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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缘分是奇妙的


  ——生在碧海蓝天的我,最爱赤脚走在细腻的沙滩上,闻着家乡的味道,与另一头的他分享着生活的点点滴滴。

  感叹缘分是奇妙的,网络的流通,使我和远在北方的那个他有了微妙的缘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我们乐于彼此分享,分享彼此的家乡。我的家乡一直是夏天,而他的家乡几乎只有冬天,当第一次看到皑皑大雪,看到五彩缤纷的冰雕时,我便为之向往,想去看那雪国,去冰河上溜冰,去那洁白的雪地里留下清晰的一串脚印,感受它的柔软,感受那雪白折射的空灵宽广的雪国。可有一点让我感到奇怪,那些乐趣十足的照片里却从未出现那个少年的身影,只是在见到我发过去照片里配合着阳光笑得灿烂的我时,他会开心的笑着跟我说:“你好像凡间的天使。”

  虽然我很想看见他的样子,可是他总是有各种理由拒绝与我视频通话,因为这些,我对于他有了更深的好奇,他身上所带有的隐约的神秘感深深吸引着我,以至于萌发出了懵懂的类似于初恋的东西,我们相互珍惜,相互欣赏,却从未说过喜欢。

  于是,我开始了对北方生活的向往,当然这样的方法只有考上大学,要不然对我保护过度的父母是绝不允许我在这个向往的年纪独自一人去北方的。

  而我发过去的照片里也会多次出现一个人,也是我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就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我给他一个外号叫起子,而他则叫我黄帽,对于这种互相揭短的行为,我们从来乐此不疲。他叫起子归功于他小时候的身材,那时候的他挺着一个大肚子,腿也特别粗,头却没有配合着变胖,看起来就像一个倒着的起子,而我则是小学时候一直喜欢戴着一顶黄色的鸭嘴帽而得名黄帽。

  我和他在一个地方长大,几乎所有重要的人生历程我们都相伴而过,我想,这也是一种缘分,只是当时的我把这看作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我们是邻居,理所当然的我们一起长大,理所当然的我们互相陪伴,不离不弃,原以为这种生活只是在大学之前,却没想到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死活不肯告诉我考上哪一所学校的他,在我进入机场准备新的旅程,说不会来送我怕伤心的他,会突然出现在我身边,说和我考了一个城市的大学。

  听到这个消息的我激动之中又有了一丝了然,我的学习一向不如他,加上高考失利,只能去一个二本专业的学校,而他的成绩却可以考到清华北大,虽然在一个班,但是他却是老师校领导重点关照的对象,而我则属于不闻不问的那一类,我恍然,原来一向待我不错的起子爸妈,为什么看到我的时候有些说不上来的怪罪,我那时候还如从前一般嬉皮笑脸的想要从他们口中套出起子的成绩及大学,居然连我爸妈都一直守口如瓶,不过在这一刻,我还是激动得抱住了他,至少接下来的四年我不会孤单。

  我这时候才仔细打量起起子来,不知何时,记忆中那个喜欢跟我在一起的胖男孩,现在居然长成高大帅气的少年,一时间还发了愣,直到他递给我一瓶我最爱的饮料,我偷偷看了一旁聊得甚欢双方爸妈,有些尴尬的打开水一股脑喝了一大口,被呛得咳了几声,起子立马笑得阳光灿烂,他如明月般的笑容吸引了不少女性的关注,我囧得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哼了一声坐在行李箱上玩起了手机。

  他凑过来,看了看笑道:“又是你命中注定的王子啊!怎么,这下子失望了吧,你去不了他的家乡了。”

  我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又想起了自己那尴尬的高考成绩,不上不下,最终在我的恳求下,爸妈才同意我报了比较接近北方的一所学校,好在离他更近一步,可让我一直忧愁的,便是高考前一个月直到现在也没有联系的那个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此刻看到我眼里的失落,起子打趣得很是得心应手:“又在想你的小情郎啦,也许人家懒得搭理你了,你就别往上扑了,以免后面哭得很难看,还要我来给你擦眼泪。”

  “你……”我很随意的就要去打他,结果他一边跑着一边笑着:“来追我呀!”

