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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任重而道远


  仅是疑惑了半晌,吴霁月复又抬首,方纵早已蹲坐在身前,而他的师父、昆仑山庄的庄主、四大镖局的总镖头——方猛也走至身前,手中握一尺寸极短的长枪,正是当年,他初初拜入昆仑山庄,方猛亲自为他打造的那把。

  方猛是个莽汉,他方才是听了又听,想了又想,才大致捋出了来龙去脉。他这人平日对动脑筋的事情,一向是拙得很,心里百感交集,又恨又痛,怪己怪人,思虑多时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不再吞吞吐吐,声音浑重,与往日无差。

  “这柄长枪,又旧又不好使,也有些年头了。师父还以为,你早就丢到哪里的犄角旮旯里去了。”

  吴霁月凝望着长枪,枪身是木,坑洼纵横,枪尖是铁,微有钝迹。饶是如此,却被他瞧出了绝世神兵的眼神,很是刻骨。

  “师父,霁月第一次拿长枪,根本就握不稳,你骂骂咧咧了老半天,吓得我以为昆仑山庄也容不下我。谁却知,你后来丢给我这柄尺寸极小的长枪。”

  那时,吴霁月指定了计划,为自己选择了能接触多种武器,并能磨炼武功的昆仑山庄,想起庄主方猛是个不识大字的汉子,而他自幼所学,皆是书本之中的贤能文章、雪月风花,一想便知是不同道路的两个极端,唯恐难以相处,心里也是惴惴。果然,他在第一次握枪,就发现了自己的极度不适应,手腕、双臂、整个躯体都难以承受。挥舞长枪,并不是一个文人能轻松驾驭的。

  尤其方猛还劈头盖脸骂了他一番,他一是心里委屈,二是愤恨自己弱小,生怕报仇计划胎死腹中,而三……是他又想起了父亲,温雅明礼的生意人,对他有期望,却从不苛刻,他本来有天下间最好的父亲的。

  可现在……这个没读过几本书的莽汉,又能教会他什么,给与他什么呢?恐怕,连武功,都悬了。破天荒的,十岁出头的吴霁月焦躁不安,在卧房里沉沉睡去,半夜温声醒来,床头处立着一柄长枪,尺寸比平常所用小了甚许,但他拿起来,却顺手无比。都说夜半难眠,但那天夜里,吴霁月抱着小小的长枪,钻在被窝,睡了一个自目睹全家被灭的血腥场景以来,唯一的好觉。

  梦里,他走在染血的宅院,连月色都是红的,脚下的尸体横陈满地,面容可怖,纷纷望着他,却不说话。他独自一人大哭着,风中飘落下的桂花也浇成了血红,散在他肩头、衣摆,他拼命扑打,却毫无用处。恍然间,他望见爹娘的身影就在眼前,伸手去抓,却只抓住了一柄长枪,他顺着长枪奔跑,以为跑到尽头就能见到爹娘,等他终于跑出去,跑出了染血的宅院,却再无爹娘的身影。

  他怅然若失,却发现长枪的另一端也连着一个人,那个人刚要转身,啪一声,梦就醒了。让他不解了许久,直到后来,他后知后觉,那长枪另一端的人,就是他的师父,方猛吧。

  “哎,当初也是师父莽撞糊涂了,你那双手,明明就是读书写字的手,哪能和我这种皮糙肉厚的粗人一个样儿。”

  吴霁月摇头,跟着又忆起诸多在昆仑山庄的往昔,比如方猛罚他蹲马步,其实自己还在墙角偷偷陪着,比如他练习长枪一身的伤,方猛托别人送来养伤灵药,再比如,他们出去走镖,危急时刻方猛死死护住镖车,却让他立刻撤走……他一手握拳,锤在自己的胸口。

  “师父绝不是莽撞糊涂的粗人一个,这些年的悉心指教,这些年的深情厚谊……霁月,通通都记在心里。”

  接着,他感到没来由的一阵畅快,跟着又是一阵神伤。他大仇得报,理应没有遗憾地离去,用能与家人重见的心情来迎接死亡。但他并没有,这股劲儿,他吊了整整十五年,贯穿了他最意气风发、壮志蓬勃的年华,这是决计不能掩盖的。可此刻,他卸下这十五年的负担、期待、坚持,突然发现,他胸腔满满,并不仅仅只有仇恨,只有鲜血与桂花芬香在月色下的绝地缠绵,他心间还有一处角落,生长着一株长青草,它破土而出,沐浴阳光,拥抱温暖,在他以为早就枯萎的内心深处,坚决地扬起了头,发热发光。

  原来,他还有具备这样的能力,期望温暖、拥有温暖……并在数不清的时间里,将温暖缓缓送出。

  吴霁月哑然失笑,现下才发觉,不知该喜还是该悲,他牵了嘴角,却是目露苦涩。

  “师父,恐怕,恐怕到最后,霁月还是让你失望了。”

  方猛将长枪递到吴霁月的怀中。

  “霁月,师父一介粗人,不会说什么话。但你还是给师父听好了,你,无论叫什么孙若盈,还是吴霁月,从头到尾,你都没有让师父失望,也没有丢过我昆仑山庄的脸。现在,我方猛这样说,以后,我方猛也敢这样说。”

  方猛心腔一阵震动,挥手摸了一把眼睛,辣乎乎的,不要面子的破口大骂。

  “老子今儿个就把话撂下了,吴霁月是老子最最得意、最最骄傲的弟子,是我昆仑山庄的人,他到死,都,都称得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江湖上要有哪个敢乱说话,老子,老子就带着整个昆仑山庄,打到你们再也放不出屁话来。”

