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适应江湖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夜间,一轮明月高高挂起,皎洁的月光散落。
沈若凡和萧如风两个人坐在草地上饮酒而乐,沈若凡看着一边石壁上的流淌的清水不禁由衷感叹道。
“诗句?若凡你一身的书生气息的,怎么会入了盗榜?你考个科举都好啊。”萧如风笑道,他的文化程度虽然不能说是太高,但也绝对不低,因为当一个出色的飞贼,必须要有高的文化素养,否则偷什么都不知道。
“读书人太娇气,我还是习惯自由自在的江湖生活,而且八股取士,还限制思想,文化还是飞扬的好。”沈若凡自然没有说自己是个玩家的事实,而是顺便吐槽了一下明朝的科举。
“飞扬文字?这些我不就晓得了,不过就为这自由二字,我们就该喝一杯。”萧如风笑道。
“萧大哥,你想喝酒又何必找理由呢?”沈若凡笑道,拿起酒瓶也饮了口。
“若是喝酒没理由,这酒的意义可就少了大半。就好比庆功酒喜酒,就是因为庆功和喜,这酒的价值都要比寻常的酒高。”喝了大口之后,萧如风笑道。
“那等萧大哥成亲的时候,就算是喝死在那里,我也一定将你的喜酒喝光。”沈若凡道。
“等我成亲,倒不如先让你成亲,你大哥我孤身一人,独来独往无拘无束的,有了家人才是束缚。而且一日江湖人,终生江湖人,特别是我们这样活在阴暗下的,娶了亲也是害了别人。”萧如风道。
“萧大哥,这话说我,我信,可是说你,我不信欸。你的武功,天下闻名,你要是娶了个妻子就退隐江湖,谁能找你麻烦啊?”沈若凡不信道,萧如风的武功他见过。
“你这说的倒也对,虽双拳难敌四手,但我这身本事还是可以拿出去看看的,但是前提是我要退隐江湖啊。这世间的事情不少,我还再继续闯荡,怎么可能找个束缚?而你现在敌人少,倒是可以试试。”萧如风道。
“一切随缘。”沈若凡不在意道,作为一个还租着房欠着债又没交过女朋友的人来说,成亲结婚?不存在的。
“不错,随缘。”萧如风笑道。
酒能醉人,也容易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萧如风和沈若凡两人这么喝了一阵子后,关系越发密切,谈的也越来越多,都是江湖人,又都是盗榜的人,说着说着自然也就说到了江湖事。
当然多半是萧如风在说,沈若凡在听,毕竟他的江湖实在简单,而萧如风的江湖生涯就波澜壮阔多了。
萧如风也知道沈若凡是个江湖小白,眼下又招惹了六扇门,是以说起来毫无隐瞒,尤其将江南一带的重大势力和六扇门的情形告诉沈若凡。
沈若凡听得入迷,对江湖的理解向往更加深刻,这就是真正的江湖吗?
正邪两道,江南双璧,四大豪门,六合帮派。
沈若凡双眼越发放光,这么多的高手,不一一会过,生活也太无趣了。
再谈便谈到了武功,都是江湖中人,怎么可能会说不到武功,当然也还是萧如风在谈着,而沈若凡听着。
因为萧如风随随便便说的些话,对现在沈若凡来说也是无价之宝,毕竟双方等级差距太大。
“没想到你武功不高,功夫倒是精妙,兵器上,一手快刀就是六扇门的那些精锐捕快也只能先抵挡,空手,天星指专攻奇险,若是练到深处,更能隔空射出指劲来,最后轻功虽然还比不得我,却也已经是顶尖的,现在唯一还差的就是内力。这却是急不来,只能让你一步一步地练起来。若是你潜心苦练,不消十年,黑榜前三十必有你之名。”萧如风感叹道,他是真没想到沈若凡的武功配备竟然这般强大。
行走江湖,武功无非就是自身和兵刃,前者以拳掌腿最著名,后者以刀剑最擅长,最后便是逃命的功夫,沈若凡竟一样不差,若是再算上七星宝刀,更是连神兵利刃都有了,只需要时间将内力练起。
被萧如风这么一说,沈若凡也才发觉,原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缺,虽然武功不多,但是都算得上是精品,何况武功太多也分心,现在自己一两门武功已经绰绰有余,现在就差内力。
只是内力对游戏人物来说是很难练,对沈若凡来说,好似只要杀人就可以。
沈若凡也因此想起自己似乎还缺一门专门的内功心法,七十二路快刀等功夫都算是外功,自己算是由外入内所养出内力,修炼七十二路快刀,借由刀招来让体内气血澎湃最后化为真气运行。
速度自然是慢,估计也就是比那些用最差基础内功秘籍修炼出内力的人好一些。
要不凑积分换门玄级甚至地级的内功功法。
看惯了武侠小说的沈若凡深深知道,一门好的内功心法有多么变态,某位姓张的小朋友练了五年九阳神功,内力当世第一,某位姓石的小朋友练了几天的功,然后内力天下无敌。
只是一想到那些恐怖的积分兑换,沈若凡就一阵头皮发麻,积分啊积分。
怎么才能混积分呢?