  我气得不行,终是没有去追他,自顾的拿起手机来玩,不知何时,他悄悄过来,在我耳边轻声道:“没关系,我会陪你去他在的城市,陪你一起去见你心中的王子。”

  我激动回头,看着一脸诚恳的他,激动得洒了泪花,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滑过我的眼角,替我将那一丝湿润抹去,我笑着趴到了他的身上,像个孩子般依赖着,不知何时,我竟习惯依赖于他。

  由于心中的念想,一路上我都有些兴奋,机场到学校的那一段路,我靠在他的肩膀睡了一路,醒来时才发现他肩上的湿润,急忙拿着纸巾帮他擦了擦。

  原以为他只是陪着我一起去学校,帮我将行李放入宿舍,可当我看到他也拿着报到证开始各项入学工作时,我完全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完成了报道工作。

  午饭也是我们与各自父母分别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询问着为何起子也在这里,没想到阿姨有些嗤怪的笑了笑:“哎,不知道这是缘分还是什么,我这孩子怕是被你吃定了。”

  我那时候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起子只是不想要与我分开,因此要跨越千里和我开始又一段旅程,因此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将他碗里的卤蛋霸道的用筷子一串,喜滋滋吃了起来,谁叫他要瞒我这么久,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双方父母心满意足的模样,完全就像是看女婿儿媳的模样。

  而当时我心里懵懵懂懂的爱情,大概就是我一直牵挂的那雪国之人,不曾见过的梦中王子。

  拿了军训服,就开始了大学最为艰难的开堂课‘军训’,那时候上天像是给我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本以为北方的9月底已不再炎热,没想到一个军训下来,我们都黑了几度,我甚至看着脖子上脱落的皮而苦恼。

  原因无他,对于一个在海边长大的孩子,皮肤的抗晒能力应该不弱的我,居然蜕皮了,一块黑一块白,有时候还辣疼辣疼的,让我不得不穿着高领的衣服,为了遮挡那可恶的晒块,保持我那得来不易的女神称号。

  女神称号其实并不是很难,首先,作为一个工科专业,我们班就7个女生,从1排到7,很快就数完了,而整个专业也就25个女生,男女比例7:3,这个学校由来已久的保持着的男女比例,我们专业自然也不例外。

  宿舍老大是一本正经的学奴,本地人,从小就活在竞争中,一直秉承着学习为王道的精神,戴着眼镜,天天都泡在自习室图书馆,学习却平平,也会熬夜追小说,看到开心的部分,还会发出呲呲的傻笑;老二是个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外地人,是大家的乐宝,没事总爱开开玩笑,人却特别好,热情得不行,是汉子中的汉子,跟男生可以争得面红耳赤毫不退让,十足的一个小辣椒,但却面容姣好身材魔鬼,也总是吸引了不少的眼光;老三则是个真正的学霸,外地人,玩玩乐乐,喜欢追剧,几乎所有被热捧的电视剧她都不会放过,遇到喜欢的,就算是一百多集的电视剧,也能看个六遍,奇怪的是从不上自习她,成绩却好得一塌糊涂,由此同寝的对她的大脑都有谜一般的好奇;老四也是外地人,多才多艺,爱好广泛,穿着文艺,是大家公认的才女,素描画得惟妙惟肖,性格温婉如水,比较较真,比较喜欢个人世界;老六是工薪家庭出身的独身女,本地人,从小就被灌输着积极向上的理念,因此也是很努力的一个人,但是却难以避免的有些小脾气,成绩也是好得不行;老七外地人,大家都叫她七七,活泼可爱,喜好卖萌,斩获了不少直男的心;而老五,便是我了,我们的四人间,所以我们被分成了两个宿舍,老大、老二、老四、老六一个宿舍,而我则是和老三,七七还有另外一个专业的女生一个宿舍。

  我之所以能够得到女神的称号,这得归功于起子,每次军训结束都会给我递上一瓶我最喜欢的饮料,然后带着我一起去校食堂,在人山人海中给我端来热饭,而且他高大帅气幽默风趣,关键是还平易近人,当然,这是我那花痴室友老二跟七七给他的评价,虽然我自认为有些高估,但是心里还是喜滋滋的,每次看到他和我们宿舍两个聊得开心,我总有一种养大的儿子终于要娶妻的满足感,虽然,我一直是被他照顾的那一个。

  军训一结束,起子马上就在我们院出名了,他一个土木专业的男生,却喜欢跑到市政学院,他穿搭不俗,温文尔雅,因此在我们院赢得了一大票的女粉丝,而我却有脸有面的享受着他给予的所谓友谊的福利,每每看到有女生向我投来的羡慕眼光,我心里都美滋滋的。

  而为了接近我老乡,整层楼里不少的迷妹都主动跟我套了近乎,于是我很快便积累起了不小的名气。

  那天宿舍里的七七在我回来后不久回来,一回来便有些沉闷:“你们走在一起,和谐得就像一幅佳画,我都不敢打扰,静静跟在你们身后回来,真真是羡煞旁人,我跟在后面听到不少咬碎牙齿的声音呢,五姐,你这立敌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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