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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6 打劫


  百里良骝等人的牛车正在朝前行走,猛然听到一声断喝!

  “站住!你们是何方妖怪?”

  正在被百里幽玲的突然袭击搞得浑浑噩噩的百里良骝一听猛然警醒,定睛向声音的来源处瞧了过去。

  只见两个高大的野人,站在牛车前面,身上几乎啥都没有。

  己有脑袋上各自粘了一对牛角,挺尖利的那种。

  手中拿着的是一根木棍,头顶分叉,两个分叉都削得尖尖。

  二人的声音挺大,眼睛里却露出一股慌张。

  其实他们以为来了妖怪,可不是故意耸人听闻,而是从来没有见到那种牛车,所以才称为妖怪。

  那些野人都有一种习惯,对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新奇玩意儿,一概以妖怪称之。

  百里良骝定了定神,心道这就是第一个和野人打交道得机会了。

  他本待自己出手,捉住两个来人,给对方一个下马威,让对方之道自己得厉害。

  可是转念一想,还有两个儿子兼徒弟得小子在,先让他们亮亮相!

  正在这里转念,咚咚两声,两个黑塔一样得小子从车厢中跳了出来。

  显然,正在接受小妈耳提面命得俩小子,听到了外面得动静。

  百里良骝知道二人向来莽撞,很是担心他们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将这两个野人打死。

  哪里知道,二个小子文质彬彬来到百里良骝面前,对百里良骝躬身一礼!

  这个举动已经让人掉眼镜了,没有想到二人说出一番话来,更是出乎百里良骝意料之外。

  “父亲大人在上,儿子奉小妈大人之命,前来保护父亲大人!有何事情要干,尤其是冲锋陷阵,就交给小子,保证让父亲大人满意,更何况,师父有事,弟子效其劳,正当此时也!”

  这一套说的百里良骝脑袋大了好几圈!

  别说这俩傻小子,就是自己这个诗书传家学富五车得大才子说这么一套,也得酝酿许久掉几根头发才行。

  当下满腹狐疑,问道:“这是你们想出来得词?”

  两个小子嘿嘿一笑:“是小妈教导我们如此说的,说要给你一个大惊喜,父亲大人在上,你惊喜没惊喜?惊喜大不大?”

  百里良骝心中没有准稿子,到底如何评价这事,难道这就是他们的小妈教子所达到的效果?

  算了,让她们去折腾吧!

  反正是两个傻小子受罪。

  只要不来个小妈教夫,不是!是小妈教老爸,就行。

  百里良骝敷衍两个儿子道:“还行!快有老爸正经在正式场合行事时候的风采了!不过,没人的时候,你们俩小子跟老爸可以随意一些,咱们三个谁跟谁呀!对了,你们出来正好,甚合老爸的心意!看到对面的两个家伙了吗?一会儿听我的命令,上去将他们擒拿过来,不过不能杀死!”

  “谨遵老爸号令!”

  二人半认真半随意地回答。

  百里良骝跳下牛车,施施然走到前面,拱手一礼,说道:“我们是人,不是妖怪!后面的那个,你们没有见到过,是一辆牛车,可以坐人,也可以拉东西,见过二位兄弟,可否让我们通过?”

  两个人正在那里不耐烦,因为刚才几个人的对话,他们大多不懂,可是每个字又都知道,当然这都是经过了万语通的加工环节。

  见到对方终于回答了他们,其中一个似乎比较善于言辞的,就出言询问。

  “那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商人,就是弄你们需要的东西来换取我们需要的东西。”

  “商人?从来没有听说过!估计是妖怪!那你们今天要干什么?”

  “我要见你们的头领,和他商量经商有关的事情。”

  经商有关?那个说话的人挠了挠头,想了一下,不懂!

  也没有多想,直接拒绝了。

  “想见我太爷?想都别想!有什么事情跟我说,我是我太爷的长房重孙,确定将来要接我太爷的班,要当城主的!当然得等我爷爷、我老爸他们当完、不在人世,才能轮到我!”

  “你太爷是谁?”

  百里良骝问道。

  难道这是拉麦的后代?

  “我太爷是谁你都不知道,你就想见他?我为你的无知感到羞耻,周围百里不知道我太爷的,还是人吗?”

