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斥候
46土地制度
假设有一个名叫张三的农民,经过隋末唐初的战乱年代,他世代居住的村庄毁于战火之中,由于战争的原因,妻子和儿子在一次逃跑中走散了,偏偏祸不单行,老父亲老母亲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朝建立后,为了充实国库,积蓄民力,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张三同志获得了当地政府分给他一百亩土地,其中二十亩被成为永业田,为什么会有这种称呼呢?
它是跟口分田相对而言的,永业田是他可以祖辈辈流传下去的,他可以在这二十亩土地上盖房子,种桑树,一般来说,一座房子可以使用几十年,
不用担心自己死了之后房子被政府收回去,可以放心的把它传给自己的儿子,桑树也是同样的道理,一颗桑树成长期三四年,活个几百年是没有问题的,后代也可以世世代代在这里缫丝养蚕,这算是祖业。
等到农民张三年纪大了,身体也不灵活了,种不了那么多的地,政府就从剩下的八十亩土地中收回一部分,再等到张三过世后,这八十亩土地会被当地政府全部收回,只留下二十亩永业田传给张三的子孙。
张三在得到土地之后就开始了辛勤的劳作,几天后,他那在战火中失散的妻子找回来了,于是,两个人一起耕种土地。
生活越来越好,日子也有了盼头,最重要的是,他的父亲也回来了,两个人种植一百亩土地或许还有些紧张,三个人则刚好可以。
过了几天,他的母亲也回来了,这可是一件喜忧参半的事,喜的是母亲健在,忧的是多余了一个劳动力,四个人耕耘一百亩地还是有些浪费人力了。
政府自然会想到这个问题,多分配一亩地给他们,唐朝的法律规定,一户人家三人以下分配一百亩土地,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就多分配一亩土地。
说完了张三家,我们来说说他的邻居李四,这个李四是一个中年女人,唐朝的法律规定,女人是不可以拥有土地的,因为在封建社会,女人是附属于男人的,她和他的丈夫共享那一百亩土地。
但是很不幸,这个李四前两天刚死了丈夫,这下就麻烦了,她是不是连一亩土地都没有了呢?没有土地种植粮食,她怎么能够生活的下去呢?
政府也做出了人性化的规定:对于寡居的人,可以分配给她们三十亩土地,如果她上面还有一个残疾的公公,还可以额外增加四十亩的土地。
现在我们来看看张三的另一个邻居王五,不同于张三的农民身份,这个王五是一个做生意的人,也就是工商业者,政府对于这种人也非常的照顾,分给他们五十亩土地,其中十亩是可以世代流传的永业田,四十亩是口分田。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会疑惑,为什么农民分了一百亩地,商人分了五十亩地,我还说是对他们“照顾”呢?
有些对历史略懂一二的人会说,封建社会嘛,以农为主,对工商业者有歧视,所以分给他们的土地比较少。
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农民跟商人不一样,他是完全以土地为生的,而商人的主业是做买卖,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土地,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耕种。
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唐朝以前,只要你选择了从事商人这一行业,是分配不到一丁点儿土地的,唐朝能有这样政策,我们得肯定这其中有着进步的一点。
我们想要了解历史,必须清楚的一点是:虽然整体文明是进步的,但一代人只做一代事,我们都是在前代人成就的基础上向上发展,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古人所做的事,不然除了傲慢和偏见,什么都得不到。
张三还有一个邻居叫赵六,这个人大半辈子了也没娶上媳妇,生活也过的不如意,突然有一天想明白了,大彻大悟,出家了,当了和尚,政府对这些人也得有所关照啊,就给他们每人分二十亩土地。
当然,张三的另一个邻居孙七也值得说一说,这个人的情况跟赵六差不多,一辈子过的坎坎坷坷,有一天也大彻大悟,出家了。
虽然都是出家,但与赵六当和尚不同的是,孙七当的是道士,政府给这些人分了三十亩土地。
为什么道士分的土地比和尚的多呢?很简单,因为当朝皇上的祖先是老子啊,在中国的神话传说里,太上老君可是老子的化身,对于自己祖先的徒子徒孙,政策上还是有些优惠的。
这就是唐朝土地制度的基本概况,或许有人会奇怪,唐朝政府有没有足够多的土地分给百姓呢?答案是没有。
那怎么办呢?很简单,划定一个范围,让他们去开荒,这样既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又增大了帝国的版图,真可谓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制度方面的问题完美解决,但别着急,还有人性方面的,总有一些人获得了土地但懒的不耕种,一方面减少了帝国的税收,另一方面这些不务正业的人一旦流窜到社会上又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唐朝的法律规定,一旦发现土地荒芜的,把该土地分为十份,荒芜一份就鞭打该土地的主人三十下以示惩戒,如果这个人还不知悔改,就把他放到边缘地区劳动改造一年。
可以说,唐帝国运用这种办法一方面极大的增加了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扩大的帝国的版图和可耕地面积,养活了更多的人口,使整个帝国蒸蒸日上。
在唐帝国前期更重要的是,这种土地制度为李世民的前方作战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后方和源源不断的粮草,这是大唐帝国君主李渊的功劳,更是大唐帝国储君李建成的功劳。
其实还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唐朝的均田制虽然伟大,但其本身也存在着漏洞。政策是好的,但怎么执行下去着是个问题,有些地区在政策的执行上并不令人如意,有些人家本该应该分一百亩的,只分到了十几亩。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它虽然限制了土地的流转,明确规定了土地买卖是非法的,但并没有作出相应的惩罚措施,到了中后期,土地买卖成风。
这个时候就出现问题了,小农经济嘛,非常脆弱,就是死一头牛都会让一个家庭破产,农民只能去地主家当个佃农甚至是卖身为奴,当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的时候,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这些东西对我们理解唐朝后期的重大政治社会事件有着巨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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