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潘家园
尽欢趁着最近艳阳高照的大太阳天,就把沈云旗屋里面的被褥和厚棉袄,全部翻出来曝晒。
夏天洗晒冬衣冬被,这是尽欢两辈子都有的习惯。
其实也不仅仅是尽欢,大部分锦城人都有这个传统。
锦城气候潮湿,一年到头阴天多晴天少,衣服棉袄容易上潮。
夏天阳光毒辣的时候,大部分主妇,会把收到柜子里面的厚被褥和厚衣服,拿出来洗洗晒晒。
然后到了秋冬再拿出来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而不是在紧巴巴的时间内再拆洗等晾干。
尽欢在洗晒的过程中,发现沈云旗的柜子里,全是部队统一发放的清一色军装,一件便服都没有。
其实军装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在当下,军装是最潮流的衣着。
沈云旗没有春秋两季的添补衣物,除了夏天的单衣就只有的冬天的棉袄。
尽欢决定去买几斤毛线回来,给沈云旗织几件毛衣毛裤,好让他在春秋两季的时候好过渡。
说干就干,尽欢在院子里晾好了被褥,就果断骑着自行车出门。
尽欢在家属区沿途碰上几个军嫂,她都礼貌地跟她们打了招呼。
她在军区住了这么些天,虽然尽欢不怎么主动跟这些军属军嫂打交道,但耐不住沈云旗这个炫外甥女狂魔四处招摇啊。
沈云旗那些手下的军官,经常听他把尽欢挂在嘴边,自然家里的老婆孩子也都知道了。
还真有不少军嫂来跟尽欢套近乎,但都被她礼貌婉拒了。
不是尽欢摆架子瞧不上这些军嫂,实在是这些没上班整天就围着男人孩子转的军嫂,跟她毫无共同话题。
再说跟这些下属军官的老婆打交道,是沈云旗老婆的活计。
就算是沈云旗现在没老婆,但也轮不到尽欢这个外甥女来代劳。
至于那些下属军官的女儿,来找尽欢说话聊天,大部分态度也是小心讨好的,交往起来也没多大意思。
那些父亲长辈跟沈云旗级别差不多的女孩子,放暑假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放假的去处,基本不在大院呆着。
这些有可能跟尽欢平等交往的人都不在,尽欢想在大院里头交个合适的闺蜜朋友,确实是不容易的。
自从那天在食堂跟韩珊发生冲突之后,大院倒是有不少男孩子来找尽欢玩。
尽欢也一起出去玩过两次,茬架、嗑蜜、刷夜这几项活动,占据了大院男孩子们生活的半壁江山。
要是尽欢经常跟他们混在一起,估计过不了多久,也会有人喊尽欢“臭圈子”“女流氓”。
尽欢不是个太在乎别人看法和自我名声的人,不过天天看男孩子们,茬架嗑蜜,也是也怪腻歪的。
所以尽欢大部分时候,仍旧是单独行动的,不过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至少方便她时不时去废品站淘宝,一个人逛起黑市也毫无负担拖累。
尽欢没有毛线票,于是她就直接去了友谊商店,用侨汇券买了十多斤羊毛线和羊绒线。
售货员看着尽欢出手大方,还给尽欢推荐了混纺毛线,混纺的毛线不在尽欢的考虑范围。
混纺的毛线看着颜色更多,选择面更广,也更耐磨耐穿。
但织出来的毛衣,穿着不如纯羊毛线暖和,舒适度跟羊绒线比起来,更是隔了十万八千里。
买完毛线时间还早,尽欢找了个角落,把毛线扔进了空间。
接着她又从空间里面拿出了帽子,和一副黑框眼镜,乔装改扮之后,绕进了潘家园附近的黑市。
这个黑市,旧货古玩老物件的摊位,倒是比粮食日用这些必需品的摊位倒多。
看来潘九十年代成立的潘家园古玩市场,早在二十年前就初具雏形了。
尽欢身着宽松的白衬衫和绿军裤,脚蹬一双回力鞋,稍长的头发也藏进了帽子里,从穿着上一点看不出女性化特征。
加上她鼻梁上又架着一副呆板厚重的眼镜,恰好掩住她妩媚风流的凤眼。
现在的尽欢看起来,就是个典型的书呆子形象,施施然在黑市里穿梭,一点也不起眼。
尽欢很快在一个摊位上,看上了一对五六十厘米高的云龙纹青花象耳瓶。
这对象耳瓶品相很好,盘口,长颈,瘦腹,台足,颈部两侧各附一象首环耳。
但从造型上来看就高贵大气,更别说洁白的胎质和透明的釉色,青花色泽也是靓丽浓艳。
从瓶口到瓶底,一共有绘有八圈纹饰,分别为缠枝菊花、蕉叶、云凤、缠枝莲、海水云龙、海涛、缠枝牡丹以及回文。
虽然纹饰众多,但层次清晰,繁而不乱。
尽欢还没走近的时候,就瞧上了这对儿象耳瓶。
但摊子上正好有的顾客问这对儿象耳瓶的价格,她就在隔壁的古钱币摊子上流连,一直没过来凑热闹。
如果这个中年顾客和摊主谈好了价格并达成交易,那就是她跟这对儿象耳瓶没缘分。
没缘分的东西,自然是没什么好可惜的。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摊主咬死了十八块一对儿瓶子,中年顾客十四块钱一分不加,最后交易没成。
十八块对空间里有一大笔巨款的尽欢来说,貌似不算什么,但现在首都普通工人是工资也才四五十块,这还是好厂子才有的待遇。
文职类的工资就不用说了,现在就是个体力脑袋者比知识分子地位高的年代。
这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洗得发透的的确良衬衫,经济条件估计也不是很理想。
最终他还是舍不得多出四块钱拿下瓶子,带着恋恋不舍的眼光走了。
“同志,我能看一下刚刚那对儿瓶子不?”等中年男人走了,尽欢才从隔壁摊子挪过来发问。
摊主点了点头,示意尽欢自己上手。
尽欢把瓶子拿起来细细地赏玩了一番,尽欢虽然对青花瓷的了解不算多。
这对瓶子从瓷胎釉色上,就不像是清朝末期和民国时期的工艺,那瓶身上有龙纹,就已经证明出处不凡。
尽欢爽快地掏出十八块钱,拿下这对青花象耳瓶。
开始的时候摊主还有点不乐意,觉得尽欢直接按照上个顾客的价格,有点亏了。
但尽欢也咬死了最多十八块,再多了就是摊主看她年龄小故意宰客。
摊主被尽欢挑明,也觉得有些理亏,最后还是卖给尽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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