  那个说话的鼻孔朝天,都不屑看百里良骝一伙了。

  百里良骝差点儿让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给气乐了。

  果然是坐井观天之辈。

  牛牛子生气了。

  那个百里良骝好歹是我老爸,我小妈可以踩鼓他,你可不行!

  抬脚就要上去,教训他一顿。

  百里良骝摆了摆手,依然平心静气,追问道:“你有名字吗?报上来听听!我要确认一下你是不是拉麦的后代。”

  那个鼻孔朝天的小子听了,把鼻孔朝天的角度调整了一下,几乎都与天平行了,说道:“你听好,别吓死你!我就是我太爷拉麦的长重孙拉谷!是不是很震撼?”

  百里良骝一听这个名字,也就心里有数了。

  那个时候人的姓氏,还没有后世那样正规,儿子不见得非要使用老子的姓氏。

  但是,一旦儿子使用了老子的姓氏,那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明,那个儿子就是他老子的种。

  由此可见,从拉麦到拉谷,二人同种相传可以确定是毫无疑问。

  既然拉麦是个关键角色,他的隔代继承人,也就很重要,百里良骝就需要慎重对待了。

  “既然如此,你意欲如何?怎么样才能让我过去,见你的太爷?”

  “当然要让我满意才行!你想想有什么方式让我满意?”

  那个拉谷眼睛瞟了一下那辆牛车。

  索贿?交上买路钱?

  百里良骝一看那眼神,一听那口气,就心领神会了。

  可是,他要立威,当然不能听那个小子的话,满足他的无耻要求。

  这个也许是当时那些人的惯例,可是百里良骝却不想惯着他。

  “要不让你爷爷、或者你爸爸出来也行,我和他们谈!”

  “我老爸、我爷爷也不是什么人相见就见的!再说,他们现在都去打仗了,要争夺那个头等大奖,就是他们可以见你们,现在也没门!”

  这个大概是真的吧?

  又听拉谷抱怨道:“本来我去的话,最起码可以争到一颗獠牙!可是太爷说把我留下主持后勤,是对我的锻炼,所以我正在生气,没想到你们来了,岂不是老天对我的补偿?”

  百里良骝也不作他想了,看来这小子铁了心要在他们身上揩油。

  百里良骝估计,用经济手段打发他,有一颗獠牙足够,可是他要搞事情,当然不会给他。

  再说,一个重孙子辈的小子,也不配作他的对手。

  于是,扬起嗓门喊道:“老麦老城主!我知道你在那里观看,但是你这个重孙子拉谷很不上路,我要对他惩罚!因为他太知道尊重远道而来的客人!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让你考虑,你是不是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把我们欢迎进去,有话好说;三秒钟一过,你没有动静,我就按我的办法解决了!好现在开始数算时间……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时间到!”

  “到”字刚出口,百里良骝手一挥,早已急不可耐的牛牛子“哞”的一声叫,就冲了过去。

  其实,二人的距离也没有多远,因为那个拉谷知道太爷不会管他的事情,趁百里良骝隔空和他太爷对话的时候,他和另外一个人,高举手中的树杈,鼻孔朝天,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二人没少干这种事情,表面说是搜查,实际上看到什么好东西,直接没收归了他们自己。

  他们没收的东西,范围很广,包括好吃的、好看的、当然还有漂亮的女人。

  那时人的概念也很简单,既然你到了我的势力范围,当然你就归我所有了。

  拣好的东西拿一些,简直就是太正常不过。

  想得不错,可惜命不大好,正碰上牛牛子!

  牛牛子如同一辆人形坦克,那个拉谷也算身材高大了,不过显然不是一个等级!

  那两个得两根树杈配合得还挺默契,如同两条毒蛇奔牛牛子的眼睛而来!

  牛牛子没怎么当回事,二只胳膊一个横呼啦,一手一根抓住,咔嚓一声,全都撅成两段!

  然后一个跨步向前,如同老鹰抓小鸡,捏住了两个人的脖子。

  捏住脖子以后,两手侧平举,直接就给提了回来。

  到了百里良骝跟前,往地上一拽。

  “师父!徒弟这手学得像不像?”

