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俗世与江湖
(这是一个7000字的大章节,希望你们喜欢。)
扬州城的百姓,有人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夜雨愁眉不展,心想着今天刚给田间施得肥料就这么被雨水给冲刷掉了,一边心疼着自己又得重新花钱买肥料了,一边却又希望这场夜雨能下的再久一些,好给这些天干旱缺水的田地多补点水。
有人正在客栈点了一菜一汤,打算就着白米饭和小壶浊酒赶紧吃完,好赶着去戏楼听上一段小曲儿。可他刚吃完饭,付了银子,就见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这让他有些哀怨自己不能听那位当红戏子唱曲儿的同时,也盼望着老天行行好,早点停了这雨,好让他赶紧去听那位戏子小娘把小曲儿唱完。
有人身在红尘,吃着青春这口饭的貌美小娘,只身依靠在窗台,纤纤玉手轻托粉腮,目光远眺,即使是一片灰暗,可她只需要低一低头,就能瞧见流光溢彩的街道上,有冒雨赶路的寒酸书生,也有撑伞步行的华服公子,更有雍容女子相伴于马车座厢里的豪阀士子。
有人混迹酒楼,凭靠一手上得了台面的奏琴技艺,以及一口悠扬婉转的好嗓子,便能养活贫苦艰辛只差上街乞讨的六口之家了。
有人身居高位,却要搜刮民脂民膏,为的也不过是利用他从百姓那里搜刮来的东西,来讨好那些将他踩在脚底下的更高者。
活着容易,生活不易。
人在俗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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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角鹰山上的天更黑了,不过雨水却是越来越小,直至停歇。
扶摇庭的泥地在雨水的滋润过后,变得更加柔软粘稠,铺在上面搭成一条道路的青石板,却是在雨水的洗刷下变得更加干净清凉。
见雨停了,孙希平便把油纸伞收了起来,当他打算将那件蟒袍盖在那位坐在地上的男子身上时,这才回想起来,那件被他提在手里的蟒袍已经完全湿透了。
既已如此,那他也只好就此作罢。当一位黑衣死士凑近在他耳边说着什么的时候,角鹰山的山主,终于是转过身来,一脸正经地看着那堆模样凄惨的身影。
那些手脚筋被利箭穿刺而过、或是手脚齐齐被人砍断的死士,见孙希平转过身来,一个个都如临大敌,说他们不怕这个魔教的教主那纯属瞎扯淡,这世上压根就没几个不怕他孙希平的。
尤其是十五年前,孙希平一个人杀光了天下九州所有参与过“除魔大会”的正道门派里面那些老祖宗和一干直系弟子时,魔教教主孙希平的恶名,真叫人闻之丧胆!
他们只见那位将近五十岁的魔教教主,如今已是福态毕露,整个人有些微微发胖,但是发福的体型完全没有影响这个人的精气神,孙希平看向面前那二三十人,满脸微笑着说道:
“来来来,你们先来说说看,是谁指使你们来的。说得好可以不用死,然后我顺便去帮你们宰了那个指使人,免得你们的亲人受到牵连。”
说着,孙希平好像想起来什么,于是继续说道:“哦,对了,忘了跟你们说了,角鹰山现在已经全山戒严了,一只蚂蚁都爬不进来,你们尽管大着胆子说,跟我还客气啥,我孙希平这么好说话的一个人,不会动不动就把你们杀光的。”
男子微微一笑。
如果是外人在场,见到了男子的笑脸,就一定会觉着这个体型发福,装束像是员外郎的男子一定是个很和善的人。
可孙希平这张笑脸,看在那二三十个手脚残废的死士眼中,却让他们吓得浑身汗毛倒竖,仿佛下一瞬间,他们就会一命呜呼,甚至可能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尽管孙希平表现的已经很友善了,而且也承诺他们,帮他们杀了他们的主子,这样他们的家人就不会被他们的主子给残害了。可是不得不说他们的嘴巴很硬,竟然没有一人肯说话。
结果呢,在孙希平干等了半柱香的时间后,他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比起往常,他今夜的耐心出奇的好,如果换做以往,他只会给这些死士三次呼吸的考虑时间,如果时间到了也没人说的话,那他就会替他们做出选择。
