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玉液天波一炉金、月下烈酒、名泉洗心
“记住了!佘山洗心泉,圆月之日,烈酒……”钱串子唯恐自己记错,把这一大堆事儿重新念叨了一遍,这时的神仙才点了头。
之后他不耐烦地挥手让钱串子赶紧出去,好像对这个只认钱的俗物十分看不起似的。
李芍药当然看出了他师傅的心意,他知道这种一味追逐金银的俗人,万万进不得师傅的法眼,于是便站起身来把钱串子撵了出去。
钱串子走了以后,这霍老四扮演的神仙也起身告辞,说是和他道友吃酒的时辰到了。
随后这头陀便飘然而去,就此不知所踪!
……
当李芍药送别了这位神仙师傅之后,他一想起下午发生的事,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般!
“这真是有福的不用忙,没福的跑断肠!”
此时的李芍药心中庆幸地想到,若非有名师指点,这求仙之路该是何等艰难?可是一旦成了仙,那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看看我师尊有多厉害!
不管什么人到了他老人家跟前,人家一眼就能看出你是怎么回事儿。师父的手指头一掐算,就算是天大的难题也难不住他!
一想到自己只要把药物收集齐了,师傅就能帮他炼成那颗“玉锁金关勒五缺”。马上自己就可以寿至八百年,他的心里就美得得飘飘乎乎的!
李芍药还在心里暗自打算道:“等我吃了这丸药,师傅若是不要我跟随,我就跟着董老爷到京师去。”
“京师里藏龙卧虎,高人甚多,到时候凭我的资质,肯定还能再找到一位神仙……更何况我还有足足八百年的时间呢!”
想到了这里,李芍药看着自己的家,只觉得这雕梁画栋用不多久就会变成玉殿龙楼,他的心里更是美滋滋的,忍不住都笑出了声儿!
……
在这一刻,董子香正在把那个鸡蛋大的药丸子珍而重之地放到瓷瓶里,仔细用蜡封好。
这家伙手上忙活着,心里还在暗自欣喜道:“十二天之后,我可就要快活死了!”
钱串子钱柳则是一回到家中,先把那个玉液金波鼎仔细藏好,又在纸上把如何抓到那个炼金道人的流程,细细抄录了下来。
虽然那个神仙没明说,但是光听他的口风钱串子就知道。自己要找的那个洗心泉道人,弄不好是什么飞鸟走兽成了精!
不过他只认黄澄澄的金子和白花花的银子,爱什么成精,他才不管呢!
酒葫芦……一葫芦烈酒多少钱啊?坐在家里,钱串子一想到要花钱,就觉得暗自心疼!
这时的霍老四一出李芍药的家门,他就在苏小棠的掩护下飞身上了房。
等到他回到皇临寺之后,他呲牙咧嘴地摘下了束发银冠……这一天都披头散发的,弄得他满头是汗!
他一回来就立刻想找少爷,汇报他今天假扮神仙获得的丰厚战果。
可是少爷却不在皇临寺,不知道哪儿去了。
……
那咱们沈渊少爷干什么去了呢?他在松江城南百里之外的金山卫。
金山卫,大明洪武十九年(1386)在此筑城建卫所,用来防御海上倭寇侵扰。因为卫所的城池正好和邻近海上的大小金山相对,所以被命名为名金山卫。
在金山卫往北的山间里有条苦竹溪,几座不高的小山簇拥,中间是一片平整开阔的耕地。
群山中有个村落名叫李家坳,此时咱们的沈少爷正在李家坳南面的一座小山上,带着人在反斜面后露出了一排脑袋,看着下面的情形。
这山顶和村子的距离还不到五十丈,就算是不用望远镜也能把下面看得清清楚楚。
在沈渊身边是蓝姑娘、苏小棠,龙小羽、打行的程无鸢程无愁两姐妹,南宫墨和他手下的十名兄弟。此外还有一个蔫头耷脑,躺在阳面儿晒太阳的小七爷。
这一次沈渊过来,为了避免有人拜访的时候他不在家,会被人发现他行踪诡秘,他必须快去快回。
所以他们是骑着王府宝马赶过来的,因为有速度上的要求,所以身量沉重的风倾野和他的那根大铁棍子就被留在了皇临寺。
此外铁枪赵原另有任用,已经被沈渊派出去四五天了,妙莲和尚则是在皇临寺里坐镇。
这个大家倒是都能理解,不过那个只能说怪话的小七爷,沈少爷为什么要把他带来,大家却是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家伙不是病得要死了吧?”看到少爷正在聚精会神地向着李家坳那边看,那位俏李逵程无鸢上去捅了捅小七爷的脸蛋儿。
程无鸢这么个粗率的姑娘说动手就动手,却冷不防看到那个蔫狗似的年轻人眼皮抬都不抬地问道:“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这家伙说话可真够扎心的,程无鸢气得一咬牙就想踢他一脚。
不过她也知道少爷身边奇人异士层出不穷,生怕这小子有什么怪异的本事,于是只好忍下了这口气。
“讨厌死了!”程无鸢一回头,就见妹妹程无愁正在狠狠地看着自己,于是她掀动嘴唇,无声地替自己辩解了一句。
就在这时,他们就听沈渊轻轻说了一声:“别乱动!”
他们虽然现在在山顶上,但是位置却是在南边,对于下面李家坳的人来说,如果山上有人影晃动,在阳光的映衬下是很容易暴露的。
沈渊这么一说,大家全都老实下来,趴在草坡上伸长了脖子向下看去。
就在李家坳,一群老百姓正被一伙儿如狼似虎的大汉驱赶出来,在圈子外的场院上聚成了一团。
……
毛虾今天的心情很好,他师父李芍药让他带着一队人到这李家坳来收购田地,这代表着师父对他的信任。
毛虾这小子今年才十八岁,他体格健壮,身材修长,原本长相还不错,可是他却不能笑。
只要一笑这家伙就会变成一副格外阴险的相貌,大家都说他笑起来就像一条皱着鼻子的狼。
他在十四岁那年就开始跟着李芍药,后来在一次强行购买农家田地的时候,他一刀把一个身材健壮的庄稼汉子开了膛。
然后毛虾就牵着这个农人的肠子,遛狗一样拉着那人绕村子整整走了一圈。满村子的人因此吓得魂飞魄散,忙不迭地把土地卖给了董家。
也就因为那一次,毛虾被李芍药赏识,收他做了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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