沈若凡目光看到萧如风,忽然目光一亮,这边好像有一根很粗很粗的大腿可以抱,露出一个自认为温和的笑容:“萧大哥,你最近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任务要做的,我可以跑腿的。”
萧如风被沈若凡这突然的举动弄得一愣,颇为好笑地看着沈若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想法,通常来说,我要闯的都是几大豪门,你的实力要是跟了我混的话,就真的被成为几大豪门的眼中钉。”
“萧大哥,这点你放心,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而且我的安危你可以不用担心,因为我是不死的。”沈若凡道。
“不死?”萧如风奇怪地看着沈若凡,心道自己莫不是领了个疯子回来。
“大哥你放心,我没疯,至于我说的话,很快你就会明白,这江湖平静不了多久的,大概就是一两个月的工夫,江湖里面就会冒出许多不会死的人。我们死了之后,尸体还在,但是过段时间就会又冒出来的。”萧如风那眼神,沈若凡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当下只能解释道,话说对一个游戏npc解释自己是玩家,还真是生平第一次。
以往玩游戏,这些npc都是知道玩家是玩家的,自己和玩家一样,不过过去的游戏人物也从未像武尊这般真实,让沈若凡觉得就是真实存在,有血有肉的人。
另外,沈若凡在说的时候还担心自己说的话会不会直接被系统给屏蔽,变成一堆莫名其妙地字符,可是却发现竟然完全正常,心中也是小小奇怪。
萧如风听的好奇,但是看见沈若凡神态又感觉他不是作假,心中更觉惊奇,心想这番交的朋友的确有意思,遂开口道:“既然如此,那等两个月后,你我再约在此地,到时候我带你去秦家庄玩玩。”
“秦家庄?萧大哥,你不会是在打那颗沧海月明珠的主意吧?”沈若凡道,两个月后,他所能联想到的就是秦家庄即将陪嫁的沧海月明珠。
“不错。”萧如风应下道。
“偷沧海月明珠,我倒没什么意见,只是萧大哥,人家怎么说也是喜事嫁妆,我们牵涉红白喜事,不恰当吧。”沈若凡道。
“底线原则?不错。”萧如风闻言一挑眉,却感觉沈若凡越来越和他的胃口,“我们这一行之中分大盗小盗,小盗可说是小贼,百无禁忌,有什么偷什么,甚至连孤寡老弱和他人的救命钱都敢昧去,被我们所不齿,绝不会与之结交。而像我们这样的大盗也分为三种,第一个就是盗仙盗圣两个,他们两个人对财物本身已经不存在什么追求,只是在意这个偷本身,提升自我技巧,非常人不能偷的不偷,非固若金汤的地方不闯,所以两人连皇宫大内都敢当作自家后花园。只是偷了东西之后,他们通常都会还回去,根本不在意钱财本身,只喜欢这种刺激。第二个就是金燕子一帮盗榜前十的正常水准。他们偷东西也不在意钱财本身,而是偷盗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像金燕子总喜欢偷夜明珠,徐迁总喜欢盗墓一样,他们是喜欢东西,所以留着给自己用,兴趣实际两不误,但绝不会对普通平民动手,通常都是接济平民,像上次饥荒,徐迁那只地老鼠散出数万家财,才扛到朝廷的赈灾银到来,千面还直接偷了几个贪官的小金库。不过这些事情,那些个大官们是不知道的。”
“还有第三个,也就是我这样的水准,我偷盗没有什么太强烈的喜好,什么有钱我偷什么。只不过老弱不偷,孤寡不偷,贤德不偷,其余就随意。我也实在不理解这些丰衣足食的人,在家里摆那么多件珍宝瓷器到底有什么用?多一件不多,少一件不少,若是换成钱,不知道要给多少穷人吃得上饭啊。”
“穷人吃得上饭?萧大哥,这才是你偷的原因吗?”沈若凡有些恍然道,他原先还奇怪,以盗王这天下第三的偷盗本事,怎么会穷的只能住木房子,吃独沽一味,现在忽然有些恍然。
“算吧。我天生无父无母,与野兽为友,也与野狗抢过食,和乞丐打过架更是家常便饭,看过这世间的白眼冷暖,所以更知道这样的苦,这些东西,我自己经历经历也就罢,其余人能少经历的就少经历的。”
“所以看见人苦,总也忍不住就帮点忙,不过我没什么钱,就只好拿别人的,替他们行善积德。”
萧如风不在意地又喝了口酒,仿佛那些经历不是他经历的一般。
沈若凡闻言顿时肃然起敬,苦难,每个人都会经历,只是多少和大小的区别,而在经历这些磨难之后,多数人选择默默承受,越发冷漠,少数人选择残暴,将自己所受到的苦楚加以百倍地施加在别人身上,仿佛这样能让他们过去的伤痛减轻,往着这个社会之中不断添加负面,还美其名曰,教他们成熟
只有极其少数的人选择帮助,让自己所经历的痛楚不再让别人经历,也就是相较于同情心更好些的同理心。
沈若凡不赞成那些说同情心只是高高在上的施舍的说法,同情心不可否认是种帮助。何况现在当事情发生的时刻,能做到同情已经不易,当事情出来的时刻,总会见着辛辣歹毒的嘲讽,而设身处地,与他人同情同感同理心更是少见。
沈若凡自己未必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他更敬佩,就像他不想当英雄,却也敬重英雄。
“沧海月明珠。如果大哥你有空的话就带上我吧。”沈若凡道,不错,劫富济贫,那些东西摆着也就是摆着,对他们来说有什么用,而对其他人来说却是救命的东西,更何况沈若凡还跟秦家庄有不小仇怨。
虽然这样对秦家庄不公平,对联姻的藏剑山庄也不公平。
但这江湖有绝对的公平吗?
说道义,站在最高角度上来说,劫富济贫才是最正确的手段,现在的天下几番动荡,贫富差距悬殊,富人钱多没用,穷人没钱饿死。而这样手段虽然见不得光,但却是最快最有力缩小贫富差距的行为。
虽然有道德绑架的嫌疑,但江湖上,各种险恶的手段层出不穷,这拳头就是道理,道德绑架反倒还是修饰的。
当然这可以自己美名先富带动后富。
沈若凡进行自我催眠,日后还要在这个游戏里面生活许久,必须要适应江湖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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