全家人的性命,外加上他自己的性命,全都交代在角鹰山上。
接下来呢,也不用魔教教主孙希平开口说什么,就有蛮牛卫抽出了牛角弯刀,在这群外来死士面前,用弯刀在他们的兄弟身上,一块一块的削起薄厚程度不到一公分的皮肉。有时候下刀重了,就会直接用刀削在了血肉下的骨头上。
看着血肉横流、白骨森森的自家兄弟,一个个都像发了疯一样,浑身在地上抽搐着挣扎,嘴里还不断发出鬼哭狼嚎一般的声音,听在耳朵里,只叫那些外来死士一个个头皮发麻,心里头还瘆得慌。
“嗯嗯,不错。”
孙希平眯着眼点了点头,表扬道:“不错不错,叫的真不错。那你们也别干看着了,快给这几个软骨头硬嘴巴的哥们也亲身体验一下啊,要不然老看着自家兄弟在那‘享受’,到头来又要说我孙希平不够义气。
大家都是江湖人,讲点义气是应该的。你们赶紧的,他们都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好兄弟,赶紧的,你们几个要是不能让这几位大兄弟享受到角鹰山最顶级的待遇,那你们今晚的宵夜就是这些肉片。”
孙希平刚说完,就又补充了一句,道:“记得留一个还能正常说话的,我可不想待会儿听人讲话像在听人哭丧。”
说罢,孙希平就命人端了条椅子过来,顺便还命人拿了坛扬州城地道的烧酒,以及几碟下酒菜,当然也不能少了张桌子。然后接下来的半柱香里,孙希平喝着小酒,吃着凉菜,坐在椅子上,欣赏着角鹰山最出名的“人荷”。
所谓的“人荷”,其实就是利用快刀将人体的皮肉削成薄薄的一片,由上至下,一直割到骨头上为止,但是不能把这一片薄薄的皮肉全给割下来,得让它还能粘连在骨头上。
当然,也有一部分的皮肉是要被割掉的,因为只有这样,看上去才会有层次感。以此类推,等到把人体上的所有皮肉都削成这副模样时,遥遥一看,倒像是一株人形的兰花。
至于为什么不叫“人兰”,而叫“人荷”,好像是因为发明这种酷刑的人,觉着“人荷”比较好听些。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那些个被做成“人荷”的死士,绝大部分都失血过多死了,只有极少部分还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目光空洞,离死期也不远了。
唯独一个刻意被留下来,没有做成人荷的死士,双膝跪在泥地里,整个人伏在地上,双手抱头,眼泪鼻涕都已经布满了整张惊慌失措的脸。他的嘴里也是在絮絮叨叨地念着:“我不要当‘人荷’,我不要被做成‘人荷’,我不要……”
角鹰山的“人荷”,早已在江湖上盛行开来,只不过,很少有人会用这么惨无人道的行刑方式。但也不包括少数人,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肯说了吗?”
坐在太师椅上的孙希平,喝了口刚泡好不久的铁观音,然后微笑着道:“那起来说说吧……”
那个手脚被利箭刺穿的死士,也不知道哪来的本事,居然跪在地上的同时还用膝盖向孙希平挪动了一会儿,然后哭丧着脸说道:“我说,我说,我全都说。”
孙希平放下茶杯,笑意玩味儿。
一旁的角鹰山直系死士,在见到他们的主子如此模样,也都暗自摇头。这世上没有谁是能够在亲眼见识过“人荷”之后,还敢嘴硬的。
到最后,那个外来死士一五一十的将他们的主子给拱了出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个死士到最后还是死了,是蛮牛卫的“头牛”杀的,只用了一刀便将死士的头颅给割了下来。对此,孙希平也没有说什么,这种到最后还是将自己的主子给出卖了的死士,死就死了,还是死不足惜的那种。
“既然问出了结果,那就都杀了吧,就他们这样的,活着遭罪,还不如死了。”
孙希平从太师椅上站起,然后纵观全场,不论是他这边惨死在地上的外来死士,还是自己儿子那边,死相难看的龙虎山师叔祖以及古真寺的和尚,两人死得很不幸。
不过孙希平却不会为他们感到悲伤,就像他一开始就跟赵西烟说得一样,能活下来的只会是一个。而那一个,也只能是他孙希平的儿子,孙骆涯!
