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越办越大(二)
“第一个地下钱庄是以东广籍嫌犯沈海燕为首的犯罪团伙,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是她们涉嫌洗钱最重要的证据。据该团伙成员交代,自1998年开始,她们就先后在东广的十几个银行以不同名义开立账户。当有客户找她们兑换外币时,只要按约定将人民币汇入她们指定的境内账户,她们再通知在香港的同伙将外币汇入客户在香港银行开设账户中。”
“如果客户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则需要将外币汇入她们指定的境外账户,然后她们会将人民币汇入客户在境内的银行账户。该团伙一共洗过多少钱,现在正在查证,但据我们的办案民警统计,仅刚刚过去的两年多时间内,沈海燕及其同伙就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近28亿元人民币!”
“她们收取多少手续费?”张副厅长只知道涉案金额巨大,不知道会有这么多,听到28亿这个数字,暗暗心惊。
“她们收取万分之五至千分之一的手续费,至于非法获益多少仍在统计。”
陈处长比谁都清楚洗钱的问题有多严重,对28亿这个数字并不吃惊,拿笔记下来,示意韩博接着说。
“为掩盖资金来源,她们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多的时候甚至达到好几百个,长期从事‘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业务。这样的手法从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入境,但实际交易已经完成了。
这种‘对敲型’地下钱庄,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过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据落网的嫌犯交代,她们也是以这种方式帮所谓的客户,将境内的非法所得,如走私、贪污等款项通过她们的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进行逃汇。”
省外的案子回头再说,张副厅长此刻最关心省内的案子,抬头问:“在萍盛集团涉黑案中,她们是怎么帮郝英良洗钱的?”
“嫌疑人沈海燕在接到郝英良的业务之后,利用其本人和亲属的身份证在中行、农行、工行等开立60多个账户,先后将2亿人民币拆分成20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数目,通过‘对敲’的方式分别汇入其香港同伙用他人身份证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户,在尽可能不引起联合财富情报组注意的情况下,再一系列假交易最终汇入顾思成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账户。”
“一下子转出几个亿,她们的外汇从哪儿来的?”
“据落网的嫌犯交代,她们的外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发动亲朋好友甚至拉亲朋好友入股,利用个人年度购汇两万美元的额度,积少成多,从中行等内地银行合理合法换取的;二是利用深正紧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利用人民币比港币坚挺的契机,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夹带人民币频频往返于两地,在香港的财务公司或兑换行换取的。”
韩博看看刘副局长,补充道:“再就是通过亲戚与香港黑帮‘和胜和’的几个成员取得联系,而在香港警方的持续打击下,香港黑帮处境越来越艰难,包括‘和胜和’在内的帮派都在想方设法洗白,两帮人一拍即合,形成了一个跨境的洗钱团伙。”
洗钱案件没少查,之所以很难取得战果,很大程度与证据难掌握有一定关系。
眼前这位正处级副局长能一举捣毁三个地下钱庄,跟香港方面协助是密不可分的,而能在香港“找得着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人真不多。
丁处长下意识看了看刘副局长,很直接地认为韩博能破获是得到了公安部的大力支持,根本想不到香港方面之所以协助,一是因为顾思成本来就涉嫌欺诈入境处,二是洗钱团伙成员是香港警方非常重视的三合会分子。
为打击三合会,专门设立“o记”,可以说在打击黑帮这一问题上,香港警方向来是毫不手软绝不留情的。
除此之外,还有人脉!
“妹夫”是专门对付洗钱的联合财富情报组高级主管,“大舅哥”要办的事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
许多事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尤其这种有“选择性执法”之嫌的案件,韩博整理了下思路,继续汇报:“郝英良找的第二个地下钱庄,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里应外合’的洗钱犯罪团伙,他们在境内银行开立数百个账户,然后通过境外的atm机取出外汇。这同样涉及到换汇额度,于是他们以高回报率为诱饵怂恿亲朋好友一起干。”
张副厅长真不太懂这些,不无好奇地问:“韩博同志,这跟第一种手法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
韩博笑了笑,耐心地解释道:“这种手法利用的是离岸和在岸人民币的兑换价差,以及境内很多银行提供的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服务。长期以来,离岸和在岸人民币价差都在数十个点,比如,日前1离岸人民币可以兑换1297港元,而1在岸人民币只能兑换1288港元,两者价差为8个点;
同时,目前全国共有十几家银行提供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服务,只要在境外带有银联标志的atm机即可取现,但不同银行会规定每天第一笔或是每月前3笔免手续费,境外取款的汇率按所在银行提供的汇率计算。”
“他们帮人洗钱,就算不收手续费都能赚钱?”