  原来这手是学自百里良骝这个不靠谱的师父。

  如果不然,牛牛子可不会捉活的。

  他抓住人的脖子,就如同那两根树棍一样,直接撅断。

  百里良骝扫了一眼两个俘虏,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二人的脸都紫了。

  当然他们的脸原来就比较黑。

  变紫,就是牛牛子掐脖子的位置不对,让他们窒息了。

  这得亏是路近,远一点儿非憋死不可。

  百里良骝评价道:“还行吧,可以算你及格,因为你抓到了俘虏,而且还没死;不过你这种抓法,时间再长一点儿,他们必死无疑!所以呢,以后再来执行这样的任务,手要往上挪动个三五寸,抓住他们的颚骨,或者颅骨,都可以!颅骨最结实,一般碎不了;颚骨差点儿,不够碎了也没有关系,你们今天那个位置,稍微劲头儿大点儿,就把气管捏碎了,不死也得死。”

  牛牛子憨憨地说:“知道了!还是老爸您经验丰富,说话就像一只老鸟!”

  百里良骝又是气得一哆嗦,这都是什么屁话!

  看了一样慕容嚣张,那小子正在那里低着头贼忒忒地笑,就知道都是他向牛牛子灌输的。

  别看慕容嚣张一个傻大个,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没少学,因为他那个时候是孩子王,调皮捣蛋的东西特多。

  他老家可以京华郊区,盛产各种流言蜚语口头禅的地方。

  那个拉谷和他的同伴,大约努力了三分钟,才把呼吸调整好,这个时候也不敢撒泼了,依然躺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唯恐那个又楞又猛再给他来一个掐脖杀,那可就没有刚才的好运,直接就憋死了。

  他们不敢动,也不敢呲牙说话,可把那个看热闹的拉麦给吓坏了!

  他刚才打得就是稳坐钓鱼台渔翁得利的主意,一看自己预备当城主的重孙子给人捉了去,死活不知,那个钓鱼台再也坐不稳了。

  他也是几百年风浪什么都见过,这个时候难免着急,把自己吃奶的劲头都使了出来,高呼一声:“尊贵的客人,手下留情啊!有话好说!”

  随着响彻全场的喊叫,就看到一个老头,如同一只老山羊,从一个低矮的帐棚里钻了出来,然后一个百米冲刺,向百里良骝跑过来。

  那速度,博尔特看了,都自叹莫如。

  绝对是老而弥坚的典范。

  百里良骝现在主动权在手,不管他急不急,不动声色。

  直等到老头儿跑到近处,才皮笑肉不笑地问:“你就是拉麦?”

  一边问,一边拼命忍笑。

  原来人到近处,自然就看得清楚,心道,怪不得远看像只山羊!

  原来老头儿是赶时髦随风一族,弄了两只硕大的山羊犄角黏在了头顶。

  非但弄了羊角装样子,而且满脑袋都是羊毛!

  估计老头担任城主需要多动脑筋,把满脑袋头发都着急掉光了。

  为了保持自己风度翩翩的样子,所以老人家创造性地把羊毛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整个移植到自己的头上。

  唯一在远处没有看到,到了跟前在看清楚的,是老拉麦在羊头周围,还带了一圈獠牙。

  这个可能是他作为正主特有的标志了。

  一般人都是戴在脖子上。

  那个拉麦一看对方认识自己,不禁大喜。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嘛!

  连声说:“对对对!我是拉麦我是拉麦,让您见笑了!”

  百里良骝依旧冷声道:“拉麦,我问你,你干什么来了?”

  拉麦一口气没喘上来,我干嘛来了,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当然是为了我的儿子!

  可是,这能之直接说吗?当然不能!那多丢人啊!

  支吾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我是来和你说通商的!你刚才不是说过,你们过来和我谈相关事宜吗?”

  百里良骝才不给他台阶下:“可是,刚才你们不理我,似乎对此事非常不感兴趣!”

  不愧是老奸巨猾,拉麦眼珠一转,赶紧道歉:“都怪我们!我老的糊涂,拉谷他小的愚蠢,就绕过我们吧!”

  百里良骝心中大喜,嘴里却犹犹豫豫,拖延了半天,才说:“既然如此,那就去你的帐棚,详细说说。”

  拉麦大喜,大声说:“老夫不胜欢喜!几位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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