他原来的打算,是等“换骨缮胎”之后,就让赵西烟和智禅和尚两人留在角鹰山,教习孙骆涯佛道两门的武功。一个是道教祖庭龙虎山的师叔祖,一个是修佛修出了一具罗汉金身的得道高僧,两人的本事肯定不会小。只可惜,都死了。
说到底,他还是有点小觑了龙虎山的上清道法,原以为进行一次这种宛若逆天改命般的术法,所消耗的东西会很多,本来孙希平的猜想是,需要以命换命,而且会是两条人命。
所以,他当时才会很肯定的说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而当时赵西烟的想法是他们帮助孙骆涯换骨缮胎,能不能不被孙希平杀死,所以他才会有此一问。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赵西烟在死前,将全身的所有灵力都注入了包裹着孙骆涯的那团灵力薄膜中,才使得他能彻底完成与本命血骨的融合。
“教主,这几具尸体……”
孙希平回头看了眼,见那几个蛮牛卫面露难堪,还没打算动手处理尸体,于是说道:“你们要是真想吃人肉,我不拦着,这里的尸体和青竹林内的尸体,你们都可以扛回去煮了吃了。”
蛮牛卫一个个头摇似拨浪鼓。
孙希平见了,气笑道:“既然不吃,你们他娘的还看我干啥?又没真让你们吃人肉,都丢到后山喂狼去,一个个猪脑子,啊呸,牛脑子。”
“那个……教主。”
“又什么事?”听有人在后面叫自己,孙希平一转身,见到角鹰卫的人正站在赵西烟和智禅和尚的身边。
“教主,这两具……”
孙希平想了想,道:“搬到后山葬了吧,以涯儿的脾性,醒来之后一定会去祭拜的。”
然后蛮牛卫和角鹰卫就去帮魔教弟子的忙,去清理青竹林内的尸体了。至于剩余的几支直系死士,则又回到了黑暗中,不见了踪影。
孙希平守在他儿子的身边,如先前下雨的时候一样。其实有一件事他还是很不明白,之前赵西烟托他搬来了浴桶和药材,就连热水也都准备好了,在雨天里淋了那么久早就凉了,可后来又有人提着热水来接换了,就一直在浴桶旁边站着。
赵西烟死得时候也没和他说,什么时候才能倒热水,放药材。可一想到这个是药浴,那应该和所有药浴的浸泡过程一样,不会相差太多。
于是,孙希平就让人把箱子里的珍贵药材各自挑选了一样,捣碎,放进了浴桶里,然后倒上热水,充分挥发药力,接着,他又命皆是女子的死士霆兔,帮他们的少主解衣,然后整个人就都放进药浴里浸泡。
半柱香后,孙骆涯的肌肤全部通红,然后就发生了一幕很奇异的事。
一条条经脉,在淡金色的血液流动下,闪烁着金光,再然后体内的经脉就像是变成透明的一样,只能瞧见金色的血液在体内流淌。
金色血液流通所有经脉,经过四肢百骸,最后汇入五脏六腑,隐隐之间,那副佛家金骨也散发出了金光。
再然后,孙骆涯的肚腹处,好像是变透明了一样,竟能见到那些金血在汇入其中时,原本破损的丹田开始自行修复,就连那破烂不堪的先天武胎也有了一丝蠕动的迹象。
如果仔细去看,就可发现,在那股金色血液之中,还有薄弱的青色灵力掺杂其中,可能也正是这股灵力,在帮着罗汉金血修缮孙骆涯体内损坏的丹田和武胎。
一刻钟后,这桶子药浴已经完全被那些淤积在肉体内的后天之血充满。
直到此刻,孙希平才明白,原来这桶子药浴就是帮助他儿子将体内所有的淤血排出体外用的。至于别的什么功效,可能也只是诱导他儿子体内的罗汉金血加快修缮肉体内部的进度而已。
现在回想起来,难怪之前赵西烟在见到这茫茫多的药材时,偷偷瞧了他一眼,就像看傻子一样……