“是的,我们抓获的李再昂夫妇就是以本人和他人名义,在东广等地的农村信用社、农行等银行办理800多个银行账户用于买卖外汇,其中502个账户作为取现卡账户用于在香港和澳门的atm机上取港元。
李再昂的妻子负责在境内将资金通过网银汇至这502个账户中,李再昂在香港和澳门的atm上取出港元,在从事洗钱活动的同时把取出的港币卖给从事买卖外汇的财务公司或兑换行。那些财务公司和兑换行再将相应的人民币通过境内银行账户汇入其指定账户,就这么循环取现,在帮人洗钱收取手续费的同时从中牟取利差。”
“这钱赚得也太容易了!”
“确实很容易,不过需要一定资本,并且在‘业内’要建立起一定信誉。”
银行不就是靠信誉吗,地下钱庄其实跟银行差不多,只是不合法。
张副厅长微微点点头,抱着双臂靠在椅子上接着洗耳恭听。
“郝英良找的第三个地下钱庄,主要从事‘公转私’业务,属于‘支付结算型’的,他们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假造业务往来,再通过‘公转私’业务,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这一类犯罪手法比较隐蔽、快速、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非法套现的需要。”
“具体是怎么操作的?”陈处长凝重地问。
“他们先通过集体在不同银行开立诸多账户从而形成‘个人账户群’,再注册设立一批贸易‘壳公司’并因此掌握一批‘公司账户群’,通过这些账户群汇集需要美元的客户汇入的人民币。光这样还不够,他们还会另外设立一批贸易‘壳公司’并用这些公司的账户群向银行购买美元,最后将所购买的美元转卖给客户。”
韩博深吸口气,补充道:“更为惊人的是,该作案团伙起初仅有四个成员,但随着交易量的增大,他们不断发展身边的朋友入伙,同时在‘壳公司’账户交易过于频繁的情况下,发展新的贸易公司入伙,雪球越滚越大,光我们现在掌握的累计非法买卖外汇就已达到12亿美元!”
侦办萍盛集团涉黑案牵出**案和涉案金额惊人的洗钱案,随着对这三个刚捣毁的地下钱庄深挖细查,又会牵出多少案件?
谁会通下钱庄对资金进行划转和本外币兑换,能够想象到那些资金背后绝对存在涉毒、涉恐、涉赌、走私、贪腐等违法犯罪,或存在逃税、骗税、骗政府奖励、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投机套利。
部领导指示必须深挖细查,刘副局长就是冲着这个来的。
他跟张副厅长对视了一眼,不动声色问:“韩博同志,你最熟悉案件,也不止一次参与侦办乃至组织侦办过大案要案,请给我交一个实底,深挖细查这三个涉嫌洗钱的团伙需要多长时间,凭现有的力量能不能啃下这个硬骨头?”
洗钱案件不是其它案件,工作大的惊人,李硕在电话里汇报侦查工作才刚刚开始,各种证据材料就能装几卡车,去年曾一起侦办过凤仪县特大诈骗案的经侦民警忙得焦头烂额,凭现有力量没两三年估计办不结这一系列案件。
虽然缴获很诱人,但没有金刚钻真不能揽瓷器活,何况林书记和张副厅长态度明确,只要争取一个“承办”的名义,到底怎么“办”把主导权上交给部里。
韩博不想给领导留下一个不顾全大局的坏印象,无奈地说:“报告刘局,由于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动辄数百个,涉及区域范围广。并且为掩人耳目,犯罪分子使用跨地区转账、网银转账、多次交叉转账等方式,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巨大困难。再加上侦查过程中有可能发现的其它案件,想深挖细查凭我们现有的力量显然不够,这根硬骨头至少我们东萍市局啃不下。”
“张副厅长,你们省厅的意见呢?”
“刘局,三个地下钱庄虽然是东萍市局在我们省厅组织下捣毁的。为此,从我们省厅经侦总队和几个市局经侦支队抽调了一批精兵强将。如果这批骨干全扑在这个案子上,必须会影响其它工作。”
张副厅长顿了顿,不缓不慢说:“并且,这三个洗钱团伙的主要犯罪行为是在东广实施的,离我们太远,鞭长莫及。我们厅党委认真研究过,一致认为案子办了一半不能不办,同时又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所以上报部里。”
“办了一半不能不办”,这句话是重点。
刘副局长觉得很是好笑,不打算跟他绕圈子,直言不讳说:“张副厅长,来之前部领导作出过重要指示,若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则由人行、外管局及我们部经侦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侦办。现在情况明了,案情重大,涉案金额触目惊心……”
这块硬骨头太难啃,啃下一小块能牵出一连串,不知道要啃到猴年马月。
作为东萍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博只想打掉郝英良团伙,为死者伸冤,为国家追回被他们侵占的资产,上级部门愿意接手最好,反正自己目的达到了。
正一身轻松,刘副局长又来一句:“韩博同志,你最熟悉案情,经侦工作经验又丰富,接下来的侦查工作你可能要继续参与,一直到案件办结为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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