大英帝国勋章,这会港督先生和之前跑去观礼的宾客,都在那里呢!”
“呵呵……首富,雄哥,你说,要是咱们这时候跑到那里,拿着AK往里面一阵突突,那里面还能剩多少人?哈哈……”
其他几人听到这话,也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水哥,真要这么干的话,香江直接就大乱了!”
“大乱了好啊!咱们都不需要再去抢金铺表铺了,直接去抢银行的金库多好!那位吴首富,不是也有一定银行吗?”
对于他们来说,杀人这种事,和吃饭喝水没什么区别。在他们的眼里,那些什么富豪之类的,都不过是移动银行而已。
是以,他们自然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敬畏这些富豪们,反而因为对方富豪的身份,更加肆无忌惮的俯视对方,从而找到一丝快感。
“你们想死吗?”
众人在笑,但那位雄哥却没有笑,而是不咸不淡地问了句。
听到他这么说,众人不由收敛了笑声。
“雄哥,咱们出来混,杀人什么的,都是常有的事,我早就把这颗脑袋挂在裤腰带上了,怕他们做甚?大不了就是一死!”
有个比较愣的家伙一脸狠戾地说道。
但是其他人却没有附和他,能够活着,谁想死?而且,他们出来这样混,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钱?
“别说那些港府要员,就说港督先生吧!如果港督先生在这里出事的话,你以为,我们的日子能好过?”雄哥斜睨了那愣货一眼,而后继续道:“再说那位吴首富,难道你们不知道,那位吴首富的后面站着洪兴吗?就连新记的向氏兄弟,马家的马氏兄弟,面对他的时候都得窝着,你们觉得,咱们能比新记的向氏,还有马家更猛?到时白道黑·道……嘿嘿!还是你们觉得,我们比人家多几条命?”
“雄哥,咱们和洪兴并不是一路人,没必要怕他们吧!”
“咱们确实是没必要怕他们,但是咱们和他们,则是井水不犯河水。咱们发咱们的财,他们混他们的,咱们没必要去惹那种人。要是惹了这种人,除非咱们能够斩草除根,否则咱们将来肯定不会有好日子过。到时候,就算天下再大,咱们也只能藏在暗地里当老鼠。”
那位雄哥眯了眯眼,末了嘿笑道:“你们以为,新记的向氏兄弟和马家兄弟,当初在他手上吃了那么大一个亏之后,为什么还不向他复仇?不就是怕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反被报复吗?”
“雄哥,咱们就是烂命一条,人家的命金贵着呢!怎么可能会愿意和咱们结怨?所以,我觉得咱们还是没有必要怕他什么。”
那位雄哥看着底下这群脑袋不开化的家伙,不由瞪了起来,“你特么的烂命一条,老子还得享受生活呢!不享受生活,老子抢这么多钱干嘛?数着玩吗?好了,调头,回去!”
回去之后,这家伙直接就把这个团队给解散了。
吴承猜错了,这家伙虽然是团伙作案,但他的团伙并不是固定的那些人,全都是他雇佣回来的不同歹徒。
而这一伙,还没开始作案呢!结果直接就被他给解散了。
而原因,就是不想和这些脑袋有问题的人合作,太坑队友。
在他看来,能不惹那些大人物,就尽量不要去惹,因为那样一来就是惹来一身骚,到时候就得时时刻刻防着身边的人了。
洪兴的庞大,他在监狱里就已经有所耳闻了,出来这么久,更是了解得很清楚。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吴承就是洪兴的幕后龙头,可洪兴对吴承的尊敬,傻子都看得明白。
面对这种黑白两道都能通吃的家伙,没事惹他干嘛?
更何况,洪兴的龙头陈曜兴,已经通过某些人给他带过话。
吴承怎么能够想到,他授勋的这天,在宴请宾客的时候,居然还能暗地里阻止一桩抢劫案的发生呢?
这种事,说给他听,他也不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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