只不过最让他感慨的,还是那股隐藏在罗汉金血里的灵力。毋庸置疑,这股灵力是赵西烟死前留下的,直到孙骆涯的丹田被修复完善,这股灵力才彻底消失。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先天武胎没有被修缮完成,不过这并不影响孙骆涯练武。只要丹田能存住真气,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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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角鹰山的后山。
有两道修长的身影,联袂来到两座坟头前。
一人青丝束发成髻,身穿一件墨底金边的四趾衮蟒袍。
一人身穿浅萝长裙,满头青丝披散在身后,容颜极美,气质却像是天上仙子。
“单掌门其实没必要陪我来这后山走一遭的。”开口之人,正是那位身穿四趾衮蟒袍的魔教少主,唐王孙。
一旁的单仙童摇了摇头,然后微微一笑,道:“孙公子说笑了,仙童来此并非纯属陪伴公子,而是仙童本就很是敬仰龙虎山的仙师,更何况,葬在此地的是龙虎山的师叔祖,那仙童自然是更加要来此地,敬一杯酒水给仙师了。”
孙骆涯转头看了眼身边的女子,衣裳还是初见时的衣裳,可却无比的干净整洁,仔细打量一下她的五官容貌,的确算得上是出尘,当得上“仙子”一称。如果能把自身的隐疾根除干净,重新拾剑,便又是那位令江湖武夫人人眼红流口水的美女剑仙了。
“公子,是仙童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单仙童俏脸微红,低头看着手中篮子里的酒菜。
孙骆涯微微一笑,致歉道:“抱歉,我刚在想事情,多有冒犯,还望单掌门不要见怪。”话虽如此,可他怎么感觉这句话听起来那么熟悉呢?
单仙童低着头,轻轻的“嗯”了一声,然后小声呢喃道:“几天未见,孙公子对仙童也是生疏了几分,以前可不会称呼仙童为单掌门。”
“哇,单姑娘你脸怎么了,怎么会这么红!”孙骆涯突然吃惊道。
单仙童以为自己的心事被发现了,一下子就心慌意乱起来。可没想到身边的俊美男子,居然“哈哈”调笑道:“我骗你的啦!没想到你反应这么大……”
单仙童一听如此,本来也只是微微泛红的脸颊,到此刻已是真的红艳了起来。堂堂天清峰的掌门,居然也有害羞的时候。这要是让那些仰慕她的江湖武夫知道了,还不一个个被她的娇羞样给折磨的腹中生火,兴奋难抑。
也不知道为什么,单仙童忽然感觉自己没脸见人了,抡起手里的菜篮子就往魔教少主的脸上招呼过去,可没想到竟被那厮给躲了过去。然后,两人就那样打打闹闹的来到了赵西烟和智禅和尚的坟前。
不久后,两道身影,分别跪倒在坟前。
单仙童双膝跪在坟前,低着头,俏脸彤红,双手互相绞着衣裙一角,像个犯了错的小孩。
至于咱们那位魔教少主,他可不太好受,鼻青脸肿的,头发上还夹杂着菜叶子和肉片,原本的酒菜篮子就放在他们的身前。
只不过里面的盘子已经碎了,菜肴也倾洒在来的路上了,唯独里面的一小坛女儿红尚且完整,说来话长,这坛子酒还是孙骆涯冒死从崖边接回来的,不然他们这趟可是要空手来上香了。
“唉~”
孙骆涯叹了口气,从篮子里取出那一小坛女儿红,在赵西烟道长和智禅和尚的坟前倾洒了一段,尔后就把那坛子酒放在了两座坟头的正中间,致歉道:
“两位前辈,真的对不住,是晚辈贪玩,摔了一坛子好酒,这次还请你俩凑合着喝点儿,等晚辈下次再来的时候,一定把今日欠下的这坛子酒双倍奉上!”