  吴霁月扑哧一声,朗笑出声。他不能说,最初听方猛骂脏话,心里不喜,还觉得粗俗,后来相处久了,知晓方猛就是这个样子,行事粗,思考少,但无论是何种境况,永远不负“磊落光明,顶天立地”八个大字。

  他自己也想不到,幼时天天“之乎者也”,“仁人君子”,对些粗鄙之言甚是厌恶,却在后来,觉得方猛的一些粗鄙之语,踏实爽快得紧。至少,比起那些道貌岸然,伪装成仁人君子,却肮脏龌龊之人,高尚了不知多少。

  方猛放话骂人,要是以往,多少都会有人前来劝慰,但现下却无一人接话。他们心知方猛老爷子的脾气,更是知晓,方猛老爷子的话,并非有错。

  吴霁月见身前的方纵一直低着头,知道他心思细腻,又重情义,这些年来,更是亲如兄弟。更何况,读书考试这条道路他走不下去,可方纵,却能带着愿望一起前往。

  “方纵,大哥告诉你一个秘密。但作为交换,从此以后,你不能再为大哥掉一滴眼泪,怎么样啊,未来的状元大人,你答不答应?”

  听到玩笑的一句“状元大人”,方纵破涕为笑,连忙拭去了眼角泪水,用一双红通通的兔子眼看向吴霁月。

  “大哥你还笑我,八字还没一撇呢!”

  吴霁月笑意盈盈:“以你的才华,再加你的决心,八字的一撇,已经有了。我家的弟弟,我还能心里没数吗?”

  方纵愣了片刻,那夜谈天的吴霁月与此刻的吴霁月重叠在一起,只是当时自己斗志满满,还让吴霁月许下承诺,高中三甲之时,要坐上酒宴首席,为方纵庆贺。不过昼夜之间,这个承诺亦是不能兑现。心下愁苦难言,却都勉强咽下。

  “大哥,人无信而不立,你我不可当无信之辈。你我之间的承诺,一定做到。届时,我当斟酒三杯,予天予地,予你。你看可好?”

  “好,自是好极了。”

  吴霁月顿时神采奕奕,众人都道好奇,是怎样的承诺,竟能让一个大仇得报的心死之人重获风发意气?

  跟着,吴霁月又道:“那刚才一事,你可答应?”

  说的,自然是从此以往,不可再为他流泪之事。

  方纵拿着袖子使劲儿呼了把脸,红了的眼睛,都挡不住的精神抖擞。

  “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吴霁月满意地点点头,轻声说道:“你回到昆仑山庄,去我的房间,有个很大的书橱,你把它搬开,然后,就会看到从小到大,所有你被师父没收的书。”

  方纵惊讶道:“什么?那些不是都被爹丢了吗?”

  他幼年时,吴霁月就在昆仑山庄了,他从小就对这个温雅干净的哥哥特有好感,恨不得一天到晚,都能黏在吴霁月身上。在他还没有握枪练武的时候,就见过吴霁月在休息的时候,以长枪为笔,在松软的沙石中书写字词,在吴霁月写字时,整个人都好似在发光,让他羡慕极了。尤其,吴霁月还说,写写字,能让自己内心平静,开心一些。

  自那之后,方纵就缠着吴霁月教他写字、念书,还偷偷地攒零花钱,买书来看,心思完全扑在了读书上面,气得方猛总是罚他扎马步,看他不专心,逼着他顶着书扎,掉一本没收一本。因此,有很多书,都没能逃过扎马步的诅咒与方猛的毒手。

  现在听来,难道……

  吴霁月笑意盈盈,一如初见时,那干净又温雅的模样。

  “他骗你的,那些都是你最珍爱的东西,他不舍得真的丢掉,又不想明面上认同你读书不练武,但其实,都给你留着的。”

  方纵鼻子一酸,还没等说出话来,又见吴霁月掏出一本老旧到泛黄的小册子,异常温柔地递到他手中。

  “还有样东西,对大哥来说意义非凡,我想了很久,在想要不要带走它。”他顿了下,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但我想,由你替我保管,才是它最合适的去处。”

  方纵点点头,双手接过,见到封面上的“论语”二字,隐约记起了什么。

  吴霁月看方纵接下来,心情大好,望着《论语》,好似陷入了很久以前的美好回忆。

  “这个是我幼年,父亲教我念的第一本书。我读书,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献身朝廷与百姓……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方纵心潮翻涌,终于记起来,这也是幼年,他央求吴霁月教他写字读书时,吴霁月从怀中掏出的那本小册子。原来,这是他父亲给他的,还有,这么重要的含义。

  他曾偷偷瞧过那本小册子,内页上歪歪扭扭写着一行字,明显就是笔没拿稳时写下的,一定,是第一次学会写的字。

  是什么来着?

  巧了,正是当年吴霁月用枪作笔,在泥沙之中,教他写的第一句话。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回忆瞬间便过,吴霁月凝望着方纵,不舍又郑重。

  “这个梦大哥不能做了,你不要让它断掉,好吗?”

  方纵双手握着小册子,明明很轻,他却觉得是千金重量。他应该说些什么呢?枉费他读了这些年的书,写文章从不犯怵,对高中三甲更是斗志满满,但此刻,他却想不出丝毫一句,甚至半句合适的话来。

  因为千言万语,都不及这一个字。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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