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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4章 这一本神秘的日记


  在这个洞穴里竟然横躺着一具人类的尸体。

  更加诡异的是,这具尸体竟然没有怎么腐烂。

  身上穿着衣服,式样已经非常过时了。

  两只裤腿是卷起来的,这应该是在农村田地间行走时的习惯。

  脚上穿着的是一双黄胶鞋。

  这也是当时农村最喜欢穿的鞋。

  五官甚至清晰可辨,这人生前也就长着一张大众脸,扔到人群里绝对不会被人发现。

  这人是谁?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雷欢喜实在想不明白。

  偶然发现了这个山洞的探险者?

  不。

  这个人的穿着绝对不是探险者。

  而且他也并没有携带任何探险者应有的装备。

  当年西郭村的村民?

  也不像。

  西郭村这几十年来从从来没有过失踪人口啊?

  雷欢喜的好奇心完全被调起来了。

  他很快走到尸体边。

  刚刚靠近,就发现脚下的泥土非常松软。

  一踏进去,一只脚立刻陷了下去。

  而且还不是淤泥的那种感觉。

  流土?

  雷欢喜的脑海里猛地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他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在某些地方有着流土的存在,就和流沙一样。

  它是活动的。

  难道说自己脚下的就是流土?

  雷欢喜小心翼翼的朝着走了几步,几次都陷入到了土壤中。

  走到了尸体的身边,脚下的土质终于变得坚硬了。

  雷欢喜蹲了下来。

  想了想,还是在尸体上开始寻找什么。

  裤子口袋里有一些零钱,一串钥匙,还有一把弹簧刀。

  这家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善类,居然还带着一把弹簧刀?

  摸到衣服口袋的时候,除了一包早就不能吃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的零食就再也没有什么了。

  雷欢喜正想起身,忽然盯着尸体的胸口部位看了一会。

  他用弹簧刀割开了尸体的衣服。

  在衣服里还有一个暗袋。

  在暗袋里,有一支笔和一本不大的笔记本。

  打开笔记本,发现居然是一本日记。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还有很多错别字,一看就知道日记主人的文化程度并不高。

  居然喜欢记日记?

  也许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在日记里吧。

  前面的都是记录的平时的生活。

  而且能够看得出来日记主人心胸非常狭隘。

  他对每一个人任何一件得罪自己的小事都清清楚楚的记在了日记本里!

  比如有一天他是这么记录的:

  “X月X日。狗X的杨德福,开个小破杂货店,老子问他射(赊)斤酒都不肯……

  X月X日。哈哈,老子今天出气了,今天杨德福起(骑)自行车撞了老子一下,老子说自己的腰被撞坏了,要吃住在他家,杨德福吓坏了,赔了老子30块钱,外加3斤酒。让你以后不再射(赊)酒给老子……”

  这是个什么人啊?

  雷欢喜连连摇头。

  从他的日记记载来看,这根本就是一个村子里的泼皮无赖嘛。

  可他怎么会在这里?

  日记里大多都是记载的这些东西。

  雷欢喜本来已经没有兴趣再看下去了,可是到了后来,当随意翻到一篇日记的时候,雷欢喜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他不但继续看了下去,而且一篇一篇的看得非常仔细:

  “X月X日。老子终于知道那个臭婆娘躲在哪里了。他马的,老子坐了大狱,这个臭婆娘居然跑了。等着,老子这就去云东,看老子抓到了你怎么处置你。”

  “X月X日。臭婆娘看到老子出现吓坏了,想跑过老子的手长(掌)?你做梦。老子把她拖到了老子租的房子里狠狠的X了她。太爽了,在大牢里那么长时间没有碰过娘们了。她是老子的老婆,水管的着?老子还从她的口袋里拿了50块钱。”

  “X月X日。不行,老子得想法子弄一大笔钱做生意去。云东什么生意都可以做,都能转(赚)钱。可做生意的本钱呢?对了,找那个臭婆娘去。那个臭婆娘在一个有钱人家当保姆,肯定能弄到钱,就这么办了。”

  “X月X日。我在臭婆娘买菜的路上堵住了她,她怕我,乖乖的和我回到了出租房,我又X了她。然后让她帮我洗衣服。我趁这个时候从她口袋里掏出了钥匙,在橡皮泥上正反面都按了。我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反正先准备着准没错。

  等她洗完衣服,我让她给我弄3万块钱,这个臭婆娘居然哭了,说这件没有那么多钱。我不管,反正她得给我弄钱。我不管她去卖X还是把她顾(雇)主家的孩子给偷去卖了。那个臭婆娘肯定被吓坏了。老子不管,老子就是要钱。”

  雷欢喜看到这里已经知道这具尸体是谁了。

  冯大东!

  那个朱国旭家保姆高桂兰的丈夫冯大东。

  欧鑫根曾经告诉过自己的冯大东!

  他怀疑冯大东已经被朱国旭杀死了。

  可是他除了雷欢喜这么多年谁都没有告诉过。

  而且他也一直没有找到过冯大东的尸体。

  冯大东的尸体竟然出现在了这里。

  实在是太难以想象了。

  雷欢喜的好奇心完全被激发出来了。

  日记里还有一些让他意想不到的发现。

  “X月X日。老子全部弄清楚了,那个臭婆娘的顾(雇)主叫朱国旭,很有钱。不过臭婆娘好像真的拿不出3万块钱来。把他孩子偷出来卖了?太麻烦,而且我也不知道卖给谁,干脆我把朱国旭的孩子给偷了,然后讹他一大笔钱?反正他是大老板,也不在乎这么点钱。”

  “X月X日。既然准备这么做了,我得掌握朱国旭的行踪,才好看看什么时候下手。”

  “X月X日。今天是定(盯)朱国旭的第三天了。他上车发动了会,应该是车坏了没有发动起来,他又下车,直接走路了。这太好了,之前我老是跟不上他。我紧紧的跟在他的后面,看他到底要到哪里去。

  他去一家商店买了很多东西。好像都是给孩子用的。大概是买给他儿子的吧。可是他走的并不是回家的路啊?不管了,我决定还是继续跟着他。要想把事情办成,就一定要有奶(耐)心是不是?我看到朱国旭到了一个小区里,一个大肚子的女人朝他走了过来。”

  一个大肚子的女人朝他走了过来?

  雷欢喜绝对不敢相信自己在欧鑫根的这本日记里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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