说着,他便在两座坟前磕下了头。
两人的作为,对他孙骆涯而言,有如再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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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山,天师府。
正殿内,有两位头发花白的古稀老人,站在殿内,面朝大门,看向殿前那位头戴斗笠,一身黑衣装束的女子死士,表情复杂。
有一位年纪颇轻,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的年轻道士,似坐非坐,似躺非躺的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一手托腮,一手持书,那本名为《春满楼》的书籍,是他托人从山下的市集书店中买来的。
“我家主人说了,这颗紫金莲花的种子,是当年魔教的某位分坛主从海外带回来的,说是种子开花之后,可改善一地气运兴衰。”那位双手捧着一只珠光宝气盒子的女子死士,足踏铁靴,目视前方,即便身为魔教弟子,可面对着以“除魔卫道”为己任的龙虎山天师,气势上也不曾流露出丝毫的惧意。
殿内的老人,全是龙虎山的掌门、长老级别,可他们在当下,都没有那个说话的份。
偌大的大殿内,只听“唦唦”的翻书声,不断响起,然后就见那位瞧都没瞧殿前那位女子死士一眼的年轻道士,悠悠然说道:“这便是魔教教主孙希平直系死士的气魄吗?”
所有人不敢接话。
大殿一片安静。
然后,就听他自顾自地点头说道:“嗯,不错,是有那么点意思。”
那几位古稀老人偷偷看向太师椅上那位年轻道士,一个个都腹诽不已,真不知道他们这位返老还童的师叔祖是被那本言情小说里的桥段打动到了,所以才会有此一说。
还是说,他是因为真的知道魔教教主孙希平的厉害之处,才会说“嗯,不错,是有那么点意思”这句话的,其中情况复杂,他们始终猜不透这位“年轻”的师叔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就在众人猜疑自家的师叔祖到底会不会拒绝这份大礼的时候,就见他们那位有着天师府开山祖师爷正统血脉的张姓师叔祖,抬了抬屁股,然后放了个屁,最终在一脸陶醉的面色下,对殿内的人说道:
“东西我就收下了,回去告诉孙希平,我师弟赵西烟的死与他儿子无关。”
腰间铁牌上篆刻有“霆兔”二字的女子死士,向殿内年轻道士的背影抱一抱拳,然后转身消失在了这栋匾额名为“正气长存”的大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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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州城,古真寺。
有位稚童小和尚,目瞪口呆地看着自打他记事起就一直生活的寺院。
好几年没有香油钱的古真寺,居然在翻新!
今天早上,他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给吵醒了,然后当他把古真寺那扇掉漆大门的门栓给抽掉时,就见到密密麻麻的人影拥堵在古真寺的大门前。
有人担砖挑瓦,有人肩担彩漆,有人搭伙肩抗长木……有干木工的,有做泥水的,也有上漆镀金的……目之所及,皆是一些修缮房屋的工人。
就在这位名叫“一禅”的小沙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那些工人就不等小和尚让路,一股脑儿地冲进了古真寺,吓得小一禅赶紧退到一边,低头直喊“阿弥陀佛”。
再然后,这些来历不明的工人就开始修缮起了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寺名刹。
当小一禅看着茫茫多的工人替他修缮着古寺,一种异样的感觉洋溢在他的心田。
小和尚孤身站在角落一隅,望着寺院的破败砖瓦焕然一新;望着掉漆严重的古寺大门,也都被涂扫上了新鲜亮眼的新漆;望着那一座座巨大的菩萨观音像、罗汉金身像,都被工人们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膜。
除此之外,古真寺内更是被添上了不少黄香烛油,还有大量的香油钱。
将这一幕幕看在眼里的小和尚,真不知道自己是该惊喜呢,还是应该悲伤呢。
他不知道自己那位好吃懒做,平日里还要去偷看良家小娘洗澡的监寺师叔去了什么地方,他也不知道自己那位监寺师叔什么时候才能够回来。
虽然师叔临走前,把古真寺交给了他,也把“监寺”的职位交给了他,可是小一禅还是有些不适应。平时还好,没什么人,而且他也早就习惯了。
可今天比起往常不太一样,人太多了,这让小一禅有些眼冒金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突然,小和尚就想着,他的那位监寺师叔要是这时候在寺里的话那该多好。
一念至此,小沙弥低着头,念了声:“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其实,小一禅他还不知道,自己的那位监寺师叔已经入土为安,恐怕这时候已经喝过了黄泉酒,转世投胎去了。
经文梵梵,稚声喃喃。
俗世还是这个俗世,江湖还是那个江湖,只是有些人已经不在了,而有些人却活得更好了。
(真挚感谢大家的支持,还有很感谢你们投的推荐票。至于段落太长问题,我尽量一句一段。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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